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美國花生零關稅進口衝擊,農業部推出「台灣花生標章」,限定 100% 使用國產花生的產品申請,盼協助消費者辨別。但標章採「自主申請」,且首波僅納入「肉眼可見花生」的產品如花生糖等,卻排除花生醬與花生粉,遭質疑效果有限。農業部人士私下坦言,「強制標示原料產地」才最有助於揭露原料,但主管機關食藥署遲未推動《食安法》修法,農業部受限於權責,只能先以自主標章因應。

農業部長:標章分階段推出,不實標章會遭撤銷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政府正積極推動「通路拉力」,結合全台 342 個農漁會系統及超市賣場,透過專櫃與行銷活動,讓消費者能輕易辨識並支持國產標章產品。他期許透過標章的推動,不僅能區隔市場,更能展現台灣花生「價值」,穩定農民收益並讓產業邁向新的里程碑。
標章申請將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肉眼可辨識原形的花生產品為主(如花生糖、花生湯);第二階段才會研議進入花生醬、花生粉等深度加工產品。由於目前標章屬於自願性質,旨在提供給支持國產原材的業者一個具公信力的識別,除了書面審查,也會隨時在市場上進行抽查,並利用多種元素分析技術來精準區別產地,確保標章可信度。
陳駿季雖指出,若發現標示不實或冒用標章,將採取撤銷標章使用權及相關行政處分,並嚴格執行防偽,不過會祭出何種處分?陳駿季並未回應。
花生標章可建立市場區隔、限原型產品 100% 國產
農糧署雜糧特作組組長莊岳峰強調,推動國產花生標章的核心目的在於建立市場區隔,達到讓消費者「看得見(共同識別)、查得到(稽查機制)、買得到(鼓勵業者使用)」的效果,進而穩定農民生產。
標章第一階段以肉眼可辨識原形的產品為主,包含帶殼花生、花生糖及調味花生等,且規定原料必須 100% 為國產;若業者使用進口花生醬再額外添加國產花生顆粒,同樣不符合申請資格。
在稽查與維護機制方面,莊岳峰說明,相關審查業務委託 CAS 協會辦理,標章每次授權使用期限為 3 年,審查通過後在授權期間內也會進行不定期現場查核,以確保標章品質與公信力。

產地標示應一步到位 排除花生醬與花生粉太不合理
中華民國落花生協會前理事長丁明貴肯定農業部「有在做事」,但直言,產地標示應一步到位,不能出現「有些要標、有些不需要」的狀況,只規定「看得到花生粒」才標示並不符合實際市場需求,應儘速納入所有花生加工品項。
丁明貴指出,花生醬每年進口量約 4000 公噸,是打擊國產市場最嚴重的產品,好不容易推出國產標章,花生醬卻不必標示。此外,花生粉已經被很多添加黃豆粉或蠶豆粉以降低成本的「調和花生粉」搶佔市場,常見於花生湯圓餡料、麻糬、割包與潤餅等食品,銷量遠比花生糖多,「絕對排得進前三位」,如今卻因看不見花生粒而被排除在外,他表示「太不合理」。
丁明貴指出,台灣加入國際組織,農產品勢必要開放;但唯有「原料標示透明化」才能真正保護台灣農業。他舉例強調,產品既然叫「花生湯圓」,政府就應該讓花生原料資訊完全透明。丁明貴直言,社會輿論都要求產地來源透明,「不知道食藥署為什麼沒有作為?」

花生農民肯定標章初衷,惟對執行細節與進口衝擊存疑
花生農民雖然同樣肯定花生標章政策,也對執行細節有所質疑。高美蘭認為,標章須靠政府加強宣傳、讓消費者認識與認同才有實質意義。她批評目前標章僅限於原型花生、排除花生醬與花生粉等大宗加工品的作法不合理,像「作表面功夫」。她也指出,進口花生若冒貼標章缺乏處罰機制,限制花生進口才是對農民最好的方式。
蘇鴻明期待標章能鼓勵國人支持國產,但不認同「僅限完整花生仁」貼標的規定,只要確定產地在台灣,不論整顆或加工後的型態都應允許標示。林建勝支持推動國產標章,認為對農民銷售與推廣有實質好處,也能與進口花生做區隔。不過他也指出,現在國人食用花生數量變少,若能好好規劃,國產產量其實就足夠使用,根本不必依賴進口,也不需要額外設立花生標章。
推動標章責任與品質並重,產業盼達成三贏
花生產業策略聯盟執行秘書余兆豐指出,標章的產生是花生產業走向「品質被看見、產地被認可、價值被肯定」的第一步。不過標章不只是一個 Logo,更是一種責任。業者將標章貼在產品上,代表對產地、品質與資訊負責。能消費選擇: 讓「支持國產」不再只是口號,而是落實在消費者的實際選擇中。
敏捷冷凍花生廠負責人陳耿輝則提到,標章讓業者在產地的努力能被更多人看見,肯定了從種植到加工每個環節的用心,並協助消費者清楚辨識真正的台灣花生。 推動標章對農民、加工業者及消費者而言是「三贏」的好事,確保大家品嚐到的是在地新鮮的花生。

建立審核罰則與宣傳辨識,才能發揮實質成效
祥益花生第三代經營者吳佳承對「台灣花生標章」持正面肯定態度,他表示,有了標章,消費者在購買花生加工品時就能有所依據,選擇支持本土產品,但標章必須要有審核過程,否則若使用進口花生的業者也隨意亂貼,標章就會失去公信力。政府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讓國人知道如何辨識並認同這個標章,標章才能發揮實質成效。
檢驗標示已出爐,農業部持續與食藥署溝通修法
陳駿季強調,農業部在技術上已可利用「多重元素分析」的方法,有效區別台灣花生與來自美國、巴西、阿根廷等地的進口花生,目前正在準備相關文件,預計在年底前向食藥署申請將此分析法登記為官方「公開的檢驗方法」,以確保未來在稽查標章可信度時具有法源依據。
一位不願透露身分的農業部內部人士私底下表示,農業部相當清楚「強制原料產地標示」才是最有用的政策,且農改場的研究人員已著手進行花生 DNA 鑑定方式與微量元素分析,積極為後續的產品檢驗作準備。
然而,產地標示主管機關為衛福部食藥署。儘管輿論強烈要求花生原料來源應公開透明,但《食安法》遲遲未進行修法,農業部在權責有限下也無可奈何,只能先在其部會職權範圍內推動業者自主張貼的「國產花生標章」來因應。
在修法完成前,農業部先透過推動「自願性標章」、產銷履歷等方式,先行達成市場區隔的目的。至於朝野立委推動《食安法》關於「原產地標示」的修法,陳駿季強調,農業部一直持續與食藥署進行溝通與討論,「我們當然會繼續朝這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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