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下游記者楊語芸、實習記者李旻愷
坤輿公司強行在苗栗龍昇村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威脅周邊五百公頃良田用水,居民連續多天夜宿守護土地防止廢棄物入場,並抗議苗栗縣府放水罔顧居民權益,今(25)日更集結近百位村民及多位苗栗議員北上,分別至環保署、農委會及行政院陳情,自救會並提出五大訴求,要求中央單位回應。
龍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聰敏表示,前後兩次來到環保署,理由天壤之別,上回是因為社區獲得低碳永續家園銅獎,前來領獎,這次卻是抗議廢棄物污染家園,他呼籲主管機關維護龍昇村民的財產權、工作權以及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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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掩埋場死灰復燃 村民不畏威脅力抗污染
坤輿廢棄物掩埋場是 20 年前的開發案,由於場址距明德水庫的灌溉儲備池僅有 300 公尺,恐影響鄰近 500 公頃良田,再加上坤輿先行開發 1.9 公頃,規避 2 公頃需要環評的規定,且不願與龍昇村民進行溝通,還放任黑道恐嚇威脅,種種惡劣行徑使得兩任苗栗縣長共駁回 4 次,最後被撤銷執照,坤輿案就此胎死腹中。
然而去年年底,坤輿重啟開發案,試營運計畫書送入縣府僅僅十天,縣長徐耀昌即火速通過,引發嘩然民情。龍昇村民組成自救會,自 1 月 5 日起便在坤輿門前埋鍋造飯,24 小時輪值,抵擋廢棄物進入掩埋。
根據縣府放行的公文,坤輿將掩埋的 8,223 公噸廢棄物中不乏廢金屬、爐渣等疑似有毒物質,且掩埋場毫無防護設施,僅以簡易防水布舖底,村民的擔憂絕非無的放矢。自救會會長陳清鑫反諷,坤輿的掩埋計畫與設施雖然 20 年不變,但威脅村民的方式卻與時俱進。「以前用黑道威脅,現在改用官司的手段,提告村民強制罪和竊佔,但這樣的手段,只會使我們村民更加團結,絕不會屈服這樣惡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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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控「官商勾結」 苗縣府冷淡回應
自救會租用兩輛遊覽車搭載村民「北上告御狀」,出發前先至苗栗縣政府抗議,質疑縣府圖利廠商同意試營運,包含藍綠陣營民代也聲援村民,直指若非縣府高層授意,環保局不可能敢隨意放行。
苗縣府由環保局副局長沈鳳臺出面接受陳情書,他指出坤輿目前僅取得試運轉資格,全案尚在申請程序。他也強調環保局相關作為都於法有據,但也會參考鄉親的意見,納入後續審查參考。對於自救會要求環保局一周內回覆可否撤銷坤輿的試營運許可,讓鄉親安心過年,沈鳳臺僅以「依法行政」回應。
兩代人抗爭污染 今年沒辦法過好年
自救會隨後北上,分別前往環保署、農委會以及行政院的大門前,要讓政府官員聽見龍昇社區村民的吶喊!
自救會會長陳清鑫首先發言,他激動地提到父親是 20 年前自救會的會長,父親往生後由他扛起重擔。他痛陳,坤輿折磨村民 20 年,今年更讓大家無法過好年。然而團結的村民一定會全力抵擋,也希望中央單位出面調查與介入,還村民一個公道。
龍昇村村長陳吳滿玉則表示,當年家裡經營的餐廳被黑衣人闖入放火,如今還餘悸猶存,但身為村長一定要為民喉舌。她說自己懂得不多,但非常清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會污染村莊與良田,拜託政府官員體恤村民死守抗爭的辛勞,儘快停止坤輿的試營運,讓村民可以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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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昇村返鄉青年陳柏弦說,坤輿是他童年的惡夢,當時爸爸陳明志總是衝在最前頭。原以為坤輿已經偃甲息兵,他才返鄉務農,誰知惡夢重來,爸爸還被坤輿告上法院。「政府常常鼓勵年輕人返鄉,如今返鄉還是對的選擇嗎?」他質問。
中風的陳明志今天並未缺席,他說自己打拚一輩子,就是想留給兒子一個好的家園,「幾經委員、局長說不能通過的案子,為什麼換個政府就都通過了,是要稱霸苗栗王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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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接力聲援 呼籲撤銷計畫
立委邱顯智今日也到場聲援,他質問:「事業單位連環評都沒有,抗爭的人卻受威脅、被提吿,這有天理嗎?」他稱讚得獎無數的龍昇村是台灣的普羅旺斯,但卻受到有毒廢棄物的危害,「將來台灣還有這些美麗的良田、村落嗎?」
立委陳椒華則是拿出坤輿試營運計畫書,她指出:「這份營運計畫裡面問題很多,最大的問題是掩埋場下方有地下水,且地形是砂岩,這都不符環保署的掩埋場設置規範。」她拜託環保署先撤銷試運轉計畫,讓鄉親過個好年!
苗栗女兒王婉諭表示,她是五年前才搬到台北,在那之前,她的孩子在苗栗有過美好的童年,龍昇村的南瓜節更是她們親子甜蜜的回憶。聽聞坤輿案捲土重來,她直呼不可思議。除了到場聲援鄉親外,她也會透過質詢監督,協助鄉親保護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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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下週五給予回覆
針對自救會的陳情,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劉瑞祥不發一語,在記者追問下才承諾下週五前會給予回覆。農田水利署副署長陳衍源接受陳情書後表示,苗栗縣政府應邀集當地民眾進行溝通及說明,並公開相關資訊予社會大眾共同監督。
自救會最後至行政院前陳情並呼口號,由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出面接受陳情書,但吳表示無權決定後續行政程序及時程,僅能收下陳情書。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陳情五大訴求如下:
一、選址不當、鄰近水源及聚落。
二、地目變更程序有疑,要求縣府說明。
三、16 年前的掩埋設備已經不含時宜,要求先環評並接受第三方監督再掩埋。
四、環評過程村民需有參與權。
五、坤輿相關資訊須公開透明,並充分向居民溝通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