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許多想要瘦身的男女,可能會去購買含有蘆薈素的產品來減肥,但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查核市面販賣使用蘆薈產品狀況,抽驗10支產品中,共有6支產品蘆薈素含量達3000mg/kg以上,疑有使用經萃取、非天然的蘆薈;食藥署表示目前已要求業者全數回收產品、下架,並通知地方衛生局處理。
蘆薈素來自外皮,不應食用
蘆薈經常被用於減肥產品中,且一般認為蘆薈中具有抗糖尿病、神經系统作用、創傷及癒合、抗輻射等,但如果要食用蘆薈,則必須「完全去皮」後才能當作食品及加工使用的原料;因為蘆薈果皮中存在大量蘆薈素(Aloin),攝取過多蘆薈素,恐易引起人體腸痙攣、電解質不平衡(如低血鉀),同時也會讓子宮產生收縮作用。
依照國際蘆薈科學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Aloe Science Council)的建議,食用的蘆薈素添加量應低於10 mg/kg以下。食藥署表示,依現行規定,販售含「蘆薈素」產品的公司,必須提供公信機構檢驗的證明,並且須在商品外標記「孕婦忌食」警語。但是,純化後的蘆薈素是不可以添加到食品中的。
6款產品蘆薈素含量超標 達數倍至數十倍
但食藥署檢驗市售10款產品,發現有6款產品蘆薈素含量超過3000mg/kg,包括「纖吃纖盈-窈控33」、「KGCHECK纖油解膩錠」、「burner倍熱順酵錠」、「KOKOKG-阻澱力」、「膠原千姿膠囊」、「優倍多 順暢美顏錠」。
依照研檢組實驗,天然蘆薈含有的蘆薈素僅20mg/kg,而經人工萃取、非天然的蘆薈(或蘆薈膠)則可高達3000mg/kg。但這次抽查不合格的產品中,都超過3000mg/kg的兩倍到數十倍以上。因此食藥署懷疑業者違法添加萃取蘆薈在食品中。
對此,食藥署長姜郁美說,若要使用純化後的蘆薈,應依「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提出資料進行安全評估;而現在違反規定的業者應提供相關的使用證明,否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並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由於蘆薈對腸道有刺激性,常被用於「減重」食品中,但民眾如有減重、緩解便秘的需求,仍應以多運動、均衡飲食、攝取膳食纖維、多喝水為主,不應該貪圖蘆薈一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