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新政:只要達到標準,動物肥水可直接排入田

俗話說「肥水不落外人田」,不過依現行規定,農民要將豬牛糞便當作肥料使用,得經處理、使用槽車載運才能使用。只是許多家有農田的豬農,「田就在豬圈旁,」卻得叫車載運,顯得相當不便。

現在環保署將規劃新政策,只要滿足標準的沼液、沼渣,就可直接排入農田當作肥料,既合法、省工、抵繳水汙費,同時沼氣還能回收發電,一舉數得;只是無論農民選擇新政策或舊方法,都可抵繳明年即將開徵的水汙費。新舊政策最大差異為以下三點:

一、一定要經厭氧處理

現行畜牧業者要將糞便廢水放流,會進行3階段的處理。首先,業者要用機器進行「固液分離」,把大塊顆粒固體和尿液分離;分離後的固體可再依照農民需求利用,至於液體及殘渣則稱「沼液」、「沼渣」,會進行厭氧、好氧處理,將發臭的硫化物、揮發性物質去除,最後經沉澱池沉澱後放流。

新政策則規定,要直接灌入農地的沼液,必須經過厭氧處理,去除臭味物質,其中養豬業須處理10天、養牛業則須5天,並須設置收集沼氣的設施;農民可選擇將沼氣用以畜牧環境中發電,或再回售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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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放1小時內要完全滲入,並簽訂契約、寫合作書

新政策讓畜牧業者可選擇以水溝導引或淹漫的形式施灌沼液,只是須於1小時內完全滲入土壤,不可在表面積留;而畜牧業者要和合作農民簽訂契約或同意書,且須向農業機關提交計畫書。

三、雨天不能施灌,且業者要有儲存空間

另外,為免因雨天施灌導致「沼液橫流」,因此下雨時不能施灌,故而養豬業者應有儲備10天以上施灌沼液的容量,養牛業者則須5天。

經過厭氧處理的沼渣並無異味,連水質處長葉俊宏都親自試聞。(圖/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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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好政策,但要看試辦情形

對於這項新政策,農民多表示願意支持。永隆牧場負責人張勝哲表示,先前政府有辦相關會議,也有業者在嘗試,會願意考慮;而東寶牧場負責人謝旭忠也說,「這是很好的政策啊!」不過施灌的沼液須要注意銅、鋅的重金屬問題。

為了促進豬隻消化、減少下痢,有些飼主會在飼料中添加微量元素,包括銅、鋅等,因此豬隻的糞尿也會有微量金屬,但「農民也不敢加太多。」只是固液分離後的沼渣是否重金屬會超標,或影響作物?則須檢驗才知道。

「其實以前就討論過這個政策了,只是那時候擔心澆灌後,會影響地下水質。」謝旭忠說,不過政府若從「源頭管理」,包括飼料、澆灌量控制,就能解決這些問題,推動立意良善的政策。

若要將沼液直接排放進農田,須設置沼氣搜集設施。(圖/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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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就近澆灌選環保署,要槽車載運選農委會

主要負責這項政策的環保署水質保護處長葉俊宏表示,施灌過多才會導致土壤「陰陽離子失衡」,使地下水鹽化。但這項政策要事前提計畫,事後也有地下水監測,一旦發現異常,就會停止施灌。

農委會污染防治科長葉昇炎表示,重金屬絕大多數會殘留在固液分離的「固態」糞便中,因此澆灌的沼液即便有重金屬,含量應該不多。

只是新政策規定的「緩衝容量」,讓業者必須有龐大的儲存空間應付梅雨、颱風,因此實際上畜牧業者可能選擇「部分沼液、沼渣」做為農地肥,而非「全量」澆灌,「但要全量澆灌的畜牧業者,才能完全免除明年即將開徵的水汙費。」

另外,雖然新的澆灌政策要業者提交澆灌計劃書,但「你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法》做,也要交計畫書,」所以具體來說,若農民要就近澆灌,用環保署的新規定會較方便;只是選擇環保署的業者,又能將沼氣回收、兼具環保目的,而兩者都能抵減水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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