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施 30 多年的跨國勞動力聘僱政策,面臨體制與現實嚴重脫節的系統性危機,不僅讓勞雇雙方深陷衝突,台灣也無法迴避國際供應鏈的勞權審視。
《上下游》專訪長期關注跨國勞動力的海內外學者,他們一致主張,政府應展現變革決心,讓政策回歸現實軌道。從翻轉仲介市場的壟斷、引入公設直聘管道,到鬆綁下班兼職、跨區跨作物調度等僵硬規定,乃至於重構召募成本的權責歸屬,期盼翻轉控制至上的管束邏輯,為台灣創造一個健康且穩定的現代聘僱體制。

學者劉黃麗娟:引進直聘選項,打破私有化市場壟斷
台灣移工體制之所以陷入「越管越失靈」的惡性循環,根源在於跨國招聘市場已經高度私有化。在現行制度下,海外移工想來台工作的聘僱管道幾乎全由仲介市場單方面主導與封鎖,雇主往往陷入不知道去哪裡找人、只能被動接受的處境,而移工則在跨國仲介的資訊不對稱下,被迫承擔沉重的債務。
面對這場由結構性壟斷帶來的治理危機,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劉黃麗娟指出,台灣必須大膽將「直聘」視為重整體制的關鍵,而且不是口號式地要求仲介退場,必需透過公共力量的介入,建立一個由政府公開海外求職資訊、直接對接勞雇雙方的公設管道。
當招聘資訊不再被私人仲介壟斷,移工便不必再支付層層剝削的海外仲介費與買工費,得以從源頭斬斷債務奴役的連鎖效應,因而根絕移工因債務壓力鋌而走險、走入地下市場。引進直聘才能在完全私有化的市場中,創造一個真正具備競爭力的「替代方案」。
劉黃麗娟表示,落實直聘不僅能從根本防堵無證移工持續攀升的結構困局,更是台灣回應國際大環境不可迴避的現實需求。首先,國際供應鏈對人權調查的要求已是實質壓力,直聘能有效協助台灣企業降低因強迫勞動而面臨的違規風險。其次,台灣既然宣誓將聯合國人權公約內國法化,保障移工「零付費」便是政府無法規避的法規責任。透過國家級的直聘管道,企業能堂堂正正自行召募,從源頭規避跨國聘僱的法律與商譽風險。

政府需克服外交與行政失能的漸進路徑
然而,理想的體制翻轉在實務上正面臨嚴峻的政治困境。劉黃麗娟直言,直聘在現行環境下推動極其困難,核心病灶在於台灣的直聘中心功能過於保守、甚至幾近失能,角色淪為僅在窗口「轉發文件」的行政機器,既沒有韓國那種「國對國」的談判能力,也完全無法像日本的非營利法人那樣,主動承擔起海外引進、獨立評鑑與實質管理的公共功能。
因此,移工政策要重回軌道,就必須打破現有的僵局。劉黃麗娟主張,政府不應被動等待社會共識,而應展現政治決心,主動與來源國建立結構性的對接框架(如簽署備忘錄),並協助企業透過產業協會、或「組織對組織」的非營利方式進行聘僱。唯有將直聘中心翻修為功能健全的「公設經紀人」,用公部門的力量打破市場封鎖,才能迫使私營市場走向費用透明,逐步降低產業對仲介的過度依賴。
短期強化對現行仲介市場的管束,從「紙上評鑑」走向費用透明與實質監督
然而,直聘管道無法一蹴可幾,且仲介制度早已深植於目前的聘僱結構、牽動龐大的政經利益,劉黃麗娟務實指出,現階段全面取消仲介並不現實,體制翻轉必須採取「漸進式」作法。在直聘成為具備市場競爭力的選項之前,政府首要的任務是強化對現行仲介市場的實質管束,逼迫非正式市場走向正規化。
首先,必須徹底翻修流於形式的「文書評鑑」。劉黃麗娟批評,目前的仲介評鑑制度猶如「作文比賽」,政府僅透過抽點審查行政標準作業程序資料,完全無視現實的非法黑幕。她主張管理應落實到源頭,將實質監督伸入移工出國前的地下化高利貸,以及進入台灣後的「買工費」和各種服務費用,不能任由仲介規模無限擴張卻逃避責任。
其次,在無法立即達成「零付費」的理想前,應優先推動「費用透明化」。政府必須展現政治決心,透過與來源國當地的仲介協會合作,明訂所有召募成本並設定收費上限。更關鍵的是,政府與政府之間必須簽署具體的合作備忘錄進行項目對接,由官方建立框架來正面迎擊這些隱形成本。
最後,政府應引導市場樹立合規標竿。劉黃麗娟舉例,市場上具備規模且關注合規性、取得合法外匯匯款權利的優良仲介,能實質降低供應鏈的人權風險,政府應引導雇主選擇這類「價格硬但風險低」的服務。透過落實實質監督、推動費用透明,並由政府帶頭建立非營利的示範模型,才能在維持市場穩定的同時,逐步逼迫仲介退場或走向良性競爭。
針對9.5萬無證移工,學者:應就地管理或特赦
建立直聘管道與整頓仲介,是為了從源頭防堵未來的制度漏洞;但面對眼前在農村、工地實質支撐基層產業的 9.4 萬名無證移工,劉黃麗娟直言,儘管合法與非法移工之間確實存在不公平競爭,但這已是缺工現實下的必然,政策不應只是被動等待共識,而應透過政治決心引導社會前進,遺憾的是,目前官方僅在錯誤的既有結構中進行微調,僅是為體制的失靈擦脂抹粉。
要處理龐大的無證存量,國際上並非沒有治理實例可循。劉黃麗娟以西班牙為例,該國雖然同樣面對強悍的右翼勢力與高漲的社會排外情緒,但西國政府基於提升社會凝聚力、民生福祉與增加稅收等長遠考量,仍在 2025 年果斷特赦 57 萬名無證移工,以換取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
反觀台灣,政策在面對無證黑洞時始終投鼠忌器,劉黃麗娟諷道,台灣的「非正式就業市場」運作極其穩定,且這些廉價勞動力對雇主端實質有利,政府缺乏動力「打擾」或管理這個市場,因而選擇維持現狀,不會思考就地管理或特赦的可能性。
學者馬藹萱:從美國大赦到日本改革,正視非法移民的納管趨勢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馬藹萱也認為,既然政府對無證移工別無他法,「特赦」不失為是將他們納入正規管理、發揮勞動力價值的有效路徑。
馬藹萱指出,推動特赦已是各國處理非法移民問題的務實路徑之一。1986 年雷根總統曾簽署大赦,讓約 300 萬名無證移民獲得合法身分;2014 年歐巴馬的 DAPA 計畫與 2021 年拜登的《美國公民法案》,本意皆在保護有美國身分子女的移民免於遣返,並提供臨時合法身分甚至入籍路徑。即便立場強硬的川普,也曾提出「先出境、再以合法工作簽證入境」的折衷方案,顯示美國也不斷尋求務實解決方案。
除了美國,鄰近的日本也大幅修正其保守的移民政策。馬藹萱提到,日本因應高齡化、少子化挑戰,持「特定技能 2 號」簽證的藍領移工可無限期居留並攜家眷。這類改革雖非直接大赦,卻展現出日本政府正視現實、大幅提升制度彈性以吸引勞動力,對於同樣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台灣,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以「有償特赦」讓無證移工重返制度
馬藹萱指出,無證移工唯一的錯處僅是「身分不合法」,但他們早已扮演台灣產業不可或缺的關鍵勞動力;若能讓他們重回制度內,政府便能提供專業的技術輔導(如正確用藥)與職安保障,避免移工在地下市場瞎子摸象、付出不必要的代價,同時也能消除台灣的公衛破口與人權污名。
針對特赦引發的公平性爭議,馬藹萱坦言,這確實會面臨社會反對,並被質疑是對守法者的不公。因此,她主張特赦不應是「白得的」,政府必須設計一套移工可負擔的懲罰程序作為配套,藉此向社會交代,而非因擔心政治信賴動搖就選擇「不處理」或是少量拘捕,導致問題持續惡化。
學者:從「控制與管束」轉向「創造友善就業環境」
馬藹萱補充,當制度越嚴厲、越缺乏彈性,無證現象反而會因應市場需求而更加蓬勃。台灣移工政策採「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剛性設計,無視「人」是有想法與需求的個體,若制度設計無法與時俱進,勞雇雙方自然會為了滿足需求而被迫脫離體制。
例如,移工下班後的私人時間應有權工作賺錢,萬一影響白天的本職,風險也應由移工自行權衡。她強調這並非「強迫勞動」,而是比照移工下班逛街、看電影的自由,「下班為什麼不可以去做點其他工作?」馬藹萱強調政府應將立場從「控制與管束」轉向「創造友善就業環境」,她並提醒勞動部,在某些特定產業中移工是「勞力補充」而非「勞力替代」,唯有釋放制度彈性,才能真正解決失聯問題。
借鏡日本「轉職自由」與「雇主負擔」
除了鬆綁勞動力的時間與空間限制,台灣移工政策若要真正重回軌道,最根本的挑戰仍在於如何翻轉制度底層的權力結構,給予移工對等的職場地位。
日本千葉大學社科院特任研究員鄭安君指出,台灣法律允許仲介向移工收取服務費,在制度上與國際趨勢大相徑庭。在日本,舉凡居所協助、生活說明等支援服務皆為雇主義務,若委託外部機構辦理,費用亦由雇主支付,嚴禁向勞工收費。
鄭安君分析日本「特定技能」移工失聯率極低的主因,在於勞工擁有「自由轉職權」,當移工不適應原場域時,可透過合法管道更換工作,無須走入地下市場。對比台灣長期採取「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管理思維,試圖以限制移動與連坐處分來預防失聯,反而造成反效果。
她建議台灣參考日本將招聘視為企業成本的作法,並賦予移工對等的職場地位,以適度自由取代高壓管理,當政策願意承認人性的流動性,並以對等的職場地位取代高壓管理,制度才能展現真正的韌性。

系列閱讀;
移工政策體檢 01》台灣對移工依賴度,遠高日韓,三國招聘制度大評比
移工政策體檢02》日本移工可自由轉職,韓國高薪但不得轉職,台灣雙軌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