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農委會針對飼養規模兩千頭以上的畜牧場採用沼氣發電進行補助後,環保署今又宣布,將加碼推行「大豬帶小豬」政策,即未來大型牧場若能擴大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且協助小型畜牧場處理豬隻或牛隻糞尿,達到75%以上的資源利用率,業者最高可將可獲得五千萬元補助款,環保署承諾最高將負擔七成費用,剩下則由地方政府吸收。
小型養豬場佔九成比例
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台畜牧場養殖規模達五千頭以上一共有129場、共養殖127萬頭,兩千到五千頭中型場有342場、養殖100萬頭,兩千頭以下小型場則有7138場、共養殖315萬頭,其中小型場的比例就佔了九成以上。
因此,環保署才推動「大豬帶小豬」政策,水質保護處副處長劉瑞祥解釋,日前農委會公告《養豬場沼氣發電獎勵及補助作業要點》,針對2000頭以上養豬場設置高床設施、雨廢水分流及沼氣發電相關設施有提供補助,更有設置沼氣發電獎勵金;但因小場較難負擔龐大的設備費用,為了讓佔全台93.8%的小型畜牧場也納入資源利用的行列裡頭,所以環署藉由補助大場協助處理小場的糞尿,來提高業者做沼氣發電的意願。
協助越多補助越多,上看5千萬
補助金額部分,劉瑞祥指出,大型畜牧場每協助小場處理200頭豬或50頭牛的糞尿,環保署就將補助100萬元給地方畜牧業者及相關技術廠商,且「協助越多、補助越多」,最高計畫補助金額將上看新臺幣5000萬元,其中環保署最高支付3,500萬元,其餘則依各縣市政府財力分級不同來補助,補助費用可用來購買槽車、建置輸送管線、及畜牧場間之貯存收集槽等。
劉瑞祥也強調,兩年內環保署預計投入2億元來辦理補助,預計集運處理4萬頭豬糞尿,每年發電200萬度、減少4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有機污染量110萬公斤,未來也會評估實施成效,再編列預算擴大辦理。
環保署也指出,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有多種做法,除沼氣發電外,沼渣沼液可作為農地肥料使用,畜牧糞尿依法再利用、或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作為澆灌水利用也是作法之一,只要有做到糞尿資源再利用,就可申請免繳水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