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計畫興建全長約 85 公里的第二條「通霄至大潭」海底輸氣管線,卻因穿越瀕危白海豚棲地,引發環團強烈反對。環團發現,中油的鯨豚調查竟出現「船開到陸地上」的離譜紀錄,更質疑中油在 2017 年曾以破壞白海豚棲地為由,認定第二海管「絕不可行」,如今卻反過來推動興建,立場前後矛盾。環評委員也質疑興建必要性及生態衝擊評估不足,今(19)日決議要求中油補件再審。

中油闖關通霄大潭「第二條輸氣管線」初審
環境部今(19)日進行「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底輸氣管線興建計畫(下稱通霄大潭輸氣二管或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 2 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中油表示,本案開發目的主要是為了因應北部地區未來潛在的用氣需求,增加「第二條管線」可以降低負載率,增加管存量,因應緊急時候的調度彈性。
由於本案開發範圍涉及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中油提出減輕對策,包括海管將避開敏感區並與既有管線保持 500 公尺安全距離,上岸端採微隧道及推管工法為原則,未改變保安林地表使用;同時於通霄端白海豚棲地邊界劃設 750 公尺警戒區與 1500 公尺預警區,配置專責觀察船,發現鯨豚即暫緩施工,並限制船速與設置防濁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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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控訴海岸開發「化整為零」干擾棲地,呼籲啟動整體政策環評
針對本開發案,多組環團於審查前召開記者會並於會中表達抗議。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本案海底管線鋪設路徑將與白海豚棲地重疊,通霄海域既有 3 條海管,未來中油與台電若再增設 4 條,總計將有 7 條海管交錯穿越,對白海豚棲地有多次開發影響,但因每案皆「個案審查」,忽略整體影響,對全台剩餘不到 50 隻的白海豚造成嚴重的累積性干擾。
她批評,經濟部放任兩大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各自為政,規劃未來 10 年增加 25 座燃氣機組、5 座天然氣接收站與多條海管,卻刻意規避整體海域輸氣管線與整體燃氣能源政策環評,她指出,政府應啟動政策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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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曾稱「二管」影響白海豚棲地,如今卻啟動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本案於鯨豚生態調查品質有重大瑕疵。中油呈現的鯨豚調查航跡圖中,出現大量航線交叉折返,甚至部分有深入陸地的「陸上行舟」荒謬現象,讓人難以採信調查結果。蔡雅瀅表示,「中油有必要拿原始的 GPS 資料,逐段仔細說明,比對、檢視合理性。」她也要求,審查單位在原始航跡與相關統計完成核對之前,不應採信這些顯有疑義的資料。
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表示,中油在 2017 年審查觀塘三接案時,曾宣稱興建第二海管會穿越電纜、風場及白海豚重要棲地,屬於「絕不可行」,並以此理由否決三接替代方案;如今海委會公告劃設白海豚棲地,顯示本案具有不正當性,「如果今天開發案通過,等於本屆環委肯定三接開發案是有替代方案的。」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則批評,管線陸域段施工也會干擾石虎棲地,從上岸點到電力轉換設施段,有擾動和阻隔效果,如果維護頻率高,就很難再讓石虎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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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署:應補充完整資料,現有紀錄待釐清
海委會海保署指出,開發單位雖然在回覆意見當中,將海保署的意見納入施工前的測量調查,但仍然希望能在審查階段就提供完整的生態調查,「而不是用以前年度的調查生態基線,當作這次的背景調查,再去承諾施工前再做進一步調查,這樣有點本末倒置。」
而海保署也針對鯨豚監測提出疑慮,表示鯨豚聲學監測的設備與偵測頻率前後矛盾,環說書所提的設備可監測頻段涵蓋 20~200kHz,但卻又記錄到海豚科哨叫聲約 3-11 kHz;意即,目前設備涵蓋的頻段無法涵蓋實際測量到的數據,同時,海保署也發現,中油在回覆意見內又提及該設備頻率範圍為 10 Hz~200 kHz,「再請開發單位確認,承諾的監測頻率哪個才是正確的?」
另外,中油雖承諾於海管路徑外 1,000 公尺佈設鯨豚觀察船,但需說明是以實際施工的聲源,還是以作業區域為基準?也需說明是否會隨施工位置移動來調整警戒範圍。在水下噪音監測方面,雖承諾每季連續 14 日,但也應補充說明遭遇設備故障或錄音無效時的處理規範。
最後,雖開發單位承諾陸上白海豚監看以每日上、下午各 1 次為原則,但需交代與海上作業是否有重疊,夜間被動聲學與熱影像監測也需考量設備能力是否足夠;至於中油承諾於 750 公尺及 1500 公尺各佈設 1 艘鯨豚觀察船,海保署表示,若採定點調查,監測範圍似乎將無法涵蓋施工船四周 360 度的區域,需請開發單位再做釐清。
環委關注陸域衝擊,應釐清異地補償與在地休憩影響
環委今日針對本案之供氣備援必要性、海域生態數據完整性、陸域交通與保安林衝擊等議題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
委員劉小蘭關注陸域工程影響,要求中油明確說明挖方與填方的土方暫存區面積多大、位於區內或區外,以及車輛停等對聯外道路交通與空氣品質的衝擊。針對新屋段影響 4200 平方公尺保安林卻僅規劃 840 平方公尺綠帶補償,劉小蘭要求說明異地補償的具體地點在哪裡、對防風林成效的影響,以及綠帶的寬度、區位與補植規劃。
委員江右君指出,環境監測計畫缺乏「營運期間」的空氣品質監測,但營運期維修仍會增加空污排放;同時要求開發單位確認作業船舶替換低硫燃油或品質較好燃料的可行性,釐清是否真能由不同船隻進行替換。
委員蘇淑娟則指出,新屋海岸週末休閒活動頻繁(如造訪石滬、防風林單車等),工程期間應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以確保民間活動安全不受影響;蘇淑娟也認為,環團意見珍貴,期待業者、開發單位將意見仔細納入,列為環評說明書的一部分。
舉行「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底輸氣管線興建計畫」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攝影/莊彙翌)-1.jpg)
供氣備援欠缺必要性及合理性說明,專案小組決議「補正再審」
環委江康鈺直指,接收站、輸氣管線與發電系統屬於連帶供給關係而非彼此取代,因為接收站接受天然氣後,以壓力輸送到海底或陸地管線,再到陸地發電系統;開發單位未在說明時,把其中的關聯釐清,非常可惜。
他強調,開發單位談及備援時,未檢討觀塘或台中接收站失能時,既有的緊急應變方案與本案的關聯,「這樣才會知道本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否則揪在一起,沒辦法做合理討論。」同時,也未結合發電廠發電量與供氣長期滿載的具體數據,來論述容量不足,難以回應大眾對政策前後矛盾的質疑。
環委簡連貴也認為,開發單位應再強化備援調度機制與情境分析說明,並建立早期參與及溝通機制,以提升本案的社會信賴度。
委員蘇淑娟建議,本案於備援上的必要性應由經濟部與中油整體說明清楚,避免討論流於爭執。
初審結論:補正再審
最後,專案小組初審結論為「補正再審」,要求開發單位須就以下六大意見進行補充修正:中油須針對本案與既有接收站及海管間之相互備援與氣源調度機制,並納入發電廠裝置容量及整體能源政策,具體論述本案開發必要性及合理性、強化說明施工及營運期間空氣品質影響評估及防治對策。
同時,需檢討剩餘土石方暫置規劃、檢討陸域工程對保安林及綠帶影響、重新檢核鯨豚調查穿越線資料之正確性,強化海域生態保育對策,修正並統一水下噪音背景監測天數、頻率及警戒範圍,補充說明施工期間與桃園新屋段南側海岸休憩活動之溝通協調管道等,於 12 月 31 日前再送專案小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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