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氏基金會
米粉絲標示法規在7月1日生效當天大翻盤,就算產品成分裡只含一粒米,也可以在包裝冠上「米粉」兩字,讓循規蹈矩、已依法修改包裝的業者吃了一記悶虧;而且含米量不足50%的產品還不必標示所含比例,門檻比含米量較高的產品更寬鬆,消費者選購時想了解也無法判斷,只能在貨架前大玩猜猜看。
昨(9)日新竹市議員和米粉業者更「盲試」米粉,大讚含米量25%和50%的口感最佳;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根據研究顯示,常常吃,會變成習慣吃,後衍生成喜歡吃;試吃者可能已吃慣了含米量低的米粉,對於純正100%米粉的味道反而不習慣。
研究亦發現,人對於陌生食物會下意識排斥,但重複嚐試後就會愈吃愈習慣並開始喜歡,且通常需試過至少10~30次後才會漸漸適應口味;就如同孩童大多不敢吃辣,但四川孩子從小吃慣辣,不夠辣還覺得不好吃呢!
當今市面上已充斥太多過度加工的食品或半成品,現代孩子們吃著長大,很少有機會嚐過天然原味和口感,漸漸已不識食物真滋味;董氏基金會實施營養教育時,就曾讓學童試喝現榨柳橙汁,許多孩子竟懷疑是不是水果壞掉了,味道怪怪的;反而覺得加了許多添加物、香料和大量糖做的果汁,才是新鮮果汁的味道。
依現行米粉標示法規,孩子們也會認為含米量少的米粉的口味,才是真正的米粉,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新竹飲食文化”嗎?且含米量低的米粉,自然得添加更高比例的玉米澱粉等,而此類澱粉為純熱量來源,對人體無害但幾乎無營養素,長期食用易攝入過多醣份與熱量,需減重者、糖尿病患者和有消化不良問題的民眾更需注意。
董氏基金會呼籲,維護消費者食知的權益,標示不應有模糊空間;不同含米量的產品本來就會因料理用途、口味喜好而產生市場區隔,業者應提供的是透明的產品資訊,給消費者嚐試判斷的機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而非替消費者決定哪種「黃金比例」最好吃,更讓在地美食招牌與成分不純劃上等號。
而消費者也應慎選吃下的食物,不要選購成分標示不清的產品,別讓孩子們吃著長大後,認為米粉裡沒有米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標示不明確,是不好,這個大家都知道。
但是,現在真的能確定其他有標示出來的產品,寫出來的成分,可信度有多高?
還有,大眾習慣吃「不含米或含米量少」的米粉,這種現象,跟現在坊間的歐式麵包問題是一模一樣,只是大家都沒發覺自己吃麵包的習慣有錯而已!
一直強調歐式麵包比較養生,可是大家只會挑那些「由高比例的白麵粉所製成,多數還加上加上油、奶、糖等製成–軟綿綿的假歐式麵包」。
真正有養生效果的高比例全麥或全裸麥(黑麥)做成無油無奶的硬麵包,反而乏人問津!
很多麵包店為配合消費者的口味,把國外真正的歐式麵包做成四不像,買的人與吃的人還自我感覺良好說有跟上國際養生潮流!!!!
只要大家的飲食習慣再不改變成正確的,政府或民間再怎樣努力認證或宣導,都沒用!
自己害自己,怪不得別人啦!
人有選擇垃圾食物的自由,不代表我們應該容許廠商把垃圾食物標示成健康食物,就算廠商用化合物名稱混淆,只要是正確的資訊,就可以被找出,基本上是症腐瀆職,長期坐視廠商任意混淆內容物標示。
自己要害自己而不負責的是一回事,不代表其他大多數人就應該漠視這種現象而放任而為,這就像是說所有政黨政客都一樣爛而漠視自己應有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