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隆隆駛過田地,一串串花生就地拔起,現在正是採收花生的時節,不只農民忙翻天,幫花生農榨油的「油車間」也跟著進入備戰狀態。然而油車間業者在半世紀以來,飽受進口、大廠和法律三方夾殺,光彰化一縣僅存不到5家業者。
家中已經營油車間達4代的孫翌軒說,食用油風暴後許多民眾仍對油品的認識仍相當有限,但消費者若願意到產地參與油車間製作,花3小時準備整年所需的食用油,不僅吃得安心,也讓油車間有活路,繼續為花生、芝麻農友服務。

進口、大廠衝擊,油車間吹熄燈風
所謂「油車間」是指在農村裡幫農友代工、榨油的加工廠所,通常設備簡單,只有幾塊鐵餅和直立的榨油機,藉著重力把花生、芝麻(胡麻)的油脂榨出;而榨不出油脂的花生、芝麻便成為「粕」,富含許多營養成分,能再賣給農友當作肥料使用。
這種向農友收費、代工榨油的形式,在早期花生、芝麻的生產重鎮彰雲嘉南一帶相當常見,但彼此生產規模不一,而且製作細節不盡相同,但大抵可分成原料採收、曬乾、清洗、烘焙、壓榨等。
只是隨著大豆沙拉油的進口和食品大廠的興起,讓小油車間的榨油銷路一落千丈,轉而逐漸消逝,現如今彰化還有在向農友收購、榨油的油車間,「大概剩不到5間吧。」信富食油行的第四代孫翌軒說,北彰化原本還有兩間,如今也僅剩自家還在經營。
「其實我不算第四代,目前主要是我父母經營。」孫翌軒說,自曾祖父一代開始家族便開始經營油車間,每年這個時候(6月底、7月初)花生剛採收時,便是信富最忙的時刻。得安排訂單進行炒焙、榨油生產,每100台斤的帶殼花生,大約可以榨出21台斤的花生油,一次大約得耗費3小時。

油車間屬農產加工室,但後法適用仍受挑戰
然而因大環境變遷、堪稱風中殘燭的油車間,還有一項生存挑戰便是地目合法的問題。
簡單說,油車間在法規上被定義為工廠,因此得符合經濟部《工廠管理辦法》,不只得提出工廠登記,管線、廁所配置甚至得重新規劃,若不照做便被視為「違章工廠」,裁罰2到10萬元並直接停工。想合法只能先申請臨時登記證,在2020年前想辦法改正,但這些規定讓資本額本就不高的油車間業者相當苦惱。
2014年底,彰化縣食油公會向縣府陳情,希望縣府網開一面。翌年經濟部和農委會協調,決定將油車間以農委會主管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簡稱《容許辦法》)納入管理。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第一科研究員劉國顯說,油車間重點在於必須有「鍵結農業生產事實」,才能交由農委會管理,成為「農糧產品加工室」,而原料不限制是收購或自種。只是油車間在空間使用上,仍須符合《容許辦法》規定,即所有樓地板面積總和不得超過990平方公尺。
但由於油車間發展得早,地目劃分、土地管制後來才規範,能否讓所有油車間都順利合法?例如《容許辦法》規定,農糧產品加工室必須避開特農用地,若不得不存在,只能位於特農用地邊緣,先設立的油車間便可能不能適法,持續「被違規」的狀態。
盼消費者往產地邁出一步,認識油車間
然而中央的推動工作,在地方上的油車間似乎感受不到。「今年初我們家就收到一張6萬元的罰單,爸媽都很無奈。」孫翌軒說,家人感受不到油車間的希望,多數抱持「做一天是一天」的心態,一旦承擔不起罰鍰便會直接歇業;然而失去油車間居中代工,對花生、芝麻農來說形同消失了一種通路。
同時,孫翌軒認為油車間其實還擔負教育消費者的功能。他說,2013、2014年的食用油風暴,消費者只能從品牌來辨識哪些油不能吃、不能用,但對製程仍缺乏了解,事過境遷便又回復以往,如今在台東教書的他,也積極參加多種演講活動,希望讓消費者向產地踏出一步。
「若消費者若願意選擇花3小時,到產地找一間油車間,直接做完一年份用的油。」從頭開始認識花生油的製程、氣味、色澤、產量、時價,消費者便能藉由掌握油品知識來辨識市售油脂的優劣,以及價位的合理性,不但能接近產地,更能真正用的安心。」
過去地方農家會帶著原料,到油車間等待榨油提回家,孫翌軒期待消費者也能夠親自到油車間現場,參與過程更瞭解油品(攝影/孫翌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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