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籍勞工來到高雄美濃幫忙野蓮產業(攝影李慧宜)

農業移工員額倍增,聘僱比例提高,農民:法規太死、門檻太高,無法解決缺工、失聯問題

因應國內農業缺工嚴重,農委會向勞動部提案,將農業移工開放名額從全台 6000 人倍增至 1 萬 2000 人。勞動部於 5 月 23 日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水稻育苗、果樹、蔬菜、種苗、花卉、雜糧、特作、溫室設施及林業等產業類別均可申請,但設有不同的資格門檻。此外,畜牧及養殖漁業也可申請。農委會輔導處表示,1 萬 2000 名員額將分配給農糧類產業及畜牧業各 4000 人、農會外展農務 3000 人、養殖漁業 800 人,另新增林業配額 200 人。此外,單一農場、合作社、農企業可聘僱移工比例也從原本 35% 提高到 50%。

移工名額雖然增加,農漁民均認為,現行勞動規範缺乏彈性,在農業現場恐徒增困擾,例如作物因天候需要緊急採收時,一天工作時間會超過 8 小時,便不符《勞基法》;養殖漁業最缺的是收成時的臨時工,開放員額卻只能申請固定長期工人;酪業個別牧場往往只申請一名移工,移工常因孤單、心理壓力大,擅自離開原雇主而「失聯」。

對於農民意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僅回應,農忙、農閒的工時問題需由雇主自行評估,倘若農漁民僅有短期人力需求,可向農會申請外展農務作為人力支援。法規預計在 6 月15 日正式公告,有移工需求的農民可提早向農委會申請。

眾多產業均可申請,本外比調為 1 : 1

2019 年3月底,勞動部通過農業開放外籍移工相關草案,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陳怡任表示,農業移工的名額從一開始的 2400 人,增加至 6000 人。目前實際聘僱已達 3300 人,剩餘名額皆已核發,只待對口國家的程序完成、移工便會入境。不過移工數量仍不足以解決國內農業缺工問題,因此才會提案增加到 1 萬 2000人。員額增加之外,可申請農業移工的產業別也增加,除了現行開放申請的蔬菜、蘭花、蕈菇、畜牧及養殖產業,還放寬水稻育苗、果樹、種苗、花卉、雜糧、特作、溫室設施以及林業產業。

陳怡任說明申請門檻,蔬菜類栽培面積從原本 2 公頃下修到 1 公頃,果樹 2 公頃、水稻育苗 3 公頃、種苗 2 公頃、花卉 0.5 公頃、溫室設施 0.5 公頃、雜糧 10 公頃、茶葉及咖啡等特用作物需 2 公頃才能申請;畜牧業則不限養殖規模,只要有畜牧登記證即可;養殖漁業則要有養殖登記證,並需提供前一年或當年度的放養申報;林業的申請資格尚在研議中。

考量到國內農業經營型態多元,陳怡任表示,這次提案也開放讓10人以下家戶或農民團體經營的小型農場能夠申請外籍移工,且申請單位可聘僱的移工數量核配比也提高,過去申請單位聘雇外籍勞工比例不得超過員工總數的 35%,也就是要聘雇兩名本國勞工,才能申請一名外籍移工,修正後的法規則會將比例調高到 50%,等於聘僱一名本國勞工就能申請一名外籍移工。

農業缺工嚴重,農林漁畜都需要外籍移工的協助。(上下游資料照)

移工也適用《勞基法》,但法規缺乏彈性

法案預計 6 月15 日正式公告,移工來台有三年工作時間,薪資及勞動規範比照本國勞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明,外籍移工的最低薪資為每月 26400 元,雇主需提供勞健保以及職業災害保險,此外,雇主每聘用一名移工,每月要繳 2000 元給勞動部作為就業安定費。除了勞健保外,多數雇主考量到移工安全、會提供食宿,若提供宿舍,房間中每名移工最少要有一坪空間,食宿費用則由雇主和移工協調是否從薪資扣除。

農業移工開放名額增加,但農民對於政策不抱太多期待。「實務上會有很多問題」,南投縣仁愛鄉菜農簡皓軒表示,農務的工作量彈性很大,會因為天候狀況有所不同,例如:下雨天要休息,但在法規上不見得計入休假時間;天氣轉熱、菜熟得快,就要趕著採收,連續幾天的單日工時可能會超過 8 小時,同樣不符合《勞基法》,「法規太死,反而對現場造成困擾」。

簡皓軒直言,申請移工的前提是要有一定比例的本國勞工,「但就是因為找不到本國勞工,才會需要移工啊!」他曾經開出每月五萬元的高薪招聘室內行政人員,依然無人應聘,光是本國勞工和外籍勞工比例門檻這一關就跨不過。

農務工作與天候息息相關,現場許多突發狀況會讓工時難以符合《勞基法》。(上下游資料照)

做黑工實領更多,農民希望就地合法

「就算增加到 1 萬 2000 人也不夠」,南投縣仁愛鄉菜農L小姐也表示,最低工資根本請不到工人,目前山區採菜缺工嚴重,工人日薪已經漲到 1400 元起跳,且合法申請外勞要找農會或是仲介公司,農民付薪資會透過農會和仲介公司轉交,扣除手續費等,合法移工實際拿到的工資只有七成,勞資雙方權益都受損,因此很多合法移工會「不告而別」,到別的農場做「黑工」,實拿薪資反而更高。

L小姐坦言,目前法規不允許移工隨便換工作,農村裡到處都是失聯移工,這些移工離開原本的工作,原因包括環境不佳、薪資待遇差等。他們在農村反而更適應,只要工序上手,速度非常快,她希望能直接讓這些人就地成為合法移工,這樣就不用重新申請、重新訓練工人。

國內農村中有許多失聯移工,離開原雇主到新農場,務農領現的收入更高。(上下游資料照)

酪業、養殖漁業希望移工團進團出,滿足雙方需求

畜牧及養殖漁業也認為移工政策需要更多彈性。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秘書長吳進隆表示,國內不少酪農因為家庭經營、僱工不多,在現行本勞及外勞人數的比例限制,經常只申請一名移工,「工作溝通沒問題,但生活上就有壓力」,有時候農民用台語交談,移工聽不懂,加上孤單一人離鄉背井工作、沒有同伴可以互相照應,久而久之,有的移工就會經由同鄉引介、另謀出路。

吳進隆認為,農業移工政策可以做得更細緻,例如一個牧場至少可以申請兩名,讓移工有伴可以照應,抑或是以十個牧場作為一區,每區的移工住在同一棟宿舍,由其中一間牧場或是當地農會協助管理宿舍,移工每天出門工作,下班回宿舍,有社交生活才能提高他們的生活品質。

國內乳牛飼養人力十分缺乏,農民申請移工但往往留不住(上下游資料照)

養殖漁業雖然分配到 800 人,但都是長期工人,與漁民所需不符。屏東縣佳冬鄉養殖漁民楊傳章表示,以石斑魚來說,平時餵飼料、顧池水等工作,都可以由漁民一人完成,但魚隻要收成的時候,會需要大量的人力,「申請移工並不划算」,因為移工是長期固定人力,養殖漁業現在最欠缺的反而是臨時短工。

台南市七股區「黑面文蛤」經營人郭永慶也表示,文蛤欠缺採收短工,過去光是台南就有 3、400 位採收臨時工,每天由工頭帶領前往各漁戶工作,現在因為缺工,5 小時的採收工行情已經喊到 1700 元,「如果有人能把移工整合成一團團的採收工,讓漁民去申請、幫忙採收,這才符合需求」。

養殖漁業最需要的是魚獲收成時的臨時工,申請移工反而會墊高生產成本(攝影/林怡均)

勞動部:失聯移工不能就地合法,法規將再修正

據勞動部統計,2021 年 12 月,失聯滯台移工達 5 萬人,2023年 3 月已高達 8.3 萬人。蘇裕國坦言,失聯移工八成來自製造業及家庭看護,調查發現這些移工多轉往製造業(非原雇主)、農業或是餐飲服務業。根據現行法規,移工如果遭受雇主苛扣薪資或人身攻擊,可以轉換工作或是行業別,但除非修法,否則移工不能任意轉換工作。換言之,在農村工作的失聯移工不可能就地合法。

對於農漁民認為移工數量不足、《勞基法》缺乏彈性以及短工需求問題,蘇裕國回應,短工需求可向農會申請外展農務,由農會調度人力,滿足短期需求,移工數量未來還會滾動式檢討,相關法規修正則需討論。

不過農民認為癥結在於請不到本國勞工、難以申請外籍移工,希望本勞及外勞的核配比能再鬆綁,蘇裕國僅表示,之所以訂定核配比,是為了優先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也希望鼓勵僱主多聘用本國勞工,是否再調整核配比,「這還需要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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