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進口的日本福島等五縣食品疑似標示不實流入台灣,但昨日有三進口業者開記者會喊冤,認為衛福部「產品代碼」的來源是參考部落客的網站,並沒有公信力。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今坦承,因代碼在日本由廠商自願性標示,稽查人員花了一些時間,上日本廠商的官網、部落客網站與維基百科核對代碼,食藥署曾詢問日本交流協會關於代碼的問題,但未獲回音。
福島核災後,台灣禁止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五縣的產品輸入,但核災滿四年,近日邊境把關卻傳出大漏洞。王德原說,因邊境管理是審核進口產品的中文標示和相關書面資料,只要合格就會放行,與各國海關查驗方式並無不同。
食藥署:中標、日標與代碼都相符才算合格
在判別產品標示是否不實方面,原則上,「中文標示」、「日文標示」與「代碼」都必須相符才算合格,王德原說。例如產品中文標示製造來源為東京,日文包裝標示也必須為東京才算相符;假如撕開中標後,發現日標為櫪木縣,則涉標示不實;另一種情形是中標撕開後,卻沒有看到日文標示產地,就必須再透過代碼確認。
王德原指出,代碼在日本屬業者自願性標示,所以稽查人員為了確認產地而上日本食品廠的官網核對,不過有些官網並沒有代碼,因此食藥署還參考部落客彙整的內容與維基百科,進一步核對產地,食藥署還曾詢問過日本交流協會,但至今未獲得答覆。
進口商喊冤:沒聽過還要符合代碼,是食藥署突然改變遊戲規則
至於業者是否知道中標、日標與代碼都必須相符?王德原說,業者進口產品時本來就有責任搞清楚相關規定。
被食藥署查獲疑似標示不實的貿易商太冠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管理部主任林信誠喊冤:「我們絕對不是媒體報導的黑心廠商,並沒有蓄意竄改產地標示。」以往只要中文標示跟日本產品的外包裝標示符合就好,根本沒聽說還有「代碼」代表產地這件事,「食藥署突然改變遊戲規則,業者都很傻眼。」
對於食藥署要求進口商必須負舉證責任,拿出產地證明,林信誠表示,既然食藥署認定產品標示不實,他們願意配合下架、銷毀,但台灣的貿易商通常都是透過日本的出口商或代理商拿貨,並不會直接向日本原廠拿貨,只有代理商才拿得到原產地證明,「食藥署要求我們舉證,根本是在打壓貿易商的生存空間。」
林信誠也說,已向提供產品的上游日本出口商詢問為何會拿到福島核災區及其週邊縣市的產品,「搞不好連出口商也不清楚代碼的意義,」目前還在等候日方回應。
至於是日本出口商在日本就先貼錯誤標籤,還是台灣進口商或報關行自行黏貼,王德原說還在釐清中。
我請問我購買了品名叫:明&清軟膠囊,原產地:日本
不知道有沒有核災這個問題
下面條碼是
4714221418693
471開頭的話應該是台灣生產的,至於原料就不知道是不是日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