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進逼成龍濕地03》開發利益慫恿人心,村民如何再相信,有一天濕地可以振興成龍村?

(續前文)成龍社區居民好不容易逐漸凝聚和濕地共存共榮的願景,近年卻出現光電案場在村子周邊一個接著一個開發,人心開始浮動。「沒辦法,有利可圖,趨之若鶩。」社區耆老田日蒸道出村裡人觀望的心情。

自從農委會2015年公告成龍溼地周邊兩區屬於光電可開發的「不利耕作區」以後,成龍社區與觀樹基金會持續陳情農委會,2018年成功將成龍濕地周邊部分土地排除在可設光電的「不利耕作區」之外。這件事情造成一部分期待發展光電的村民,認為是濕地保育人士在從中作梗,導致光電無法發展。越來越多的猜疑,讓原本團結的村落逐漸出現裂痕。

在成龍國小後方已經開發出地面型光電案場。(保育人士提供)

人心浮動,光電高租金挑戰濕地保育願景

目前台61線北側的濕地周邊正在填土立樁,興建屋頂型漁電共生案場,成龍國小北側也陸續搭建地面型光電板。土地掮客在地方活動越來越積極,遊說地主將土地出租給光電商;而另一方面,其他社區幹部仍在積極勸說觀望中的地主,不必出租蓋光電,改領濕地的生態補償。兩種發展彼此較勁,甚至有些人直接在公開會議上表明支持光電發展,隱約與濕地保育的社區幹部,開始有互別苗頭的火藥味。

村裡人知道把土地拿去蓋光電之後,可以獲得遠比濕地生態補償更高的租金。「心改變很慢,要沉淪則很快。」田日蒸說,現實的發展難以違反人性。

「以前成龍濕地還沒有名氣時,有人會來濕地偷倒廢棄物。他車斗升起來不到三分鐘,我們社區要發動所有人整理一個下午。」他想起社區一路走來保護濕地,雖然很辛苦,但是大家甘之如飴。

田日蒸感慨道,「有人想來蓋皮革工廠、有人想蓋火葬場,都被我們擋下來了。現在蓋光電出現一個破口,未來不符合保育目的開發越來越多,成龍濕地就會失去它原有的價值。」

讓田日蒸氣餒的事情是,過去是私人開發行為在威脅濕地,如今卻是政府的政策,大筆一畫「不利耕作區」,廢棄的土地就可以蓋光電。而過去他四處鼓吹村民加入生態補償,「這片濕地會讓我們村子變得更好」這套說辭,卻不知道能不能挽回人心。

相信濕地保育願景的村民共同親手打造木橋,但光電入侵卻讓人心浮動。(田日蒸提供)

農委會:「容許使用」屬於地方政府權限

目前搭建中的漁電共生案場,廠商釋出善意願與濕地保育人士溝通,但光電威脅並不只此,附近究竟還有多少申請中的開發案?成為成龍社區與保育人士亟欲了解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從地方到中央都沒能準確回答。

農委會在全台劃定了38個「不利耕作區」可設置光電,其中第11、12兩區(以下簡稱A區、B區)就在成龍濕地。2018年,在成龍社區與觀樹基金會陳情後,農委會將A區剔除,並將B區範圍縮小。

當時農委會公告將A區剔除的公文附有但書,為保護合法申請的業者權益,自公告日(3月16日)起,到生效日5月15日以前,依據「不利耕作區」提出申請開發地面型光電的案件,仍可由縣政府受理。

依據農委會新聞稿,在公告期限截止前,A區並無業者循「不利耕作區」申請開發。不過近日當記者詢問農委會時,答案卻非如此篤定。企劃處副處長王玉真表示,當初在A區劃設爭議時,確實有一些舊案等待處理。

王玉真指出,剔除A區主要理由是該區養殖業者陳情,為保有該區生產養殖功能而剔除,並非完全是為成龍濕地的保育理由。如果有業者在剔除公告的生效日前送件進入縣府,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必須維護業者的合法申請開發權。

而最近爭議中位於A區的濕地北側光電案場,並非地面型光電,而是以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為名開發屋頂型漁電共生。王玉真解釋,業者先申請容許使用許可,「有養殖事實以後,才能夠結合綠能設施。」而「容許使用」是直接授權縣政府審核。

成龍濕地周邊光電與爭議地點相對位置示意圖(林吉洋製作)

周邊究竟還有多少案場?雲林縣府說不清楚

於是記者分別詢問雲林縣主管綠能、光電開發的三位業管科長,得到的答案,均無法準確回應該區位是否還有其他光電開發案審理中。

負責再生能源業務的工商管理科科長徐忠利表示,於2018年5月15日前,確實有業者提出申請,並已取得綠能案件容許使用,不過相關案件仍在審查程序中,無法提供審查中資料。

而負責「不利耕作區」光電設置申請的森林保育科,科長張文東表示,「不利耕作區」的相關申請案仍需要時間彙整統計,而目前A區剔除後恢復為養殖漁業生產區,相關容許使用申請應詢問漁業科。

漁業科科長賴建陞則表示,本案屬於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做養殖使用,業者申請室內養殖屋頂及附屬設施,經申請即得合法開發,並無數量限制,依法也不能限制周邊土地做養殖及容許使用開發。

因成龍濕地而得獎,林務局:相信居民會認同保育理念

林務局是保育工作主管機關,去年(2019)以「桑田變滄海:成龍濕地的里海行動」計畫得到行政院頒發國家永續發展獎。現任局長林華慶更是當年成龍濕地首開生態補償的承辦人,他如何面對光電進逼?

林華慶說明,「2015年公告成龍北側濕地被劃入不利耕作區,林務局立即在2017年將該區納入生態補償範圍,讓地主申請生態補償。」他補充,「如果成龍濕地周邊有開發危及整體保育功能,林務局會提供地方政府經費,加強周邊生態監測。」

林華慶強調,成龍社區是地層下陷區的典範,從廢地到濕地的環境教育歷程,讓許多居民理解到只要採取友善濕地的土地利用方式,自然環境會反饋嘉惠村民。經側面了解居民想法後,他表示,「對成龍社區有信心,相信永續、保育路線會獲得大多數居民認同。」

不過當記者向社區求證,居民似乎仍感受不到林務局保護濕地的決心。當年濕地保育利用的願景是由林務局帶入社區,如今社區幹部只能私下感嘆,亦不忍批評。

成龍社區開發許多產地互動行程,讓更多人了解這塊濕地的美麗與傷痕(成龍社區發展協會提供)

生態人士:綠能挾政府補貼改變鄉村,恐成災難源頭

「說要保育濕地的是政府,說要蓋光電的也是政府。說已經剔除不能再蓋地面型光電的是政府,說可以蓋屋頂型光電的也是政府。」這是成龍村村民心裡說不出的問句,他們不知道如何再相信政府保育濕地的決心,而繁複法令和反覆態度,影響的恐怕也不只成龍村,而是整個西海岸的漁村。

關注成龍濕地與海岸環境的,還有許多環保生態界人士,其中包括高雄鳥會總幹事林昆海。他感嘆道:「若任由光電業者開發,欠缺妥善的事前規劃,導致生態破口屢屢發生,環保與生態界擋也擋不住,只是疲於奔命,徒然消耗。」

在濕地上建造屋頂型光電養殖場,即便合法開發、合乎土地使用規範,他仍不敢樂觀,「原本的魚塭還可以保有滯洪作用,建設為室內養殖場後,無法容納雨水增加地表逕流,鳥類也沒有辦法使用。」

「政府扶植綠能產業應該是要來幫助地方產業轉型,協助人口結構,改善生態環境劣化的問題,應該要支持農漁村的生產環境,不應該再去剝削環境或者破壞原有的棲地。」林昆海忍不住批評。

「綠能不應該是這樣的,挾政府補貼的高額租金改變農地使用方式,又低估生態環境的價值。」林昆海認為,當光電對土地的開發量累積到一個程度,影響到周邊生態、水文,當環境失去原本的平衡時,將會成為未來災難的源頭。

在地耆老田日蒸則無奈嘆道,「說到底,這是不公平的競爭。」對成龍社區投入濕地保育的老中青三代人而言,光電發展對成龍村帶來的挑戰,並不亞於韋恩颱風帶來的傷害。人心沉浸在開發廢地的美夢,也可能忘了當年土地遭海水襲奪的痛楚。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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