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農地工廠納管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終在今(27)日三讀通過,確定將設置「落日條款」,民國105年520之前的違章工廠需於20年內完成納管、改善、繳交輔導金、登記及土地變更等程序,若無法完成工廠不得繼續經營。105年520後新增之違章工廠,則需強制拆除,針對過去地方政府不作為,中央無法可管的窘境,《工輔法》修正案也賦予中央政府依法斷水斷電或拆遷的權力。
《工輔法》新修正條文草案第28條之5規定,中低污染之農地違章工廠應於修法後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要提改善計畫,申請納管後,每年須繳交納管輔導金,直到取得登記為止,且10年內需取得特定工廠登記,20年內需完成所有合法程序。至於中高污染工廠,政府應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拒不配合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對此結果,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郭鴻儀律師表示「雖不滿意,但有勝於無」,因法條第28條之10規範,違章工廠「原則上就地合法」,例外(中高污染工廠)才需遷廠,何謂「中高污染工廠」的認定,將成日後保衛農地的下一個決戰場。
綠委蔡培慧:劃下這刀不容易,但歷史共業不能不處理
民進黨立委蔡培慧表示,若農地違規工廠不處理,廢水空污持續污染農地,難道可以不處理嗎?這是歷史共業,工輔法修正案提供三把刀,首先將把中高污染遷走或關廠,地方若不做為,中央可斷水斷電。低度污染者需處理好工安、環安等問題,符合規範才能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取得登記證10年後,才能真正合法。
蔡表示,目前不只是工農相爭,更是「工工相爭」,意指合法廠商需付出高額成本才能經營,但非法工廠卻因違法可低成本經營,造成工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蔡培慧表示,「這個法令不簡單,劃下這一刀不容易。」
經濟部原反對設置落日條款,官員自爆護航引發質疑
被視為農地存亡保衛戰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以下簡稱《工輔法』),在立法院激戰多回,環團主張行政院應積極捍衛農地、合乎國土法規並守護農村與生態環境,設定期限輔導既有違章工廠轉型或遷廠(「落日條款」),而非廣開大門就地合法,讓違章工廠生生世世霸佔農地。
不過原政院版草案並未明定特定工廠登記證的落日期限,引發農民與環團高度不滿,歷經數次立院激戰,民進黨立委蔡培慧於6月20日黨團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要求特定工廠登記證應於修法後20年失效,立法院長蘇嘉全亦於當場表示,「如果沒有設落日條款,廠商不會積極改進」,但經濟部仍不肯點頭,引發「架空國土計畫、向違章工廠大放水」的批評。
就在修法激戰之際,更爆發主管違章工廠業務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兼科長雲瑞龍,公開坦承假扮民間操縱連署支持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募款協助違法工廠變合法等訊息,外界質疑經濟部「內神通外鬼」包庇違章工廠。儘管事發後雲瑞龍已被調離現職,但經濟部態度未見軟化,仍反對設置落日條款。
學者:若非法能行,民眾守法的理由何在?
曾擔任區委會委員、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以自身擔任區委員的經驗,無法信任經濟部提出的輔導方案可行,現在的《工輔法》要讓非法行為能合法存在,這等於讓這個國家的空間制度、土地類法律崩盤,架空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和國土計畫法。若非法能行,民眾守法的理由何在?
他表示,現階段《工輔法》修法早就已經脫離法律應有的精神,呼籲政府應撤回修法。國土規劃是土地和空間整體的規劃,是這個社會要很珍視的部分,有改善的空間就努力調整,否則台灣將離法治國家越來越遠。
農民團體:農地違章工廠破壞農業根本、坑殺農民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苗栗灣寶農民洪箱痛批,政府要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就是藐視農民,台灣太多農地受到工廠污染的案例,就連合法工業區都時常有污染環境的案例,若農地工廠可以就地合法,政府如何保證這些工廠不會造成農地污染?如果造成污染誰要對農民負責?
合法業者:若「特赦」非法廠商,將用選票制裁放水黨團
不願具名的合法經營工廠老闆表示,「放任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結果就是讓工業區的合法工廠活不下去。」農地工廠未來如果納管,僅需繳交每年十萬左右的輔導管理費,跟工業區動輒上百萬的管理費、污染處理費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這對合法廠商來說根本就不公平,為什麼政府可以修法讓農地工廠獲得這樣「不公不義的競爭力」?
此外,一旦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將立刻獲得暴利。環團出示資料計算,違章工廠農地轉手,若以每坪價差八萬元計算,農地工廠就獲得3.4兆元的不當得利(1.4萬公頃 X 3025坪/公頃 X 8萬),以3.8萬家違章農地工廠計算,此法案如通過,等同政府圖利每家違章農地工廠9千萬元,相較政府釋出給年輕人的減稅優惠數萬元,僅是九牛一毛。
合法廠商痛陳,「過去花了那麼多心力買工業用地,且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建築法規等,循規蹈矩正派經營,現在政府要讓這些非法的廠商全部特赦,而且當他們獲得這些不義鉅款,更有強大的財力把我們這些正派經營的廠商打趴,更會造成合法廠商經營的困難。」
「公民訴訟」未被納入,環團:既有檢舉機制形同虛設
彰化環保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指出,自2017年彰化環保聯盟與公民團體,已舉報29案新增違建農地工廠,民團多次發文要求確實執行即報即拆,但因地方政府的怠職與放縱,沒有拆除任何一間。這段期間仍不斷接到民眾陳情新蓋的違建農地工廠,迄今又新增9案,即因政府機關怠惰不執法,違章工廠看準政府機關不作為,才會肆無忌憚的蓋好蓋滿。
公民團體屢次要求《工輔法》納入「公民訴訟」,讓違章工廠周遭的居民和公民團體,透過司法救濟,要求地方政府積極執法。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認為已有檢舉機制,不需增設「公民訴訟」,但環團表示,現階段的檢舉機制根本虛設,對「公民訴訟」未被納入表達強烈遺憾。
既存的農地違章工廠不管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執政都無人敢解決,無法有法可解決,放任農地工廠繼續存在還是需要納入有效管理,工輔法通過就有較明確的法令依據將農地違章列管,也明定105年520之後新增違章就地拆除多有嚇阻新農地違法加蓋廠房之效果.
你們在寫什麼鬼呀這哪裏有正義可言
徹底瓦解……蕩然無存….哀
只有我覺得他媽的20年太久了嗎??
寫這麼多、看這麼多,到底是准予就地合法還是照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