韌鰕虎是重要的生態指標。(繪圖/李政霖)
韌鰕虎是重要的生態指標。(繪圖/李政霖)

被遺忘的寶貝—談台灣淡水魚類保育現況

在已經今非昔比,絕不能再用過去的習慣來看待魚類生態。

我從2004年做野外採集至今,看著好幾種魚類的族群量,在十多年間下跌9成,許多是因為河川工程,有的疑是被商採耗盡了,這顯示很多淡水魚類物種已經不再是可以任意取用的「資源」,這觀念必須改正了。

口述:周銘泰 整理:李政霖

最近,我以民間提案人的角色,在一些朋友的協作下寫了一份保育類淡水魚名錄新增的提案書給林務局,建議了15種加1屬的淡水魚類,新增列入野保法保育類野生動物名單中,如果能按我們預期的通過,將會是台灣淡水魚保育的一個「遲來的」里程碑。

我只是一個愛研究魚的人,我有自己的正職工作,會參與推動保育這件事,是有原因的。

商採滅魚又封口

2017年開始,我接觸了人禾基金會等等環保團體,陰錯陽差地開啟了新的生活,假日除了下水拍魚以外,還需偶而去支援一些講座或是野外教育活動,甚至有時候要幫忙提供魚類的觀察紀錄。

  合作過程中,我們發現水域生態教育的推廣有一個很大的障礙,就是環團在運用一些珍稀魚類的出現資料時,尤其在教育大眾時,會很擔心一但暴露了魚種的明確棲地,該地族群很可能就為採集的目標而有滅絕危機。這個顧慮造成環團寫魚的文章常常只能寫一半,說話只能說一半,像被鎖喉一樣。

  這個問題很困擾我們,因為現在不合理的河川工程太多了,以可怕的速度在破壞生態環境,甚至還以生態為名,而人們不瞭解周遭的水域生態,就很難知道自己究竟失去什麼,只是愈來愈怕水、離水域來愈遠。

水裡有些可愛的小生物、複雜美妙的生態系統,這些事人們不應該不知道,所以我們曾經嘗試多揭露一些特殊物種的生態,同時宣導大家不要採集與飼養無法人工繁殖的洄游性珍稀魚種,結果一寫出來沒多久,竟然被朋友告知某些棲地的魚已經被採集殆盡,因為一些有心人士看我們的文章循線找到了那些族群,毫不留情地把魚採走了。

  更糟糕的是,我們的宣導,還引發了某些採集愛好者或相關利益人士的反彈,在網路上進行了一番詆毀,「自己抓夠了就要人不抓」、「怎麼不去管棲地破壞問題,劃錯重點」等等言論在群組流傳。

  還有業者光明正大地在社群平台上說「這不犯法」、預告將到蘭嶼盡情採集蘭嶼吻鰕虎的動作,幸好最後有被通報而取消行程。

  破壞生態又掛名生態的河川工程鋪天蓋地、過度採集者恣意肆虐、環團有口難言,台灣自詡先進國家之列,怎麼會容許這種事情發生呢?這就要看看我們的保育法規了。

淡水魚是現行保育法規的孤兒

  台灣野鳥紀錄約670種以上,保育類佔了136種,比例近2成;陸域蛇類約45種,保育類15種,達三分之一;淡水魚類呢?會常態利用河流棲地的魚保守計大概200種,保育類10種,僅僅5%。台灣魚的處境有比鳥、蛇好嗎?憑什麼只有5%的魚種能獲得法律保障?

  另外,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36條都規範了針對一般類野生動物的採捕與利用,也就是說即使非保育類,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仍是不能傷害或持有野生動物的,偏偏在17條的條文中,直接漏列了魚類與昆蟲,36條也於民國103年還特別頒布了排除水產動物的解釋令,使得非保育類的淡水魚類生態完全脫離野保法管轄,只受到漁業法44條的規範,限制漁法漁區和禁補魚種來保護魚類「資源」。為什麼非保育類魚類只被視為「資源」和「產業」的一部分,而被排除在其他野生動物都擁有的保護傘之外?

  很多人可能覺得,釣個魚、抓個魚、養個魚,沒那麼嚴重吧,何況有疑慮就局部封溪護魚來保護不就好了?

  必須先強調,現在已經今非昔比,絕不能再用過去的習慣來看待魚類生態。我從2004年做野外採集至今,看著好幾種魚類的族群量,在十多年間下跌9成,許多是因為河川工程,有的疑是被商採耗盡了,這顯示很多淡水魚類物種已經不再是可以任意取用的「資源」,這觀念必須改正了。

  再說,封溪護魚並不是萬靈丹,它無法處理買賣端的情事,目前封溪護魚的公告,往往只是一道單純禁令,要保護的物種與重點都鮮少詳細分化,這樣的做法阻隔了一般民眾親水認識自然生態的機會,對於環境意識很不利。而且,封溪需要巡護人力,才能將違反規定的人以現行犯蒐證檢舉懲處,人力不足加上民眾又因封閉而鮮少靠近的情況,有心人士反而有漏洞可鑽。所以,我並不贊同只用封溪護魚的方式來處理商採問題。

  幸好林務局終究接下重擔,處理保育類增列的提案,雖然光是討論過程就非常漫長繁雜,但是至少都在進行中了。

無鬚真裸皮鮋是台灣唯一淡水石狗公。(攝影/李政霖)
無鬚真裸皮鮋是台灣唯一淡水石狗公。(攝影/李政霖)

建議名單裡的乾坤

  現有的10種保育類淡水魚,從最著名的櫻花鉤吻鮭、埔里中華爬岩鰍,到比較不為人知的台灣鮰、巴氏銀鮈等等,大都是特有種、侷限分布與曾經瀕危的物種,性質類似。依據我的野外觀察經驗,我們建議新增的物種,大多數族群總量都比那10種少很多,甚至有許多是無法人工繁殖復育的。

  這次建議增列的物種,其實已算是非常精簡化,挑出來的包含:棲地受到嚴重破壞且族群已急遽下降的物種,如陳氏鰍鮀、中間鰍鮀、蘭嶼吻鰕虎;因分類學研究而獨立的新物種如溪流細鯽、具指標意義的珍稀物種如沈氏間爬岩鰍、無鬚真裸皮鮋、棘鰓塘鱧、黃鰭棘鰓塘鱧、黃斑鯔鰕虎、多鱗伍氏鰕虎、奧氏雷鰕虎;還有無法人工繁殖又有商採威脅的珍稀兩側洄游鰕虎如韌鰕虎屬、砂棲瓢眼鰕虎、糙體銳齒鰕虎、皇枝牙鰕虎、明仁枝牙鰕虎。

  若真要問我,我會認為起碼還有20種魚類需要特別保育,但為了管理單位業務不要過載、民間保有一定的親近利用空間,我們將名單縮減至15種加1屬。

  這些被選中的寶貝,都有重要的意義與悲慘故事,兩種鰍鮀是沙底魚種,原本分布就各侷限於一兩個水系的特殊環境,而河川工程讓牠們大量快速地失去棲身之所,蘭嶼吻鰕虎是幾乎侷限於蘭嶼的物種,也遇到棲地幾乎全面水泥化的巨變。洄游鰕虎中,韌鰕虎、砂棲瓢眼鰕虎、兩種枝牙鰕虎外型豔麗,分別是獨流溪上、中、下游從鬱閉至開闊環境的代表,糙體銳齒鰕虎有著「食鰭」的特殊生態,而無鬚真裸皮鮋則是台灣唯一常態在純淡水出現的石狗公,多鱗伍氏鰕虎則是稀罕的溼地裸灘物種。每一個物種幾乎都代表著一個重要的棲地系統,各具特色的牠們,既可以當作指標,也可以做為保護傘,更適合做保育親善大使。

沖繩木靈韌鰕虎最近才有了正式學名。(攝影/李政霖)
沖繩木靈韌鰕虎最近才有了正式學名。(攝影/李政霖)

研究與保育的態度

  但是,在我們草擬提案的時候,就有些學者提醒,野保法涉及刑責、以及保育策略,如果沒有足夠的生態資料,依照慣例就是先擱置,暫不處理。

  偏偏,這種情況還是集中在我們起案動機的關注對象──有商採危機的稀罕洄游魚種,因為太稀有,也因為台灣兩側洄游魚類研究起步較晚,所以累積的資料確實有限。

  對此,我除了努力蒐集各路專家、朋友與環團支援的資料,以盡可能回應官方或某些學者專家的顧慮之外,心中對此「遊戲規則」是很有意見的。我本身觀察了十年有餘,踏遍全島多數可能的棲地,並非完全憑個人感覺推論牠們受脅,而都有客觀發現紀錄為證,我們所提的每個物種都有明顯的受脅跡象,且學者因為研究調查講求系統性而缺乏專門的觀察資料、不了解牠們,採集界卻彼此分享著棲地資訊、抓得不亦樂乎。我絕對尊重學術研究需要的嚴謹,但這是保育,這是現實,一個物種資料少,不就是因為稀罕?有人發現危機的跡象了,還得要等到用大量數據證明牠們的族群真的有問題,或是要了解牠們的族群生態學,才能列入保育,難道我們要等牠們真的滅絕了,才承認牠們瀕危然後才來入法嗎?

  你的家人身體不舒服說他感覺快死了,你會說「啊現在跡證不足,再觀察一下等到確定是重病再來去就醫」嗎?

砂棲瓢眼鰕虎一對賣數千元但其實在缸中無法繁殖。(攝影/李政霖)
砂棲瓢眼鰕虎一對賣數千元但其實在缸中無法繁殖。(攝影/李政霖)

無法停歇的腳步

  調整保育名單這件事,我只是一個開砲的,其實很多學者專家都熱情參與提供很多協助,感謝他們共同奮戰,大家都是淡水魚的英雄,也顯示這是了解魚兒處境的各界人士的共識,希望行政部門、受到影響的民眾,不要覺得麻煩或委屈,因為這是我們早就該做而沒做的,讓野保法完善合理只是最基本的第一步,而我們其實已經晚了很久,對魚類生態妄為與蹉跎很多年了。

  從這次討論中我還發現,保育類淡水魚的官方評估規則,有一個評分系統,而這個系統對於兩側洄游生物生態似乎有欠考慮,牠們被拿來與初級淡水魚一起比較,無形中都會在棲地分布、生活史類型等欄位被拉低分數,而且缺乏了生態指標意義概念的評分欄位,造成生態獨特的類群保育重要性無法反映。

  也就是說,我們需要精進的,不只是增列物種而已,還有整體心態和制度裡面的許多細節,包含保育類的處理、包含一般類的管理、更包含水域工程的生態檢核、甚至是生態專業從業人員對於水域過度簡化的分析與認知……該做的事情還很多啊。

  承蒙林務局2021年頒發給我「保育有功人士」獎項肯定,當時受獎的我真是不敢當,常自問究竟為淡水魚做了什麼?我不會否認自己也曾經為了拍照與觀察而採集不少野魚,一些批評我都願意概括承受,現在我相信得獎是責任,也是官方宣示關注水域生態的決心,我的心願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持續在水域生態上投入付出努力,有天能看到保育機制的運作慢慢變好。

  至於野外看魚拍魚這件事,我的機車至今已換到第十部了,只要還走得動,應該不會有停下來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