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政策微調 兩百位農民預計不再因土地公告增值而遭排富

為了讓老農津貼與國民年金的領取條件達到一致,行政院今通過《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的修正草案,預計讓原本受排富條款影響,無法請領老農津貼的百位農民,在沒有買賣不動產的狀況下,不會再因為公告地價調漲超過五百萬元,而喪失老農津貼的請領資格。

扣除農地農舍後,地價超過5百萬也可以領老農津貼

對於該項草案,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解釋,原本的《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已領取福利津貼的老年農民,若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將停止發給(扣除農地與農舍之外)。如此設定即是為了排除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漲而得利之農民。

周若男也表示,在沒有交易狀況下,上述規定導致不少老農無法領取每月7256元的津貼,生活也受到影響;再加上都市計畫中劃設了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政府多年來都沒有徵收的情況下,該類土地還不得扣除價值,嚴重影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人的權益。

全台兩百位農民可請領津貼

但到底有多少農民受到影響?農委會統計顯示,全台約有兩百位農民因此而喪失津貼請領資格,而因「政府公告」導致民眾權益受影響,並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因此才會著手進行修改。

農委會:預估增加一億元支出

對此,周若男指出,農委會為了照顧農民,將該條例進行調整,起碼要讓領取國民年金和老農津貼的基準一致;因此在排除農地和農舍等基本需求後,非農業用地的市價若因政府公告調漲超過五百萬元,老農也可繼續申請津貼。

她舉例說明,若老農擁有從農營生用的農地、農舍,和一塊市值三百萬的建地,若按照原有規定,該建地經政府公告後價值來到六百萬,老農即喪失津貼請領資格。但修正草案版本通過後,則是將公告地價調整的限制取消,還需在「財產未新增」的前提下,老農就可繼續申請津貼補助。

至於通過政院審核後,農委會也期盼該草案能盡快經由立法院審議核可,好確保老農的權益。至於具體支出部分,農委會則強調,預估將增加一億元左右的開支。

(首圖/photo credit: Morgain Bailey via photopin (license)

支持《上下游新聞》
以公民力量守護農業、食物與環境

我們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客觀專業的新聞可以促進公共利益、刺激社會對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十年來,我們透過新聞揭露問題,監督政策改變;我們從土地挖出動人的故事,陪伴農民同行;我們也以報導讓消費者與農業更加親近,透過餐桌與土地的連結,支持本土農業茁壯。

我們從不申請政府補助,也不接受廣告業配,才能以硬骨超然的專業,為公眾提供客觀新聞。因此,我們需要大眾的支持,以小額贊助的公民力量,支持上下游新聞勇敢前行。了解更多

  • 請輸入至少100元

每月定額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Line社群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 會員年度活動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

  • 請輸入至少100元

單筆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