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邀集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追查「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油品及棉籽油流向,發現該公司聲稱含「棉籽油」的油品全部外銷與事實不符;公司負責人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但未標示,衛生局以每案裁罰20萬元,25個品項裁罰500萬元,另就陳述不當事實,蓄意規避稽查裁罰300萬元,共計裁罰800萬元。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1日在五股區的「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業者宣稱,該公司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運到彰化工廠精煉,精煉後的棉籽油出口到新加坡;另一部分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出口到香港等其他國家,未在國內販售含「棉籽油」油品。
衛生局稽查人員帶回進貨憑證、生產品項、調製配方、產品標示及銷貨流向等文件資料比對。發現該公司3年來進口棉籽原油5828點62公噸,但出口報關數量僅有「棉籽油」約1851萬53公噸,要求該公司提出說明。
富味鄉公司陳姓負責人昨晚到衛生局坦承,該公司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衛生局除裁罰800萬元,另就所涉相關刑事不法事項,移送檢調機關擴大偵辦,也將全面清查國內流通及出口產品。
衛生局要求富味鄉公司針對25項標示不實產品全面下架回收,並呼籲民眾若針對該公司產品有疑慮,可向各通路商辦理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