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3年12月底(12月22-25日)專案至臺北市賣場、超市、食品行等地點進行豆製品抽驗,共計抽驗49件,除常規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色素及二氧化硫外,因應「豆干乳化劑違法使用二甲基黃事件」,全面加驗二甲基黃及二乙基黃,檢驗結果10件檢出二甲基黃陽性,不合格率20.4%;另針對12件完整包裝產品標示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本次10件不符規定的豆製品中,有5件來源同為「裕香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木柴豆干、大豆乾、豆干、大豆丁、豆干(紅片),有3件來源同為「天素食品有限公司」辣豆干條、木柴豆干、豆干、,另有2件來源分別為「麥君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味豆干及「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新東陽香辣豆干。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使用非法添加物二甲基黃,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49條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衛生局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製造地點均位於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依法調查。
二甲基黃為一種酸鹼指示劑,常見於工業用之油溶性染色劑,非我國允許使用之色素。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02-27208777或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民眾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