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游文化基金會誕生,為台灣守護土地與食物→

誠新漁電爛尾案》從詐貸47億到資產轉移疑雲,關係企業忙切割,地主恐揹巨額爛帳

曾是國內最大漁電共生業者的誠新集團,因財務危機千頃帝國瓦解,更因詐貸47億,多名高層遭檢方聲押,大片魚塭淪為「爛尾案場」,地主、漁民及供應商接連受害。危機背後更浮現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接手業者與誠新為關聯企業,一面切割責任,一面要求地主轉移租約,引發資產轉移、掏空疑慮。

誠新案不僅暴露漁電共生的制度漏洞,更凸顯企業出事後,資產與利益可能轉手,債務與爛攤子卻留給地主承擔的荒謬處境。

台南北門漁電案關係圖(製作/上下游)

地主:光電板下養蝦成本過高、收成差,沒想到爆發財務危機

家住台南市學甲區三慶里的邱先生及其聚落的十幾位地主,早期將 30 餘公頃魚塭簽租給「誠新國際」作為漁電共生案場。邱先生帶領記者前往三慶里實地察看,村莊內大面積魚塭出租給誠新鋪設太陽能板,但多數魚塭並未養魚,也沒有室內養殖設施,甚至出現積水問題。

邱先生表示,誠新企業承租魚塭後,委由「誠光科技養殖公司」負責實際養殖。養殖團隊進場時,小規模試養成績不錯,但蝦苗需要進口,還得載運海水維持養殖環境,不只成本很高而且後續收成開始變差,當地人戲稱:「蝦子要賣龍蝦價才能賺。」

邱先生感嘆,當(2017 )年業務前來招攬時,地主知道政策要推綠能,租金條件很好,尤其誠新與台積電簽約,大家覺得「這下穩了」,沒想到日後爆發財務危機,導致現在必須承擔案場爛尾的風險。

邱先生表示,該聚落出租給誠新土地約 30 多公頃,牽涉地主十多人。(攝影/林吉洋)
爭議發生的相關案場,仍有部分處於積水荒廢養殖狀態。(攝影/林吉洋)

新東家要求轉移土地合約,地主擔憂「一地兩租」違約風險

2025 年以前,「誠新國際」正常給付租金;2025 年誠新爆發財務危機後,租金給付就不太正常,經常以不同公司名義支付,包括「誠新綠能」、「平誠能源」、「誠光養殖」,甚至還有地主不認識的氫能公司,到了今年8 月也曾發生款項未入帳的情況。

在誠新危機爆發後,接手誠新案場的公司要求轉移合約,將目前的土地租約由「誠新國際」轉至「平誠能源」,並稱地主合約中附有三方協議:若誠新將土地租約轉移至第三方公司,地主需無條件配合。

對於租約轉移,邱先生表示,原承租人「誠新國際」並未出面解除土地租約,地主若貿然另簽一份合約,恐致一地兩租並承擔違約。但新公司堅稱,當初簽有一份三方協議,地主必須無條件配合轉移租約。目前拒絕簽訂新租約的地主陸續收到「平誠能源」寄發的存證信函,地主人心惶惶。

而當地主嘗試聯繫先前的誠新公司業務時,對方若不是已離開公司,就是已調職、不知去向。

地主收到屬名平誠能源存證信函,主因是要求轉約,但地主要求重議合約內容。(邱先生提供)

平誠:無法聯繫誠新公司負責人,要求地主並需簽署新合約

值得注意的是,「平誠能源」原本是開發漁電共生設定的子公司,投資方為「豐新資本」,過去亦同屬於「誠新集團」,既然由「豐新-平誠」決定接手誠新案場,理應由雙方公司進行土地、案場轉移等交易關係,為何反過來要求出租土地給誠新集團的地主必須在舊租約未解除的情形之下,還需同時與新接手的平誠能源簽約?

接受地主諮詢的律師林子恒表示,「平誠能源」若以案場投資方名義要求取得土地租約,應先循管道請「誠新國際」出具公司大小章,簽訂租約移轉文件,才屬正當程序。若地主逕自另與平誠簽約,只要「誠新國際」出面主張權利,地主便會立即陷入「一地兩租」的違約風險。

平誠公司蘇小姐回覆《上下游》表示,目前土地租約都在「誠新國際」手中;「誠新國際」是土地開發商,「誠新綠能」是工程統包商(EPC),「平誠公司」是其中一個專案子公司,投資方則是創投基金「豐新資本」,代表人為羅惠真董事長。

蘇小姐表示,理解地主的疑慮,因此地主簽訂新土地租約時,平誠也會出具協議書,以及與誠光養殖公司的解約同意函;待「誠新國際」正式解約後,新約才會生效。目前平誠公司也在聯繫「誠新國際」,但確實聯繫不上該公司負責人。

觀察人士:誠新集團彼此關聯,此時轉移土地租約恐有掏空之嫌

由於原本的土地承租單位是「誠新國際」,目前電話已無人接聽;唯一仍以「誠新」名義運作的公司是「誠新綠能」。然而「誠新綠能」向《上下游》表示,「誠新國際」與「誠新綠能」是獨立經營、互不隸屬;對於地主與「誠新國際」既有的合約關係,以及租金給付問題,該公司無法代為回應。

面對記者提問土地合約糾紛,誠新綠能人員坦承,地主若不與誠新國際解除合約,則地主與平誠公司新約效力也存疑。但誠新綠能人員仍認為,在誠新國際出現危機時,地主與平誠簽訂新約,對地主權益及案場開發持續推進,是最有利方向。然而卻難掩誠新綠能利益已與平誠(豐新)捆綁,而且將誠新國際踢出局,已是切割責任與轉移資產的事實。

不過,針對「誠新綠能」切割責任一事,消息人士指出,「誠新國際」、「誠新綠能」、「平誠能源」同屬誠新集團,彼此關聯;稱「無法聯繫誠新國際,亦無法解除租約」的說法,實務上難以置信。尤其「誠新國際」名下漁電案場的土地租約是公司資產,若逕自轉移,在商業上已有掏空、背信之疑慮。

該人士分析,誠新集團承租大筆土地後,並非自行建置綠能,而是再高價轉賣租約給其他開發商,類似「土地掮客」的角色。這種作法絕非永續經營的正派企業所為,更像是短期尋租的「空手套白狼」手段,也更不可能在建置漁電設施後長期經營。

該人士直言,目前誠新建置的案場大多是難以通過養殖實績審查的問題案場,難以立即取得售電資格。在這種情況下,真正的投資人可能不敢貿然承接這些漁電共生案場。他認為,誠新集團內部應存在不同山頭與利益;集團此時正處於切割與資產轉移過程,背後必定有某種利益關係運作。

供應商:誠新系列案場仍有貸款融資,供應商卻遭積欠貨款

在本案調查期間,另有一家綠能業者向《上下游》投訴,指出誠新綠能長期積欠其公司款項。該業者表示,誠新名下系列案場仍有聯貸及專案融資,相關銀行撥付的款項進入案場,但資金並未支付給下游供應商。

該業者指出,誠新綠能相關案場積欠款項的供應商不只一家,且拖欠時間相當長;尤其在豐新資本入主誠新綠能、進入董事會後,誠新資產仍持續轉移,恐有脫產嫌疑。對於指控,誠新綠能回覆:「無此說法,公司照常運作。」

針對誠新資產轉移導致租約糾紛,富邦銀行:無法回應

地主邱先生的投訴中提到,目前魚塭及光電設施已由貸款銀行富邦銀行設定抵押。觀察人士與下游廠商也指出,目前資產轉移行為有涉及掏空誠新資產之嫌。因此,《上下游》聯繫富邦銀行,詢問銀行就案場租約與地主之爭議,請其評論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保障問題。

富邦金控公共關係事務部門回覆,針對媒體體及誠新資產轉移與相關利害關係人爭議,相關部門已知悉,並表示無可回應,婉謝媒體採訪。

事主回看:高額租金背後是資訊落差,業者無心長期經營,地主踩合約陷阱

邱先生表示,當初簽約作漁電是因為高額租金條件很好,但漁民缺乏法律知識,也不了解合約內容,往往事情發生後,只能處於不利的被動地位。例如,地主必須無條件接受漫長等待期,合約也沒有終止依據;尤其工程糾紛或產權轉移,都是公司單方面決定,地主只能配合。一旦業者投機、短線操作,地主提出爭議,就面臨賠償條款威脅,雙方關係日漸惡化,最後陷入僵局。

邱先生說,他最大的擔憂是案場萬一變成「爛尾樓」,公司倒閉後無人負責,地主就得負擔拆除費用;五分地就得負擔千萬拆除費用,到時不僅租金收入盡數吐回,擔心讓後代子女背上債務、陷入訴訟。

事件發生的三慶里紅蝦港,聚落周邊魚塭皆出租給誠新開發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攝影林吉洋)

能源署七股工作站:僅能擔任協商橋樑,無法提供公證或案場復原

針對地主面臨的租約糾紛,經濟部能源署派駐七股的工作站承辦人表示,建議雙方到工作站協商,可簽訂類似「解約書」的文件,後再簽訂協議書。但承辦人強調,七股工作站只是提供地主與開發商之間的協商橋梁,工作站僅能留下陳情案件紀錄,無法提供公證服務。

除了土地租約糾紛,若有部分案場無人接手變成「爛尾樓」,該由誰負責拆除光電板恢復魚塭原貌?邱先生表示,希望政府提撥類似光電板回收基金,確保案場倒閉後,由公家協助恢復原貌。對此,工作站承辦人表示,政府目前只有設立光電板回收基金;光電案場的基樁拆除回收,以及恢復魚塭原貌的責任,仍應回歸合約規範。

誠新案不僅暴露漁電共生下,企業謀取短期利益的現象與困境,制度加嚴導致售電資格緊縮後,企業不是尋求技術提升而是先行轉移資產;傳統漁民地主只看到高額租金,卻沒有辦法理解契約風險;而企業卻在短期套利,因查核趨嚴而導致魚塭變成爛尾樓,將案場爛尾問題,留給納稅人及漁村、地主的荒謬處境。

延伸閱讀:

千公頃漁電共生帝國崩盤,誠新集團高層遭收押,數百公頃案場成「爛尾樓」

一紙審計部報告,揭開漁電共生秘密,沒養魚可售電,綠能淪套利金錢遊戲

全國最大漁電霸主出事,誠新案場未養魚爆財務危機,暴露「綠能優先」政策缺失

【空拍調查】破碎的西海岸:農田漁塭光電海 上下游| 上下游新聞

綠能風電光電進入農漁村系列報導

支持勇敢無畏的獨立新聞!

每一篇深入報導,記錄的不只是農業與環境,更是共同守護的土地價值。請支持《上下游新聞》,讓真相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