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今早發表去年十月份的抗生素專案稽查成果,稽查的41家藥局中,有22家違反規定,比率高達54%,迄今總計裁罰達51萬2千元。
國內使用抗生素情況嚴重,食藥署會同縣市衛生局、編列專案追查8家藥廠、13種抗生素藥品的流向,發現分布在全台14縣市(包括六都、新竹、苗栗、雲林、花蓮、宜蘭、屏東等),大量進口這些藥品的藥局中,有半數不及格,違規件數高達30件。
其中以開架方式陳列處方用藥(11件)、無處方調劑處方藥(7件)、陳列過期藥品(5件)最多,分別依違反〈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和〈藥事法〉裁罰3到15萬元不等的罰鍰。
「其中在北區發現有一家藥局,將藥品放在已開封的真空茶葉包中,」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解釋,該藥局貪圖一時方便,將抗組織胺(Dex-CTM)、肌肉鬆弛劑(solaxom)等藥錠先剝一半,再分裝到茶葉包中儲存;不只可能造成藥品潮解,更違反〈藥事法〉中藥師必須依標準流程調劑藥品的規定。
「最常見的抗生素是安摩西林(Amoxicillin)、紅黴素(Erythromycin)、賜福力欣(Cephalexin),」這類藥物多用於中耳炎、鼻竇炎、感冒等消炎用途,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唯一正確使用這些藥物的方式,就是請醫生開立處方籤再行使用,她呼籲民眾不要直接上藥局購買,避免濫用抗生素,最後「無藥可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