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水產掉包過關 食藥署:僅是個案 未來加強地方稽查人員訓練

有關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和桃園市衛生局人員涉嫌收受水產進口商賄賂,將問題產品掉包一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姜郁美今早表示,食藥署邊境檢查的相關流程都訂的很嚴謹,食藥署相關人員在此案都有依抽驗標準作業流程和具結放行標準執行,她強調,此案是個案,並非普及性的通案,未來將會加強地方縣市衛生稽查人員的訓練。

廉政署追蹤一年,發現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分關人員楊俊源和桃園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雇員張恩碩收受賄絡,讓問題食品包括含殺蟲劑等農藥、今年初從泰國進口的綠蘆筍及自菲律賓進口的紅蟳;從日本千葉縣等輻射區夾帶過關的食品則有萬能蔥、海帶、甜蝦、海葡萄、薑苗等流入市面,昨天對涉案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姜郁美表示,昨天食藥署配合廉政署和地檢署進行所有關於此案的調查工作,釐清食藥署相關人員在此案作業上都沒有問題,查看現場數個存放具結放行貨品的場所,物品也都如數存在。對於外界不斷質疑食藥署的邊境檢查早已破功,她否認並強調,此次案件為個案,將會把它當作教材,進行檢討。

食藥署目前在邊境海關共有四個辦公室、97位相關人員在進行稽查工作,姜郁美說,所有稽查人員都有輪調制度,每兩到三年固定會輪調一次,是目前工作訓練下來最適合的輪調時間,地方衛生局也都有考核制度,每季會對稽查人員進行考評。

姜郁美說,一般邊境檢驗的時間約需要2到5天,提出具結放行的貨品則需要5天以上的檢驗時間,整體流程到放行或是銷毀需要7天的工作時間。在具結放行上,食藥署有一套標準流程,主要會將易腐敗、生鮮、保存不易的物品放在固定場所進行保存,經過地方衛生局檢驗,檢驗報告出來後便會放行,不符合標準就會進行銷毀。

她強調,《食安法》經過4次修法,整體管理制度提昇不少,讓邊境海關的稽查人員有多樣化的法令可以依法處分,過去並沒有發現包庇的行為,現在持續的被揭發出來,表示《食安法》修法有達到一定的效果,未來中央和地方會更嚴密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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