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喧騰一時的消基會驗出富麗有機米殘留農藥「加保利」事件,花蓮縣政府曾罕見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要求消基會道歉,否則揚言提告。不過上下游記者最近掌握資訊,發現富里農會自行送驗與消基會同批號的一包有機米,也驗出農藥加保利0.06PPM(百萬分之一),該份檢體編號為201306111-04。但花蓮縣府不但未調查殘留原因,前代理總幹事李素萍當時面對記者詢問,也再三否認有驗出農藥一事。
整起事件,上從農糧署長李蒼郎與東區分署長王長瑩,下至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張智超,對富里農會送驗下架回收有機米仍檢出微量農藥一事,均有耳聞與知悉,但隨著新聞熱度消逝,相關單位對此事件後續追蹤,竟都沒有下文,完全未負起把關監督責任。
為了追蹤富麗有機米農藥微量殘留事件的可能原因,上下游記者實地前往花蓮,拜訪富里農會碾米廠、羅山有機村與有機農業相關從業者,調查有機米驗出農藥殘留的可能原因。
歸結整起事件,凸顯從中央到地方農政單位對有機農業欠缺長遠政策規劃與產銷支持,加上不當政治操作,把關不力,都對有機農業的經營,造成負面影響。
不只消基會,富里農會送驗樣本也檢出農藥殘留
時序先拉回新聞事件發生之初。今年6月5日,消基會公布抽查市售糙米標示結果,高達六成抽驗樣本不符合CNS國家標準的等級標示,同時有一件富麗有機糙米殘留農藥。根據包裝上的批號,富里鄉農會查出這包問題糙米是去(101)年二期作所生產,3月4日碾製包裝。
對於消基會的抽驗結果,花蓮縣農業處則針對富里鄉農會倉庫內27個封存去(101)年第二期稻穀的太空包逐一抽檢,同時前往有機米產銷班田間針對今(102)年即將收割的第一期稻作進行田間採樣33件,將共計60件樣本送往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農檢中心檢驗,得到的結果是零檢出。除此之外,花蓮縣農業處會同農糧署東區分署,針對田間、太空包內的稻穀、還未上市的包裝米、下架的包裝米,合計抽樣4件,送往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
由於花蓮縣農業處送驗的樣本都未檢出農藥殘留,因此花蓮縣長傅崑萁與當時的富里鄉農會理事長陳振富、代理總幹事李素萍等人,於6月1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消基會公布檢驗數據並公開道歉,否則揚言提告。消基會則於3天後公布委託德國杜夫萊茵實驗室的檢驗結果,抽驗樣本所測得的殘留農藥加保利為0.11PPM(百萬分之一)。(註:加保利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為0.5PPM,唯有機農業法規規定不得檢出農藥殘留)
雖然消基會已公布檢驗數據,富里鄉農會時任代理總幹事的李素萍,於6月17日帶著幾位農民到花蓮地檢署前舉牌拉白布條,宣稱要向消基會民事起訴求償1200萬損失。
其實早在花蓮縣政府召開記者會當下,上下游記者掌握資訊發現富里鄉農會送驗的下架回收有機米,有一件與消基會同樣驗出加保利殘留,因此呼籲縣府與農會不應選擇性公布檢驗結果,應基於對消費者誠信,說清楚、講明白。
然而,及至6月26日記者電訪當時的富里農會代理總幹事李素萍,除了得到農會放棄對消基會起訴求償的答覆,對於記者詢問下架回收送驗的有機米是否有檢出微量農藥一事,嚴正否認。
最近上下游記者從官方特殊管道得知,富里鄉農會從下架回收的包裝有機米當中,找出跟消基會檢驗的同樣批號包裝米兩包,於6月7日送往台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農檢中心檢驗,其中一包農藥未檢出,另外一包則檢出農藥「加保利」0.06PPM(百萬分之一),略低於消基會檢驗樣本的數據。
兩個送驗單位送交兩個不同檢驗實驗室,均得出同批號有機米樣本檢出農藥殘留,身為地方農政機關,花蓮縣政府實在有必要檢視有機米的生產、加工與運銷等環節,查清原因。但縣府卻選擇用「張飛打岳飛」的方式,用不同批號的去年第二期稻穀與今年第一期稻作檢驗結果,企圖推翻去年二期稻作的確發生有機米殘留農藥的事實,轉移焦點,並操作輿論放話控告消基會,令人匪夷所思。
政治操作,讓危機處理變調
其實,富里鄉農會在消基會公布檢驗報告之初,即根據出問題的有機包裝米批號,透過產銷追溯系統,快速找出問題田區,並針對該區負責農民所生產的濕穀封存採樣與下架回收的同批包裝米送驗,危機處理已算是迅速,若非受到政治操作的影響,品牌形象並不會受到一次又一次的凌遲。
富麗有機米在2007年曾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從生產到加工過程已建立一套可追溯系統。建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好處,就是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可以很快地追溯問題源頭是出在生產、加工或運銷等哪個環節,及時控管,將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後來雖然因為許多年長農民,對於產銷履歷規定必須以電腦輸入的方式填寫生產日誌感到困難,加以配合意願低落,使得富麗有機米中斷產銷履歷驗證,但這套追溯系統至今仍維持運作著,因此在消基會發布新聞時,農會很快追出問題稻米是某位農民所生產。
有機米驗出農藥殘留的原因眾多,有可能是農民用藥,也可能是鄰近的慣行農法田區噴灑農藥經由灌溉水或空氣污染。另外,稻穀在收割或加工碾製的過程中,機器也可能不慎混掺慣行農法的稻米。最後,在稻米儲運上架的過程,物流或賣場噴藥消毒,也可能不慎污染。至於檢驗公司的檢驗方式與判讀,也有出現異常的可能性。
不過,在消基會公布富麗有機米農藥殘留事件後,兩個不同檢驗單位檢驗同批號下架回收的包裝米,均得出相同種類農藥「加保利」殘留。因此,問題出在檢驗公司的因素幾可排除,農藥殘留問題應朝向生產、加工與儲運過程檢視。
汪記者您好:
拜讀您對富里鄉農會有機米事件後續追蹤報導,甚感敬佩,惟其部分內容文字或有斟酌之處,說明如下:
『對於消基會的抽驗結果,花蓮縣農業處逐批採樣富麗有機米產銷班今(102)年第一期田間稻穗與收成濕穀共計60件,送往台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農檢中心檢驗。』(之一)
說明:本事件發生日期係今(102)年6月5日,今(102)一期作水稻尚未採收,先予敘明,『今(102)年第一期田間稻穗與收成濕穀共計60件』,經向縣府查詢您所言的60件樣品,其中33件確為102年一期稻作的「田間平割稻穗」,但另27件樣品係為101年二期稻作的「庫存稻穀」,所以您這段『今(102)年第一期田間稻穗與收成濕穀共計60件』,是不是應該修正為【今(102)年第一期田間稻穗與去(101)年二期作收成濕穀共計60件】,以正視聽及免於誤導至都是今(102)一期作樣品。
『尤其花蓮縣政府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拿今(102)年一期稻作採樣結果去反駁消基會抽驗去年二期稻作的樣本,』(之二)
說明:基於第一段說明,您這段文字過於聳動及有點不負責任,那27件樣品為101年二期稻作的「庫存稻穀」,您如何解釋?
至於您其他的報導,小弟沒有意見。
謝謝阿林仔兄的指正,我想您一定是圈內人,才會如此熟知這當中的差異性。針對送驗樣本來源,我們會再修改,以示負責。
今天其實要去解釋關注的是3/4那批加工碾製的有機米,為何不同的兩個檢驗單位驗出來剛好都有農藥殘留?據我所知那個批號生產加工的有機米都是某位農民所生產,農會透過產銷追溯系統也追出來問題田區在哪。該農民的確有的稻米有驗出農藥、有的沒有,相較其他農民的樣本都沒有驗出農藥,這當中更值得我們深思,也是我們更應當聚焦檢視之問題所在。
一個太空包重達數噸,採樣點是否面面俱到,還是只採一個點,都會影響判讀的結果。如果在有機稻穀中(不慎或蓄意)掺入慣行稻穀,這些慣行稻穀並不會均勻的分布在太空包中,很可能集中分布於某個區塊,如果在太空包採樣時沒有採到這個區塊,當然就驗不出來農藥殘留。
另外,這27件去(101)年2期稻穀檢驗的時間已經是今年六月,但消基會與富里農會檢驗出問題的包裝米是今年3月4日所碾製,中間已經相距三個月。別忘記農藥也是會隨時間消逝揮發,尤其是在接觸空氣的情況下。但今年3月4日所碾製的問題白米因為已經包裝在真空包中,農藥揮發的機會就小,也因此或許可解釋為何檢驗出問題的包裝白米仍然會有農藥殘留。
但無論如何,負責任的方式應該是找出問題的可能性予以解決,而不是開記者會去拿張飛打岳飛,混淆視聽,甚至動員民眾去法院前拉白條嗆聲抗議要告人,同時隱瞞自己的內部檢驗報告。古有明訓:誠實為上策,知恥近乎勇呀~消費者要的是誠實,不是欺騙。
這是我的分析與觀察,請您不吝指教。
汪記者您好:
感謝您的修正,其餘如前所言,小弟沒有意見。
謝謝阿林仔兄,我們有事實錯誤的地方,更正是應該的。絕對不會說謊或硬ㄠ。
文中”抽驗樣本所測得的殘留農藥加保利為0.11PPM(百萬分之一)。”
(百萬分之一)應更正為(百萬分之零點一一)。
應做好分級管理 若不符合有機規範 則須以慣行米(仍符合<0.5PPM的加保利允許值)
謝謝ilanfish的指教,文中(百萬分之一)是單位PPM的中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