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學生反服貿協議運動已經快過完一週了,在那麼多的學生中,也有我系的同學。有人問,服貿協議中有關於農業的條文嗎,為什麼農藝系的學生要去湊熱鬧呢?實際上服貿協議與農業的關係是藏在條文文字中的,對我國農業的影響可大了;身為農藝系的學生,在與朋友討論時,這一點不可不知道。老師有責任讓學生瞭解,這是我寫信給各位的理由。
服貿協議的基本內涵乃是站在擬到中國投資的企業那一邊,但卻可能對本國企業以及就業工作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這些論點都有學者講得很清楚了,以下就只對農業來作說明。
不滿馬政府服貿協議憤而辭退國策顧問職位的郝明義先生表示,馬英九是在「滅台」。別的不說,服貿協議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合起來就是在「滅農」。
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中與農業關有關者:
(1)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
問題是:我國畜牧業技術相當發達,那需要中國來的顧問;若非想盜取我國技術,就是有其他打算,例如藉顧問之名引進中國勞力。
(2)各類運輸之輔助性服務業,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貨運承攬服務。
問題是:倉儲與貨運若不排除農業生產資材、農產品與食品等農業項目,將來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允許中資設食品加工廠,然後進口中國便宜但可能農藥殘留非常嚴重的初級農產品,然後透過在台灣設置倉儲與貨運,可以說是「整盤拿去」,會讓已經很難經營的我國農民無法與之競爭,生存必定發生問題,這不是滅農,什麼才叫滅農?倉儲與貨運業納入中資,若我國糧食的供銷受到控制,那真的要「滅國」了。
當然政府會提出許多反駁各方學者與業者的質疑,不過其回答卻是漏洞百出。以農委會回答農經學者陳吉仲教授的質疑為例;陳教授指出我國每年作家公用的農產原料約1700億元,按照政府的協商內容都沒有設限的話,有可能大部分被中國原料取代,每年的損失高於農業總預算(約1300億元)。
農委會的回答是這1700億元裡面的原料是以「淺加工」為主,但自由經濟示範區作的事「深加工」,因此沒有關係。問題是什麼是「淺加工」或「深加工」(中國方面的名詞),協商中並未明文規定,因此實在無法取信於大眾。
再者,一般認為經濟示範區會採用成本較低的外國(特別是中國)農產品原料,壓縮到國產原料,對本國農民很不利。知道農委會怎麼反駁的嗎?
農委會提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說明」有完全相反的說法,該會認為示範區反而可以增加國內(應該是指國產)原料的使用。官員提出一個說明,我就照抄:”例如,英國紅茶、歐洲巧克力就是很好的例子,品牌所在國都不生產原料,但卻締造產品跨國品牌銷售佳績”。
可是明明大家擔心的就是自由經濟示範區不用到國產原料阿,農委會這不是招供了嗎?原來是要讓企業進口國外便宜產品,加工作為外銷,可以賺錢。問題是這樣一來,不但國產原料減少出路,也且將來掛上”Made in Taiwan”,反而會壞了國產優質產的品牌,真是得不償失。
官員也寫到鳳梨酥,說是可以增加土鳳梨的用量,”增加國內原料的使用”,拜託,鳳梨酥用量竄升是因為國內業者的巧思、品牌與廣告,而是在沒有服貿協議/自經區前就發生的,將來讓這些協定成真,中國土鳳梨大量闖關,國產土鳳梨毫無招架能力,土鳳梨農就會被滅掉。這不是滅農,什麼才叫滅農。
這近來發生一堆的事, 頗有什麼人玩什麼鳥, 什麼人用什麼人. 真得是一位bumbler啊!
郭教授您好,針對您的
(1)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允許中國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附帶於畜牧業之顧問服務。
問題是:我國畜牧業技術相當發達,那需要中國來的顧問;若非想盜取我國技術,就是有其他打算,例如藉顧問之名引進中國勞力。
針對1:盜取我國技術;那我們不是也能派人去盜取大陸的農業技術嗎?(基於協議之平等原則),而我們台灣有獨特的自然條件,就算他們拿到技術了,能保證可以種出同品質的產品嗎?
針對2:藉顧問之名引進中國勞力,不知教授是否看過入台工作資格,舉例來說,一個農業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又有兩年工作經驗的年輕人且取得入台工作的資格。那麼他會為了來台灣拿鋤頭放棄在大陸更好的工作嗎?其實看看台灣現在年輕族群會希望研究所畢業後,要在大太陽下做苦工還是要在辦公室吹冷氣呢?這些問題值得大家來省思
那麼若對方只要由中國政府開該員為研究所畢業,有兩年工作經驗,來台灣以後其實就只是別有居心,根本不具相關學歷,又如何能證明與防範呢?
面對這樣的巨獸,你又如何能防範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呢?
若要開放,為何只能開放中國?我們大可開放紐西蘭,澳洲,美國農民來,但因為他們的收入,技術都比我們高,根本不會來。
由此可証。
所謂大陸更好的工作,除了沿海城市,大部份的年輕人大學畢業收入還是只有兩千人民幣也就是一萬元不到
,工作兩年後若有這樣海外工作的機會,你確定他們真的不會想要來嗎?而十六億人口與兩千三百萬人口,我們究竟如何與他們競爭?
答案非常清楚。
1. 開放「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以上,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來台工作,這是「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裡面的規範,所謂外國人並非限大陸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90031
此法已經在施行中,故與服貿開放與否無關。
2. 服貿並沒有開放大批低階勞工來台灣工作。大陸人民來台工作是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Q0060002
其中對於大陸員工人數限制和公司規模及營業額等均有規定。
若資料有誤請不吝告知,謝謝!
馬先生您好,如您所提的我以台灣農民和部分年輕人的想法回答前兩項問題
一、技術不是您所想像的那麼沒有價值,許多蔬果經過嫁接或者傳統的生物技術後,是可以改善農產品病蟲害與季節調整的問題,而這些技術是需經過長時間的研究才能產生的,也許許多聰明的農民會以營業秘密等方式保護。但也有部分農民是不知道的,那這些技術的外流,加上對案具有相當充育的資金與非常大的種植面積,當他以外銷的型式經營時,一定會影響國內農業的環境。
二、針對您說的學生畢業只想待在冷氣房這句話做出反駁,也許您還是學生還沒有看過社會,或者您還是啃老族還沒有做過辛苦的工作。外面的工作22~28k這種辦公室的工作並不是每個人都想要的,假使您有心從農您的收入絕對超過22k,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與工作,而台灣推7大新興產業也有包括精緻農業,從事有機蔬果或著精緻果類的農民也是很多是賺很多錢的,所以請你不要用其他行業的角度去講農業,也許改天農田水力還需要你來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