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便」「暢快」都不行 經「健康食品」認證 方可宣稱功效

為了減肥、美白,許多女性喜愛飯後來一包「酵素錠」、「纖體丸」、「肌顏飲」,希望達到瘦身、美白的效果。不過這些「標示」在台北市衛生局的眼裡,都有「涉及易產生誤解」的情形,也是衛生局稽查286件不合格產品中,違規佔比最高的情況。

而其他常見錯誤包括內容物沒有依照規定展開,或營養格是標示不正確;衛生局表示已要求廠商限期改正。

肌透飲、便便美人、纖體暢快錠多涉及標示易產生誤解,而肉類加工品則多沒有將「調味料」展開。(攝影/潘子祁)
肌透飲、便便美人、纖體暢快錠多涉及標示易產生誤解,而肉類加工品則多沒有將「調味料」展開。(攝影/潘子祁)

台北市衛生局於今年1到6月稽查3萬多件大賣場、超商、超市、傳統市場等地的食品包裝,發現有286件不符規定,違規情形像是「便便美人」、「纖體暢快錠」、「肌顏飲」等產品在外包裝上,標榜瘦身、美白的功能。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表示,只有經過「健康食品」認證過的產品,才能宣稱具這類功效,目前已要求這些業者進行外包裝的改正。

另外有50餘件餅乾、肉鬆、肉餔等肉類加工食品,由於多含有「調味料」、「植物油」成分,違規情形多是未依照規定將調味料名稱「展開」,例如「棕梠植物油」,佔不合格產品的18.5%。

台北市衛生局稽查也發現,許多廠商未依照今年7月新上路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標示,常見的錯誤為「標記小數點」,如2.7份;王明理說,份數、特定營養素如「鈉」應以整數標示,且糖、反式脂肪是新增要強制標示的項目。

新規定也將標示格式從原先5款限縮為2款,且都須標記每份公克數(毫升數)及每包所含份數。而在成份計算上,可依照每100公克(毫升)所含份量標示;或依照食藥署提供的「每日參考值」進行百分比換算,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知道吃下這包食品後,佔每日攝取熱量、糖份多少百分比。

目前北市衛生局以舉辦2場標示講習會,共計336家業者參與。最新食安法規除《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預計於7月31日前施行外,《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規定》、《食品過敏原標示》、《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都已於7月1日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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