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24)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自經區農藥加值方案,在「示範區內廠商享有10%內銷產品免營所稅」(草案33條)、「野生動物輸入排除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草案47條)做出具體條文修正。
至於開放國外農產品對台灣農業的衝擊,陳保基表示對本土農業有衝擊的就不開放。但農經學者陳吉仲質疑,若考量對本土農業的衝擊,為什麼不直接拿掉「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台灣作為加工原料」(草案42條)?
自經區農業加值 農委會提出具體條文修正

近日立院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召開五場公聽會,其中農業加值部分在4月10日舉行。農委會與國發會為了回應公聽會上專家學者的疑慮,昨出提出兩點具體條文修正。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33條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在自經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可以享有10%內銷產品免徵營利事業稅的優惠。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為了避免區內外業者的不公平競爭,10%內銷產品免徵營所稅的優惠將排除農產品內銷的部份。
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7條規定,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的輸入、輸出由管理機關審查,且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限制。保育團體批評此條文若通過,台灣恐怕成為野生動物交易的「化外之地」。對此農委會也提出具體修正,將條文中的「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限縮修改為「觀賞水族動物」,免除外界對於開放野生動物自由交易的疑慮。
此外,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在昨日記者會上,也再次重申,自經區特別條例中有關土地徵收的條文(包括14、18、19、23條)會通通拿掉,回歸一般法令程序。
管中閔說:「這樣就不可能發生所謂的『圈地運動』了。在使用土地的方式上,也將以現有園區的閒置空間為主,無意劃設新空間。」至於各縣市提出申請新設示範區,管中閔認為:「地方可以提出申請,但主管機關審核時,不一定會全部通過。」
陳保基:衝擊本土農業的廠商,不會獲准進駐示範區
而在進口國外農產品對國內農業的可能衝擊,陳保基強調,若申請進駐示範區的廠商會衝其本土農產品國內農產品,農委會就不會核准。
陳保基說,農產加工只是自經區農業加值的一個小環節,去年七月開放第一階段進駐示範區的廠商有十八家,其中只有台畜這間廠商做農產加工,「我們不可能讓損害國內農業的廠商進來,都要加值了,怎麼可能會受進口損害?」
在具體條文的修正上,陳保基說,農委會將在特別條例草案第9條第2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的「進駐示範區事業之審核管理辦法」中,明定農業加值事業的審查原則,包含是否以外銷為主、國內農產原料採購數量是否與內銷數量相等。
農委會雖然強調「明定」農業加值事業之審查原訂,但並沒有在自經區特別條例中明文訂定要求廠商使用一定比例的國產原料。陳保基認為,之所以不強制要求業者使用國產原料,是因為實際操作上有困難,若明定比例業者可能會失去營運調配的彈性,「我們在審查階段時會去了解,是否衝擊國內農產品,但是不會在條文中明定使用國產原料的比例。」
陳吉仲:條例未改,830項禁止輸入的中國農產品仍可能來台
對於農委會提出「評估後若衝擊本土農產品,將不會核准」的說法,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頗有疑慮,他認為若真要化解對國內農業的衝擊,就應該拿掉特別條例草案第42條(開放原先禁止的八百三十項中國農產品),而非在草案第9條第2項訂定審核辦法。
陳吉仲說,草案第9條第2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審核辦法,但現在立法院審議的是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等條例通過後,主管機關怎麼訂定審核辦法,民間也無從干涉,「所以重點是要在條例本身明文訂定,而不是授權主管機關訂定。」
「我們為什麼要授權農委會去核可審查廠商的辦法?我們怎麼會知道農委會核可的依據是什麼?農委會說若衝擊國內農業的廠商就不核可,但是農委會要怎麼定義『衝擊』?」陳吉仲認為,貿易自由化帶來的衝擊是慢慢影響、變化的,農委會應該舉辦公開的辯論會來回應這些問題。

農委會回應:
謝謝貴站對臺灣農業的支持與關切,有關陳吉仲老師在本篇報導所建議刪除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2條一事,本會回應如下:
1.政府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一方面是為將來面臨全面自由化預設一個緩衝帶,另一方面也是為臺灣農業全球布局設置一個基地與跳板。示範區設計是以擴大外銷為主,加工(值)後的產品如果屬於管制性貨品,必須全數外銷,不得流入國內市場。
2.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全球布局的概念,因此,示範區內的原料來源國不限中國大陸。政府對於830項管制性農產品若進入示範區,區內會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控管產品流向(也就是透過電子帳證來查核進口原料與出口流向)。
3.政府對業者進駐資格之審查會以外銷為主,內銷比率視產品屬性而定,並要求申請進駐廠商明列於其營運計畫書供查核,因此,對於違反者最重可廢止其許可。
4.示範區政策是因應未來自由化的避險政策,讓國外原料透過示範區加值後外銷,去化自由化後大量進口之原料,避免直接衝擊國內農產品市場,且有機會增加國產農產品之使用量,是利農的措施。
各界對於國內產業受衝擊程度的關切,政府已有充分的理解,也會透過制度的設計來將各種衝擊盡量降低。另一方面,本會也要向大家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在政府控管下,做為未來全面自由化的一個預習,示範區的運作經驗是政府用來擬定未來全面開放時因應對策的重要參據,現在若對示範區內加諸過多的限制,就失去原本設計的用意,對農業未來因應自由化衝擊反而有不利的影響,敬請各界多多體認並給予支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您好:
看到貴委員會願意特別跑到上下游回應,
小老百姓如我非常高興,
代表上下游的努力的確造成對政府的影響,
你們終於發現社會的聲音。
不過關於貴委員會的回覆,
我有幾點疑問,
首先是形式上的部分,
關於貴委員會回覆的第四點「去化自由化後大量進口之原料」
這句話我不確定是我的國語不好還是怎麼樣,
看了很多次都不解其義,是不是能夠再解釋一下呢?
接著是實質面的,
還是關於第4點
「且有機會增加國產農產品之使用量」
在自由貿易追求低成本不重品質的大趨勢下,
如何保障我國優質農產品可以行銷全球應該是貴委員會的責任,
煩請舉例,謝謝。
另外「政府對於830項管制性農產品若進入示範區,區內會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控管產品流向(也就是透過電子帳證來查核進口原料與出口流向)。」
我想請問,為何只有區內要嚴加控管,
現今中華民國境內卻不用設計同等嚴謹的規模保障農民?
隨便講一個市面上至少4成以上的乾香菇來自中國走私
每年每年都在講黑心菇
請問貴委員會有對目前國內商家做過如同上述「透過電子帳證來查核進口原料」的制度建立了嗎?
關於加工後的屬性不得內銷的產品
請問貴委員會目前有什麼樣具體的控管計畫?
又,這樣的產品是否有標示產地、原料問題?
且該產品若屬於食品類,
請問貴委員會與食品衛生管理署如何協辦查核及管制?
或者貴委員會又要說產品不歸你們管?
以上,期待貴委員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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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的疑問是為什麼政府每個機關都以為自己是經濟部
農委會舉著自由貿易的大旗高喊甚麼都應該開放,
否則「對農業未來因應自由化衝擊反而有不利的影響」
保護農業的部門應該做的難道不是評估出什麼樣的開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嗎?
研究在哪裡?數據在哪裡?
更重要的是,請告訴國人自經區可以幫助我國農業的甚麼
這也是貴委員會應該擬定的國家政策
不要丟下一句「不會造成傷害」就說利大於弊
謝謝
小寶您好:
感謝您對臺灣農業的關切與回應,上下游是許多關心農業的好朋友經常造訪的網站,我們非常樂意也很有誠意來此與大家交流。
您在回應文中提出許多問題,其中有部份早先其他朋友也有類似提問,我們在農委會官網建置有「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專區(路徑為:首頁 / 重大政策 /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448141),邀請您可先上該專區的問答集,看看是否能解答您的疑問,若您看完還有進一步詢問,非常歡迎您到我們在臉書新設立的「示範區-農業加值」粉絲專頁與我們繼續討論。 再次謝謝您對臺灣農業的關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您好:
既然您也說了我「在回應文中提出許多問題」,
後文又說「其中有部份早先其他朋友也有類似提問」
可以去貴委員會的政策專區問答集尋找解答。
那麼代表您也非常清楚我也有「部分」問題,
貴委員會是完全沒有處理到的,
我也不要再複製貼上了抬頭看就在那裡。
(說真的,「去化自由化後大量進口之原料」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那麼請問貴委員會為什麼不能直接在這裡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呢?
我是臺灣人,我對臺灣農業的關心是應該的
希望以農業為名的貴委員會才要好好關心臺灣農業。
小寶您好,
不好意思,現在我們就來將上次沒回答到的部分補上—
一、您提到:『「去化自由化後大量進口之原料」這句話我…不解其義,是不是能
夠再解釋一下呢?』
答:
在完全自由化狀態下,我國與他國經貿談判開放准入的外國農產品可享零關稅,進口數量也不受管制,完全取決於市場機制,因此會對國內有生產的同項農產品產生影響。
政府推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是以屏東農業生技園區作為示範(試辦)區,利用示範區「境內關外」的特性,模擬自由化狀態(請注意,是一種可控制的模擬,與全面開放還是有差),一方面協助農業界發展出因應自由化的運作與調適之道,另一方面也培植面對自由化仍具競爭力的農業產業新星。
本會藉由示範區先試先行,讓國外進口原料在示範區加值(工),做成具附加價值的產品後外銷,可避免未來自由化後大量的進口原料,直接衝擊國內農產品市場,這就是所謂「去化」的概念。
二、其次,您提到:「在自由貿易追求低成本不重品質的大趨勢下,如何保障我國優質農產品可以行銷全球應該是貴委員會的責任,煩請舉例。」
答:
在自由貿易狀態下,商品的生產應該是多元、分眾的,有人覺得便宜就好,有人追求質感品味,更有人固定購買某廠牌(這就是品牌價值),不能說自由化一定會追求低成本不重品質。
優質農產品行銷全球有賴政府與業者共同努力推動,政府本來就會盡力「協助」與輔導,但沒聽過哪個國家的政府能「保障」該國農產品行銷全球的。
三、您問到:「『政府對於830項管制性農產品若進入示範區,區內會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控管產品流向(也就是透過電子帳證來查核進口原料與出口流向)』我想請問,為何只有區內要嚴加控管,現今中華民國境內卻不用設計同等嚴謹的規模保障農民?…隨便講一個市面上至少4成以上的乾香菇來自中國走私,請問貴委員會有對目前國內商家做過如同上述『透過電子帳證來查核進口原料』的制度建立了嗎?」
答:
首先,我們要強調,截至目前為止,政府沒有開放任何一項830項管制性農產品進口到中華民國境內來。其次,示範區對於管制性大陸農產品設計有控管機制。我們不知道您說四成乾香菇來自中國走私的數據是怎麼來的,但走私貨就是違禁品,抓到就是沒入、銷毀和處罰。政府對於查緝農產品走私相當積極,有海關、海巡署與本會特別聯合成立的安康專案,此外本會也經常透過各種宣導,教導消費者辨識國產香菇,保障國內香菇產業。
四、您問道:「關於加工後的屬性不得內銷的產品,請問貴委員會目前有什麼樣具體的控管計畫?又,這樣的產品是否有標示產地、原料問題?且該產品若屬於食品類,請問貴委員會與食品衛生管理署如何協辦查核及管制?或者貴委員會又要說產品不歸你們管?」
答:
既然是屬性不得內銷的產品,當然就不會准許進入(產品要內銷必須事先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當然不會同意),若業者嘗試經由非法管道進來,那就叫走私。
不得內銷的產品就表示它是必須全數外銷的產品,外銷產品是要賣給外國的,是否需要標示產地、原料,那要配合要賣去的國家法令規定,若輸入國規定要標示就要標示,若沒規定,那我們政府也沒必要強制規定。
強調一下,不得內銷的管制性產品不得進入我國市場。但管制性原料輸入到示範區加工時,除了事前的專案申請與查核外,還必須經過檢疫與檢驗合格後才能進來,檢疫與檢驗規定與一般外國進口原料相同,並不會因為要進示範區而有所放鬆。
五、最後,您說:「為什麼政府每個機關都以為自己是經濟部,農委會舉著自由貿易的大旗高喊甚麼都應該開放……保護農業的部門應該做的難道不是評估出什麼樣的開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嗎?研究在哪裡?數據在哪裡?更重要的是,請告訴國人自經區可以幫助我國農業的甚麼?」
答:
農委會當然不是經濟部,但拼經濟是政府整體的責任,農業部門也應該為台灣經濟的未來盡一份心力不是嗎?其次,我們並沒有舉著自由貿易的大旗高喊甚麼都應該開放,要開放什麼項目是取決於對外經貿談判的結果。
除非我國完全不跟其他國家經貿往來,否則政府對農業的保護很難做到什麼都不開放,但我們經濟命脈就是靠出口貿易,不簽經貿協議怎麼生存?因此,面對自由化浪潮,本會在做的是協助農業界調適,讓台灣農業在自由化浪潮下不但不會被打倒,還能找到新出路。目前,我們力推的「農業加值」就是其中一項策略,讓台灣農業科技研發成果產業化,進行外銷全球佈局,創造新商機(這也就是陳主委說的「創造新的餅」啊!);此外我們更努力推動「地產地消」,讓本地農產品直接被在地消費者消費掉,減少進口農產品使用,這樣才是真正讓台灣農業的命脈永續之道,希望您能給予支持。
之前貼在「示範區-農業加值」粉絲專頁上的問題,
1.如果當初對中國有830項管制農產品是不開放的,為何現在自經區要開放呢? 而且先不談自經區開放後政府能夠多嚴格的去管,現在不是除了香菇,中國產的大蒜也已經來台了嗎?政府有管嗎?
台灣農業是小農為主,吃台灣的米,台灣的水果,可以安心,很幸福,
我不懂的是,自經區到底做了哪些保護台灣的農產品的措施,因為自經區中「農業加值」的設定中,是對全球(含中國)開放農產品進入自經區,是零關稅,再加上有高達17%的營所稅之減免,生產完後如果實質轉型可掛MIT,這樣可以保護台灣的農業?
2.舉例,就是如果進口這830項管制農產品來生產管制食品 (如進口花生,生產花生油) ,這些管制性產品皆須外銷,但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會取代掉用台灣農產品做為原料的出口食品。
白話一點就是,使用台灣產的花生製成的油,跟自經區裡用進口花生製成的油,都可以掛上MIT的標示外銷,PK囉。這都要感謝政府的德政~
再來第二種狀況,如果進口非管制的農產品生產管制食品(如進口櫻桃,生產果酒) ,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 ,亦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為什麼說會取代台灣的農產品,因為國內大部份的農產品的產地價格是高於國外的出口價格,農委會難道不清楚這點?)
3.如果進口管制農產品生產非管制食品(如進口鳳梨,生產鳳
梨罐頭) ,因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營利事業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更會”取代在國內利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食品。
再補個疑問,農委會答覆” 我們並沒有舉著自由貿易的大旗高喊甚麼都應該開放,要開放什麼項目是取決於對外經貿談判的結果。”
那自經區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是根據什麼經貿談判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