生產糧食農地大縮水│僅剩68萬公頃低於安全底線│ 6萬7千公頃農地非農用

正式最終版農地盤點已於9月出爐,實際生產僅剩57萬公頃,請點選這裡,閱讀最新文章「找回失落農地!農地生產僅剩57萬公頃│農地非農用10萬公頃│9月上網全民揪違規」

遭農舍、違章工廠等佔用後,我國農地究竟剩下多少面積可供生產糧食使用?經連年調查與資料統合後,農委會今對外說明盤點初步結果,正式結果請點選這裡)全台農地280萬公頃中,扣除大量的林務用地後,實際可供糧食生產的土地僅68萬公頃。總計結果低於過往調查數據,且低於內政部設定的糧食安全底線,也凸顯農地遭轉用問題嚴重。

不過在盤點結果出爐後,農政單位也強調,會採「先止血」的方式,逐一解決新建違章工廠和農舍的濫建,後續再利用政策手段來實現「農地農用」的目標。(完整盤點表格請閱讀文末

全台糧食生產用地68萬公頃,低於安全底線

針對首次出爐的農地盤點結果,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在參與農地政策座談會時指出,依據各單位一千一百多萬筆統計調查發現,全台可供糧食生產農地現況包含:農糧用地47萬公頃、養殖魚塭用地4萬公頃、畜牧用地1萬公頃,外加「潛在可供使用」的農地15萬公頃,總計是68萬公頃,其中潛在可供使用農地包括廢耕已久的田地等,將是未來重啟使用的重點。

由於盤點結果為68萬公頃,低於內政部所設定的「74 萬至81萬公頃」農地總量底線,此統計結果被外界視為台灣糧食安全的警訊。對此,陳吉仲指出,內政部的設定基準,是以我國糧食消費必須倚賴自給自足為前提,事實上,全台還有多數坡地和「非法定農地」有從事農業生產,若以此加總,就可順利達到內政部設定的目標。

盤點結果出爐 農地「非農業使用」面積高達6萬7千公頃

此外,若以平地、坡地區分,全台平地作農業使用的範圍約為55萬公頃,坡地則是12萬公頃。至於農地上遭工廠、農舍、餐廳、廟宇等設施佔用、屬於「非農業使用」的面積,則為6萬7千公頃,其中工廠用地佔20%,住宅用地佔12%,但其中地目究竟合不合法,農委會強調還得經過更仔細的判斷。

農委會:農地盤點後「先止血」再解決既有農地問題

儘管如此,面對各項設施節節進逼的佔用,我國農地要農用依然困難重重,農地的數量和品質更是連年下降。對此,農政單位強調,現階段最主要的目標就是「止血」,再來解決既有農地問題。

陳吉仲表示,現在的農地盤點是第一步,在盤查農地數量、實際農作生產面積與品質後,再來就是以農委會為主導,解決現在既有的農地佔用;包括違規農舍和工廠,會採取依法連續查處、斷水斷電的手段,另外新建違章工廠絕對會即報即拆,現地污染則考慮以群聚為標的推動工廠現地合法。

此外,針對農地重金屬污染,陳也承諾會在年底前推動「灌溉水質保護方案」,落實灌排分離;同時,針對高山農業等問題,也會陸續依坡地的違規嚴重性高低來逐步處理。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明農地盤點情形(攝影/孔德廉)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明農地盤點情形(攝影/孔德廉)

三年內提升專業農戶數達四萬 所得180萬元

解決現有問題後,如何放眼未來?陳吉仲則表示,農委會有兩大方向,其一是提升專業農戶數、二是建置專業化的農糧專區。他進一步解釋,精算各種作物的生產面積和集中化比例等,推估出最適規模農地利用面積為27萬公頃,未來十年就會以此基礎,來規劃農業專業生產的空間;同時,在專業農戶數上,也預計需要4萬戶的專業農,距離目前2萬2千戶尚有一段距離,因此將以提升專業農數量為首要目標,並計畫三年內讓專業農戶所得一年達到180萬元,以此確保農民收益。

在專業化的農糧專區部分,則是藉由盤點結果確認專區內短期休閒地與廢耕土地數量,鼓勵非申報農保的地主能釋出手中農地經營權,農政單位再引導農家進入專區內生產,好達到最適規模,創造最大利益,如此才有辦法提高農業競爭力與永續發展。

彭作奎:農委會應落實住宅區和生產區分離政策

針對官方盤點結果出爐,今日與會的四名學者亦分別給出建議。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指出,《國土計畫法》通過後,農委會真正的挑戰才開始,因為往後最艱難的部分在於農業發展用地的劃設,因為牽扯眾多單位和民眾利益,農業發展用地「區位」和「數量」劃設就顯得異常重要,不能再被其他單位把持。此外,農委會也該落實住宅和生產區分離政策,將農宅集中在城鄉發展區,生產區內則單純從事農業活動。

林國慶:台灣農地資產化嚴重 每公頃上看1500萬元

亞太糧肥技術中心主任林國慶認為,台灣土地的資源利用效率過低,不僅糧食自給率僅30左右、複種指數也連年下降,加上農地資產化嚴重,許多人持有農地僅是為了投資,而不是為了從事農業生產,導致農地價格飆高,每公頃上看1500萬元,再再都是農業發展受阻的原因。

因此,林強調,應該徹底檢討現有的農地政策,降低非農民等人持有農地、個別農地興建農舍的誘因,包含休耕給付、棄耕的狀況也應一併修正,最終才得以設立「重要農業發展區」,好將主要農業資源全數投入,提升經營效率。

陳明燦:農地變更應設置特殊機制 考量移轉成本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陳明燦則以法規角度切入,指出目前耕地、農業用地及農地之間,不同法規間各有定義,如此一來,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配置會出現落差,也不利整體農業政策的規劃。他也舉例說明,像是農民到底要承租農業用地還是耕地,其在農業政策或相關補助上就略有不同。

不僅如此,陳也表示,「農地的使用變更上應該要有特殊機制設計」。這部分應該訂出法律,讓執法者有法源依據、違規使用者則有法可罰。至於變更地目而得利者,更應增加農地的「土地增值稅」或「土地變更使用捐」,將農地的移轉成本考量進去。

(由左至右)彭作奎、陳明燦、楊重信(攝影/孔德廉)
(由左至右)彭作奎、陳明燦、楊重信(攝影/孔德廉)

楊重信:近八萬公頃「農二區」應將「優良農地」和「污染農地」劃分開來

最終,專長在都市規劃的前中研院退休研究員楊重信以《國土計畫法》中的分區管制系統做解讀,未來規劃的農業發展地區中,分為農一、二、三、四、五,分別容納優良農地、遭污染農地、坡地、農村地區和都市內農地等;其中,由於全台受污染農地眾多,一旦都歸於農二區內,將模糊優良農地與污染農地的界線,甚至遭到蠶食鯨吞,因此應該明確作出規範,將兩者分離,同時針對違章予以合理罰款。

可設置國土保育大隊 專責環境違規取締

楊重信也建議,未來可增設「國土保育大隊」,在現有的保七總隊體制下下設第十大隊,專責國土保育,給予執法人員取締國土保育地、海洋資源區和農業發展區違法行為的資格與手段,以達到實際嚇阻功效。

附錄:「全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成果彙整表初稿106.8.18」及表格解讀

表格右側之「可供糧食生產土地 (R)」與「實際供農林漁牧休閒使用土地 (S)」兩者有些微差別,前者包含露天生產用地(A)、生產型設施用地(B)、管理型設施用地(C)、宜農牧地(I)、非法定農業用地中實際有生產使用的用地(Q),加起來共有68萬公頃,為主要糧食生產區。

後者除了原本的可供糧食生產土地外,另外加入了非農業使用用地(G)、宜林地(J)、加強保育地(K)、未查定地(L)、不屬查定土地(M)與林務範圍用地(N),因為林務用地面積大,看起來總面積驚人,但大多數均無法用於糧食生產。

其中農地上的非農業使用用地一共有67800公頃,包含工廠、住家等,其中除第九項和第十項以外,其餘多是違法占用居多;至於第二十項的其他使用,則包括廢棄設施與廢棄建築物等。

(首圖攝影:農地上的工廠/張良一)

延伸閱讀:最新盤點 農地違章工廠13萬家!農委會:新設違章工廠年底拆一半 農舍為下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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