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紋海豚,攝影/廖鴻基
花紋海豚,攝影/廖鴻基

從食物到朋友—臺灣鯨豚大事記

鯨豚肉色深紅,血液濃稠,傳說是上好的補品。其實鯨豚是為了要深潛攜氧,紅血球較多且血液中鐵質含量高,吃了很補純屬誤會。

[dropcap]臺[/dropcap]灣因緯度較低,屬溫熱帶海域,每年大約清明節到中秋節這段期間海況穩定,大多數鬚鯨都洄游到磷蝦豐富的高緯度海域覓食。秋冬後天氣變冷,牠們會長途遷徙到溫熱帶海域過冬及繁殖。但這季節,臺灣海域吹起東北季風,海況不穩,出海不易。因此所記錄到的鯨豚,大部分為齒鯨,特別是海豚資源相當豐富。

曾經,我們以腸胃來對待所有海洋生物

個人第一次看見海豚,是在魚市場,牠們一整排躺在濕漉漉的水泥拍賣場上,如其牠漁獲,等候拍賣。拍賣後,漁販持刀當場屠宰,剖開肚腹後,內臟流出,我看到海豚有肺、有腸,有著和魚類完全不同的內臟,說起來,還比較像豬仔的內臟,或許也因為如此,臺灣漁人稱海豚為「海豬仔」。

花紋海豚,攝影/廖鴻基
花紋海豚,攝影/廖鴻基

鯨豚在臺灣成為保育類動物以前,是我們漁人的尋常漁獲。

過去,肉類蛋白質較為缺乏的年代,我們是以腸胃來對待所有海洋生物。那年代,每當鯨豚擱淺,只要個體還新鮮,沿岸居民都會持刀和容器來到海邊熱鬧集結,割取鯨豚肉為食。當時大家認為,這是老天恩賜給海島居民的肉類食物。

一九九○年發生澎湖沙港事件(驅趕海豚進灣集體屠殺事件),殺海豚過程被國際保育組織拍攝,影片在國際媒體上流傳、播放,讓臺灣飽受譴責與貿易制裁壓力。同年八月,政府受迫於國際壓力,將所有鯨豚列為保育類動物,依法不准再獵殺或買賣鯨豚。儘管成為保育類動物,但臺灣對於海域的執法能力一向不足。漁人偷獵,或因流刺網誤捕,受限於保育法令,既無法整隻帶回,漁人權變之下,在海上就將鯨豚肢解,肉塊埋藏於碎冰中返航。鯨豚的獵殺跟買賣,只是因保育法令限制,變為地下化而已。

三十個調查航次中,發現了八種鯨豚

鯨豚肉色深紅,血液濃稠,傳說是上好的補品。其實鯨豚是為了要深潛攜氧,紅血球較多且血液中鐵質含量高,吃了很補純屬誤會。鯨豚為海洋食物鏈高層,生物毒素,特別是重金屬的含量,比一般小魚超出許多。

飛旋海豚,攝影/廖鴻基
飛旋海豚,攝影/廖鴻基

一九九六年,由民間自行募款及組成的「臺灣尋鯨小組」,執行了「花蓮海域鯨豚調查計畫」。三十個調查航次中,發現了八種鯨豚,鯨豚發現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二點四,我們發現,這樣的鯨豚資源量足以支持「賞鯨豚活動」。

一九九七年,由計畫小組與漁民合作,推出臺灣第一艘賞鯨船。同年七月,賞鯨船首航。
自此,賞鯨船頻繁進出的海域,鯨豚受獵情事,明顯大幅降低。

(本文轉載自《十六歲的海洋課》,小標為本刊編輯所加)


  •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26564
  • 書名:十六歲的海洋課
  • 作者: 廖鴻基
  • 出版社:蔚藍文化
  • 出版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