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落跑的水電開發,卻能連續展延13次?環團:應重新環評

(續前文)布農族太平部落位在豐坪溪下游,在山河圍繞下風景宜人,擁有6、70公頃肥沃的沖積平原,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然而自從「水力發電站開發案」死灰復燃以來,部落恐慌疑慮卻日漸擴大。

村民認為,水電站在上游建攔河堰蓄水後,部落灌溉水源將遭到截斷。雖然廠商再三保證會維持基礎灌溉供水,卻已讓族人忐忑不安。反對者更擔憂,河床在十數年來已被砂石填滿墊高,一旦出現極端暴雨爆發洪水,攔河堰若潰堤,將帶來不可預料的後果。

令居民感到最疑惑的是,原為世豐公司進行的水電站開發,13年前本已「欠薪、停工跑路」,何以能源局能夠讓開發許可展延13次?這近乎「無限續命」的開發許可,是本案得以起死回生的關鍵。而部落要求行使諮商同意權,卻遭原民會回覆「法不溯及既往」,讓族人大嘆求救無門。

經過九二一地震與八八風災,原本大石遍布的河床已被砂石墊高數次,部落認為二十年前的陳年舊案應重新環評。(攝影林吉洋)

環團:陳年舊案竟無法可管,歷經20年變化甚大,應重新評估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認為,就結果論而言,本案雖稱合法開發,然而從事後來看,本案環評程序極不合理。

「本案屬於超過20年的陳年舊案,實際停工超過15年,開發環境經歷相當大變化,照理應重新評估,然而本案開發許可仍屬於有效,顯示環評制度對這類爭議性陳年舊案無法可管的窘境。」她說。

黃斐悅細數本案爭議歷程:本案在1997年申請環評,因爭議過大,在1999年8月勉強通過,卻拖延至2004年才動工,超過三年依規定要求「環境現況差異分析』,2007年送環現差分析時,又遭環評委員要求提出計畫內容變更,2009年才勉強拿到開發許可。

「實際上2007年起世豐已處於停工狀態,主體工程都沒做,一路停工十多年,期間廠商一共13次申請展延執照。離譜的是,能源局竟一路放行,讓廠商繼續被視為施工中的合法廠商。」黃解釋,由於能源局一路許可期延展,讓本案得以苟延殘喘。

停擺多年的水電站開發案,僅憑一張「仍有效、合法的開發許可」,在多年後迎來新的金主投資。2019年受到政府躉購電價獎勵,引進郭台強(正崴集團)資金入主,整個開發案起死回生。

世豐電力公司開發豐坪溪上下游,其工程廠房與河水相隔。(攝影/林吉洋)

能源局:展延13次合乎法規 環保署:可要求廠商提供環境影響調查報告

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則表示,「水電開發多位於深山,需要打通隧道、設施較多、施工不易,廠商皆依照規定申請延展,才會有展延13次的紀錄,且依據環評法規,廠商每年該進行的監測數據都有管理執行。」言下之意,該案展延13次完全合乎法規。

面對延宕超過20年的陳年舊案,主管環評制度的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指出,廠商第一次停工逾三年,環保署已要求其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若地方仍有疑義,可以請求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查核,環保署仍有權進行監督,依《環評法》18條規定,可要求廠商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以釐清疑慮。

部落族人前往縣府陳情,要求行使部落諮商同意權捍衛獵場,卻遭到原民會回函不適用。(Lawsi提供)

原民會:法不溯既往,諮商同意權不適用本案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傳統領域科吳秉宸科長表示,曾函文花蓮縣府跟卓溪鄉公所,事實認定世豐水電站於2004年10月開工,隔年2月5日《原基法》才實施,因此即便施工期較長或進度緩慢,仍被視為建設中的工程。

依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部落無法主張行使「諮商同意權」。然而吳秉宸也表示,「本案屬重大開發,基於安全考量,亦建請開發單位及公所協助召開說明會與部落做溝通,藉以降低衝擊。」

法律學者:「不溯及既往」非鐵板一塊,公共利益或保護弱勢可酌情適用

部落要求行使諮商同意權,遭原民會回覆「法不溯及既往」,本身即為賽德克族的東華大學法律系系主任蔡志偉(Awi Mona)卻對本案表示不同見解。他認為,「法不溯及既往」是不希望因為新立法去改變已經存在的狀態,對社會穩定性受到影響,然而這個原則並非不可挑戰。

「當事部落請求行使《原基法》21條確保部落權益,經立法者判斷,若可以創造更大公共利益或保護弱勢,實務上能讓法律在一定時效內溯及既往。」他更以亞洲水泥案為例,「就連已在當地採礦運作50年的企業,都可以由部落行使諮商同意權,為何這個仍在興建中的水力發電案無法呢?」

蔡進一步指出,爭取諮商同意權對部落而言當然是重大權利的實現,如果政府無法給予部落行使《原基法》諮商同意權,同條第二項即規範,「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權益,就要有所補償。」若該水電開發案含括公有保留地,更應該優先考量到當地族人規劃,而非由外來開發者主導。

蔡志偉也提醒,「任何一個政策不該只有同意或不同意,若操作不當,部落行使諮商同意權,反而會進一步讓部落內部成為戰場。」他認為政府部門應該要更審慎的設計諮商制度,讓廠商跟部落的溝通得以在公正公開的監督下進行充分諮商、尋求共識,才是更完整的部落權利實現。

蔡志偉教授(圖片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

部落族人七成投反對票,開發商卻一味敷衍

布農族並無頭目,實質處理部落事務的部落事務組長蕭文娘表示,部落曾召開緊急會議,有七成族人投票反對本案。「世豐卻一味敷衍拖延,不願釐清疑慮,讓部落感覺不受到尊重。」她認為,即便合法開發,企業踩在部落土地,應該要尊重部落。

村民蘇那灣.魯卡司(漢名:施建民)認為,灌溉水源掌握在外來公司,對部落而言是不可想像的威脅,更別說整條溪流的自然生態將枯竭。此外,在開發工程期間,車輛、機具將干擾部落生活。他曾要求開發單位應停工溝通而非蠻橫開發,然而開發商卻不願正面答覆。

Abus則是部落裡少數受教育的知識菁英,他提到太平部落緊鄰河床,族人承受多次淹水之苦。世豐承諾提供就業機會,但是對族人而言,部落能否與環境和平共存更重要。她強調,「布農族觀念裡,河流走的路不能夠隨意改變。」現在水電站炸山鑿洞、截斷河流,對部落造成很大的衝擊。

「或許是被壓制太久,原住民很難正面去挑戰外來者的力量。沒想到《原基法》通過這麼久,人權觀念跟原住民文化保護提倡這麼久,部落還是必須忍受這種欺壓。」Abus嘆道。

蕭文娘表示:部落成員有多數反對水電站開發,卻苦無機會伸張,只能以插於自家田地中表示不滿。(攝影/林吉洋)

開發單位:展現誠意與部落經營夥伴關係,盼共存共榮

《上下游》多次聯繫正崴集團及旗下世豐電力,相關企業對爭議均審慎處理,不願即時回應。據了解,該公司主張開發水力發電廠程序完全合法,尤其世豐水力發電案除正崴集團資金、尚有國發基金投入,在環保與安全前提下,皆符合國家法規標準,若有相關團體質疑,也應提出專業數據。

尤其在2019年6月正崴集團入主經營後,新團隊已妥善處理舊世豐遺留的土地租賃問題與薪資糾紛,亦有心重建部落對開發商的信心,更積極協助銷售部落農產品,集團非常用心於永續經營,並積極參與部落公益事務,盼能夠與部落共存共榮。

據了解,部落裡面亦有支持開發案的聲音,為地方創造就業機會。而關於兩部落曾召開會議進行投票,結果呈現多數反對開發一事,公司方面認知部落會議採取的投票制度並非正式的家戶代表投票制,而出現一戶多投的情形,因此對投票有效與否存有疑義。

世豐公司在報導刊出後(4/6)發函澄清,亦強調,該開發案並未破壞部落的傳統獵場範圍,而部落居民擔憂的攔河堰問題,該公司強調施工設計均經專業評估保證安全無虞,颱風洪水量為蓄水量247倍,颱風會打開水門,並不因攔河堰而增加洪峰量。而水電站運作後,也會保留河川基流量,每天提供至少4萬公噸灌溉用水,確保灌溉用水無虞。針對部落部分人士疑慮,廠商將持續溝通,朝向提升地方繁榮,與部落共謀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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