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繼續拖,環團點名廖國棟、蘇嘉全負責!環團呼籲本會期務必過關

歷時近三年,環團盼礦業法能於本會期三讀通過,正式終結礦業開發悲劇!去(2018)年五月礦業法完成經濟委員會第一次黨團協商後,至今停滯了近一年,完成修法就只差最後一哩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以及新竹關西鎮居民,於今(4)日召開記者會,點名推動礦業法修法關鍵人物廖國棟委員、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並要求立院四個黨團以及民進黨執政黨政府,拿出智慧與決心來,共同完成協商,務必在這個會期通過三讀,終結多年礦業特許開發所引發的環境破壞與人倫悲劇。另外,也特別點出「補辦環評」和「資訊公開」應為日後礦業法執行的兩大重點。

記者會現場(攝影/段雅馨)

礦業法修正歷時三年,調整「霸王條款」

礦業法於2016年民間提出修正草案,但當時行政院並無提出相對應草案,於是修法遲未展開具體行動;2016年底礦產業與環評程序的討論陸續湧現,民意累積高漲,立法院開始動員修礦業法;2017年《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過世前夕,亞泥礦場照片曝光,訴求礦業改革的民意達到高峰,行政院礦業修法版本出現;去年(2018)年五月,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結束前,將礦業修法送出經濟委員會,中間進行過一次的黨團協商,隨後停滯了將近一年。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組 / 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兩年來的修法過程,大部分的修改條款取得多數共識並做出調整。例如,原礦業法第47條文「未徵得私有土地與建物所有人及使用權人同意」,意即只要將租金提存法院後,不需經地主同意,業者就可進行採礦;以及,原礦業法第31條文「未經礦業申請內私有土地之土地與建物所有人及使用權人百分之百同意」,意即礦權展延幾乎百分之百核准,造成礦業主長期壟斷。這兩條過往被稱為「霸王條款」的內容,即在委員會中做出調整,杜絕礦產業者輕易開墾的情形發生。

黃指出,只剩少數條款,在排列條次與命名上略有不同意見,她表示,這是礦業修法邁出的一大步,就剩最後一哩路,盼請廖國棟委員、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和各黨團能儘速對未有共識的條文進行協商,並在本會期完成二、三讀。

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礦業法未被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修法恐功虧一簣

雖然兩年多來各界對修法方向與內容皆有共識,但黃靖庭指出,下個會期預算遭刪減,再加上2020大選在即立院量能恐不足,近日行政院公佈的93個優先法案中礦業修法並不在其中,若不在此會期三讀通過礦業修法,屆期不連續,恐將兩年來的努力功虧一簣。

黃靖庭表示,整部礦業法草案在委員會後,遲遲無法進行協商、完成三讀,讓上述這些具有進步色彩的改革條文,始終無法被確定下來。她重申,「無非也是希望水泥或礦業,在工作的時候不要總是覺得頭低低的,覺得自己做錯什麼事,是為了要有一個正大光明的開發。」透過公開透明程序,所有流程與規範都跟著台灣其他開發行為比照辦理。環團要求立院在本會期通過礦業修法三讀,不要讓兩年多的心血退回原點。

「補辦環評」和「資訊公開」需嚴格落實

委員會通過的修正草案中,「補辦環評」和「資訊公開」是環團認為日後必須嚴格落實的重點。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李孝濂解釋,修正草案中訂定「大礦(近五年產量達五萬噸以上)三年內、小礦(近五年產量未達五萬公噸)五年內進行環評,未在期限內通過環評者,廢止其礦業用地」。

他強調,但台灣現有的172個礦場當中僅有29個有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簡稱環評),比率不到兩成,他認為,未來草案通過後,國內所有的礦場都應該照著這樣的規範補辦環評。黃也補充,原本國內礦場數為202場,在各委員要求下,將無人管理、無開採實績的礦場收回,目前為172場,她認為,這代表立院是有能力可以改善礦業產業並做好管理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李孝濂 / 段雅馨攝

礦場開發長期不透明,環團:「礦業非企業單一權力」

過去因為國防工業與安全考量,礦產業一直有「特許、霸權」的印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礦業開發長期處於不透明的黑箱狀態,利害關係人、民眾根本無從取得相關資訊。她進一步表示,從1987年解嚴一直到現在,台灣的民主都在不錯的發展路途上,但在島內資源管理上卻一直沒有跟上腳步。

她表示,「經濟(指礦業)並非企業單一的權利。」,改善礦業「特權、霸權」的生態就要從「資訊公開」開始落實,「並非說修法後礦業就不能開發,是要讓民眾的權利有更多被看見、被討論的機會。」讓台灣人民的權利以及島內資源的利用,在法律上,做更完備的保護。

礦場旁居民:這真的是人過的生活嗎?

關西鎮居民宋明光也現身記者會,說明礦業如何影響居民生活。他表示,礦區一天會炸兩次山,隨著噴散而出的,是可能使人致死的石頭,「轟隆轟隆」的碎石聲整日持續、不間斷,他提出深沈的叩問:「這真的是人過的生活嗎?」

四十年前關西被劃為「礦業保留區」,礦區停產、農作物慢慢開始收成,原以為能就此安居樂業,三年前,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之下傳出復礦,「為什麼要開礦可以不通知我們?」金山里年邁的阿公、阿嬤被迫為復礦而北上抗爭,宋強調,「我們有知的權利」,也再次指出礦業修法通過的急迫性,以及日後落實資訊公開的重要性。

關西鎮居民宋明光 / 段雅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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