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農業確定入法,但友善農耕作法多元,如何管理?政府應該要管到什麼程度?新北市農業局、農糧署與慈心有機農業基金會昨(21)日主辦「友善農業團體座談會」,邀請各門各派友善農友、農業團體參與,探討未來《有機農業法》到底該怎麼做。
《有機農業法》草案已擬出初步架構,農糧署農業資財組組長王安石表示,草案預計明年年初送到立院審議,看能否在下個會期通過。
「友善農業推廣團體」需立案 自主管理旗下友善農友
農糧署農業資財組有機農業科科長賴明陽解釋目前規劃的《有機農業法》草案究竟要如何管理、輔導友善農業,將有機農業、友善農耕兩者並行、同時納入其中。
考量友善農法各門派各有一套操作模式,農糧署計劃先讓各友善農業立案推廣團體登錄自家農法特性、會員稽核規範、及會員農民的農地農作生產資料,經過政府「友善農業審查小組」審核、公告後,再由審查通過、經過認可的友善農業推廣團體自主管理會員農民。
若所屬友善農業團體通過審查,政府不僅對會員農民進行直接對地環境補貼,也補助生產加工所需的機具、溫網室設備、有機肥料等資財,同時協助農民教育訓練、推廣農法。
雖然農民主要由友善農業團體自主管理,但政府會辦理田間查核及農產品抽驗。若檢出農藥超標規定,將移往地方政府按照農藥管理法裁處;若檢出禁用化學物質或標示違規者,則移請輔導團體查處。
「友善農業團體」是否也有退場機制?
雖然初步架構已經擬定,但有關友善審認基準、友善農業審查小組組成、推廣團體自主管理及規範事項、農民生產資料、田間查核項目等具體實施細項該如何運作,農糧署則表示,還有待討論。
以農民生產資料來說,有機農友、友善農友都要登錄平台,但有機農友有驗證書做為證明文件,但友善農友卻沒有,是否需要請友善農業推廣團體配合開立證明書,值得討論。
此外,賴明陽表示,目前也有在思考友善農業推廣團體是否有需要比照有機農業驗證機構退場機制,若轄屬會員農民違規情事一年累積五件、三年累積八件,該友善農業推廣團體就予以退場。
農友:當友善農業「標準化」將綁手綁腳
從農糧署最新祭出的《有機農業法》草案做法來看,仍是以「管理」方式看待友善農業,而與會來賓也紛紛提出疑慮,質疑以管理、驗證等標準化規範套用在友善農業上,是否會把友善的路走窄?當有機農業已經深植消費者印象,友善農業該如何讓消費者認同?
台灣農村陣線水賊林蔡得黃直言,其實水賊林的農友也有討論過有機立法是否要將友善農耕納入,「但反應兩極化,贊成的少,反對的多,但不管是正方、反方,唯一的共識就是『不相信政府』!」更表示納入之後,要標章、要檢驗,「綁手綁腳,很難做事。」
「現在這些做法都還是把太多責任放在生產者身上。」投入協助原住民從事有機、友善農耕的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表示,生產者投入友善生產所要承擔的責任已經太多,「但消費者所要承擔的呢?」
金慧雯進一步解釋,友善農業的做法那麼多,有的友善農友甚至自成一派,而不屬於任何大宗農法,「但他就是友善啊!」現在應該要推廣、促進友善農業,不是是用標準化規範限縮,「不然很有可能會掛一漏萬!」
「現在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審核、補貼、協助包裝行銷。」金慧雯表示,農民為了銷售,一定會想辦法宣傳自己的做法,消費者也會衡量自己是否接受這種做法,「『認可』就交由農民、消費者自行溝通吧!」若消費者買單,就代表消費者接受農民做法;若不買單,農民也就知道要調整,「這才是PGS參與式溝通。」
友善農耕應置於《農業基本法》架構,與有機平行
「其實友善農業、有機農業都是朝永續發展的方式之一。」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玠廷指出,唯有跳脫既定的有機農業思考框架下討論有機、友善,才有可能讓每一種做法都有生存空間,「也才不會讓外界誤會,這時才把友善農業納入,是不是代表有機農業優於友善農業。」
既然「永續發展」是未來台灣農業努力的方向,僅以《有機農業法》討論有機農業、友善農業等做法,是否難逃有機思維?是否該從《農業基本法》出發,定調「永續」主軸,也有利於推動各門各派做法?
陳玠廷表示,若從《農業基本法》出發,將有機、友善農業等做法納入,這兩者就能被平行討論,都是達成永續農業的方法之一,相關配套措施、子法也能依循《農業基本法》的永續母法架構研擬,「但可惜,現在的狀況就是《有機農業法》跑在《農業基本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