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文)延續三十多年的「全國農地滅鼠週」,常造成黑鳶、草鴞等猛禽和野生動物枉送性命,因生態考量而在2015年停辦,農藥中的老鼠藥也幾乎停產。但是農地上卻還是不時出現老鼠藥,野生動物持續受害,這是怎麼回事?
《上下游》記者親訪產地調查發現,現在農地防治野鼠清一色使用的是環境衛生用的老鼠藥,而且在農藥行就能輕易買到。然而現行法規明定環境用藥不可用於農地,農民將老鼠藥施用在田埂、農舍旁的「灰色地帶」,管制上明顯出現漏洞。記者詢問主管環境衛生用藥的環保署毒物化學局,該單位竟對農藥行賣老鼠藥一無所知,還強調環衛老鼠藥只能用在防治家鼠,不能用在農田防治田鼠。
環境用藥不能用在農地,但農藥行、農會都只賣環衛用殺鼠劑
老鼠藥聽起來可怕,但其實色香味俱全。從超商超市的實體展售到網站都可買到各式老鼠藥,從粉劑、粒劑、水懸劑、彩色的糖果狀、餅乾狀都有。老鼠藥可分為環境衛生用藥及農藥兩種,不過現在市面上幾乎都只剩環境衛生用藥。
屏東徐太太的農藥行內販售的殺鼠劑,外包裝標示正是「環境用藥」,詢問是否有「農藥用老鼠藥」,她一臉莫名其妙回應:「哪有農藥用老鼠藥?」但是徐太太知道法規上環境用藥不可用於農地內,因此她會提醒客人,要放在「農舍周圍、田邊或是田埂旁」,「其實政府也知道,但農民低調一點,他們(指政府)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即使是農會的資材販售中心,賣的也都是環衛用藥的老鼠藥。彰化縣大城農會農事指導員許文祿表示,來農會買老鼠藥的多是飼養雞鴨的農戶,「主要是防止飼料被偷吃。」
銷售點遍佈全台各地的興農股份公司,副總經理余奎儒表示,公司雖擁有殺鼠靈餌劑及可滅鼠餌劑的農藥製造許可證,但已停產近20年,目前全台銷售點賣的都是環衛用藥的老鼠藥。
環藥及農藥許可證標準不同,業者只願生產環藥
既然農地有需求,為何農藥業者都未生產「農藥用老鼠藥」?《上下游》查核發現,環境衛生用製造許可證有 66 張,農業製造許可證僅 14 張,之所以有此差異,答案指向法規。
同時擁有殺鼠劑環境衛生用製造許可證及農藥製造許可證的業者劉小姐坦言,「我們公司雖然有農藥許可證,但在農地滅鼠週結束後,就專心生產環境衛生用藥。」她說明,農藥及環藥的許可證核發嚴謹度不同,例如同樣是「可滅鼠」這個配方,製作成農藥的餌劑、粒劑各需要一張許可證,但環藥的法規中,只需一張許可證即可。
滅鼠週取消後,農藥用滅鼠劑產量幾乎歸零,防檢局植物防疫組統計,2015年後每年農藥用滅鼠劑的製造及輸入的有效原體量僅4公斤。劉小姐則表示,公司只接政府採購案,滅鼠週結束後,幾乎只剩下環境用藥的需求。防檢局前局長馮海東也坦言,過去舉辦滅鼠週時採購量驚人,「很多業者每年生產農藥用滅鼠劑,就是為了賺這一週。」
農地都用環衛老鼠藥,環保署一問三不知
農地裡的老鼠藥來源,從農藥轉移到環境用藥,責任也從農委會轉移到環保署。但是環保署知道現在田間老鼠藥均為環境用藥嗎?《上下游》2021年12月17日初次致電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時,危害控制組反應相當驚訝,再進一步詢問歷年老鼠藥環藥用量,僅得到最近三年的製造及輸入量,更早之前有多少用量、用於何處,毒化局一問三不知。
毒化局是新成立單位,連回報系統都是2018年開始建置,毒化局危害控制組科長林繼富是回報系統的建立者。他表示,只有特殊環境用藥會要求使用者回報用量,像是登革熱用藥,一般環境用藥僅統計製造量及輸入量。
毒化局上至副局長,下至科長,回答問題時都再三強調:「環境用藥的老鼠藥是防治家鼠,避免漢他病毒傳播,不能用在農地,」更表示:「農藥用的老鼠藥還有14張製藥許可證,農藥廠商會製造。」種種脫離現實的回答,顯示環保署完全狀況外,不知道農藥廠商幾乎都已不再生產農藥用老鼠藥,也沒有對農地使用環境用藥的違法行為做任何管理。
農民遊走法律邊緣,野生動物成冤魂
政府單位管理出現大漏洞,但部分農民還是有防治鼠害需求,卻缺乏輔導。屏東縣高樹鄉鳳梨農洪先生表示,現在用老鼠藥的農民很少,但鳳梨田不防老鼠的話,鳳梨會被吃得一個洞一個洞,農民用藥都是丟在靠近馬路的田邊,「我們必須防老鼠又不想違法,這樣做心裡也不好受啊!」
田間老鼠藥可能會被其他動物誤食,雲林縣青農聯誼會前會長陳鳳義表示,鄉下田間老鼠已經比以前減少,現在是流浪狗非常多,曾聽聞有人拿老鼠藥來毒狗。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陳貞治也表示,農民自行配餌,造成食肉目動物誤食的機率非常高。
陳貞治直言,「我完全不相信老鼠藥能控制鼠害,」老鼠壽命短、生育快速且子代多,若想以老鼠藥控制老鼠族群,必須是每天且大量施用。而且將某處環境的老鼠清空後,其他地區的老鼠就會移入,約一個月就會達到原有老鼠數量的一半。
生態專家:農田廣用環藥滅鼠劑,環保署應負起責任
如果老鼠藥防治效果不如預期,對生態卻造成巨大危害,該怎麼辦?屏科大野保所博士後研究員洪孝宇曾在2019年發表論文,指出台灣的猛禽遭受老鼠藥間接毒害的狀況十分嚴重,他表示,現行環境衛生用藥與農藥的製造管理法規應同步,不該再有製藥許可證核發標準不一的落差,尤其是環保署,應負起環境用老鼠藥被廣泛使用在田間的責任。且也應提高老鼠藥售價,以價格抑制使用量,並鼓勵研發和使用非化學性的滅鼠方式。
若真的要用老鼠藥,使用方式也需限制,否則很容易誤殺非目標動物。洪孝宇建議,應比照歐美國家,老鼠藥必須搭配食餌盒販售和使用,食餌盒的開口只能讓老鼠進出,以降低誤食機率。
對此,台南市農業局主任秘書吳威達也表示,台南市目前有機、友善耕種區域都不使用殺鼠劑,農政單位也會宣導農民以物理防治優先,真的要用老鼠藥,需先放入塑膠管或是盒子裡避免猛禽誤食。
防檢局植物防疫組組長陳子偉則表示,2017年開始在全台各地推廣棲架取代老鼠藥,透過猛禽進行生物防治來防除老鼠,目前在高屏、苗栗及花東都有農民嘗試。
防檢局:無法限制老鼠去哪裡,也不能限制農民購買
對於農藥行、農會在賣環境用藥的老鼠藥,陳子偉並不吃驚,他表示,老鼠不會乖乖待在同一個地方,「家鼠可能跑到田裡,田鼠也可以跑進家裡,」農村地區本就同時有環境用藥及農藥的需求,也無法限制農民要購買哪一種。
但滅鼠週停辦後,老鼠的危害依然存在,即便是架設棲架,也不是到處都可以架設,防檢局有無更積極的作為?陳子偉表示,防檢局會盡可能宣導、呼籲農民,不要讓老鼠藥影響非目標物種。
而問及環境用藥和農藥的管理不同步,該如何解決?陳子偉僅表示,「我們尊重環保署。」然而環保署對此則無正面回應。
凡是藥物皆須管理,主管機關若再不拿出積極作為,將繼續犧牲寶貴的動物生命,農田鼠患也不會自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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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毒化署又不是管農業的,農用的是農業部在管;自己不知道主管機關為何處拿這些作文章簡直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