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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危白海豚恐失去最後棲地,台中港廢土填海與白海豚棲地重疊,環團控八機關「行政謀殺」

瀕危白海豚遭遇嚴重生存危機,台中港即將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並於 9 月開始將廢土填入海中,範圍與白海豚棲地高度重疊,卻無須環評審查。環團今(16)日赴監察院陳情,指控交通部以「虛線防波堤」規避環評,並點名環境部、海委會、國土署及台中市政府等八個行政機關涉嫌失職與圖利,形同對白海豚展開一場跨部會的「行政謀殺」,要求立即停工並重做環評。

環團於監察院前抗議中央、地方跨部會機關失職。(攝影/莊彙翌)

「畫設虛線」規避環評,白海豚重要棲地遭吞噬

本次爭議核心為「臺中港新建填方區海堤工程」,規劃在台中港西碼頭「南填方區」至「北填方區」西側興建圍堤,目的包括配合能源政策提供土地需求,以及提供港區疏浚土方填地收容空間,預計填地 50 公頃。

然而,環團認為,「南填方區」與全台剩不到 50 隻的台灣特有亞種「台灣白海豚」棲地高度重疊。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填海造地達 50 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但開發單位交通部與港務公司卻主張該水域屬於「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藉此符合免辦理環評的要件;環境部也以「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認定」為由,判定本案免環評

在環團提出質疑後,2026 年 6 月,交通部透過一紙文件,以一條長達 6.7 公里的虛線將垂直於海岸的「北防波堤」與工業專區的陸域海堤連結,宣稱虛線以內皆屬「防波堤內」,引發強烈爭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陳憲政表示,該區為開放水域且是白海豚棲息熱點,根本不符合免環評要件。台灣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也痛批交通部「偷換概念」,將內港護岸海堤擴大解釋為港區防波堤,形同開後門,「把所有水泥堤防圍繞的內海都定義為既有防波堤內,完全是指鹿為馬、規避環評。」

交通部於 6 月文件指出,既有防波提的解釋從圖中「既設防波堤」擴大為「北防波堤」,遭環團痛批「規避環評」。(簡報提供/監督施政聯盟)

環團:交通部「知法玩法」,海委會應否決開發許可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林政翰也痛批各部會「知法玩法」,他呼籲交通部應停止以「假防波堤」欺騙社會大眾,環境部應勒令停工並重啟二階環評,而海委會作為保育主管機關,若評估將造成白海豚滅絕,更應依法否決開發許可。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則強調,開發單位為了省錢與效率,規避環評,用廢土填海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不得騷擾保育生物的規定。「如果政府繼續放任這項違法且欠缺審查的開發案進行,未來台灣白海豚若真的走向滅絕,將不是自然造成,而是人為決策與行政失職所導致的結果。」

他向府院高層呼籲,台灣若能優先保護生物多樣性,將能促成傲視全球的「生態外交」,這與發展 AI 或半導體同等重要,莫讓人類開發成為白海豚的唯一天敵。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心繫白海豚保育,擔心政府失職將導致族群滅絕。(攝影/莊彙翌)

中央「大填海計劃」,台中港填海物質大變更

除了規避環評,填埋物質的變更也引發質疑。許心欣指出,在行政院宣布推動「大填海造陸」政策後,原先目的收容的「港區淤沙」變成「視需求」進場,取而代之的是高達 1400 萬立方公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廢土)與 105 萬立方公尺的再生粒料。填海總量更從最初的 600 萬方,一路暴增至 1400 萬方。

林政翰曾表示,官方資料提及的「再生粒料」極可能夾帶焚化爐底渣,有在海水中釋放重金屬與戴奧辛的風險。此外,含有大量水泥的廢土(如 B5、B7 類)進入海中,將形成高鹼性水質與高濁度「泥漿水」,不僅會直接毒害底棲生物與浮游卵、摧毀食物鏈,更將對白海豚生存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土方暫置及去化推動說明會簡報,提到台中港土方收容提高到 1300 萬立方公尺,後又追加至1400萬立方公尺。(簡報提供/監督施政聯盟)

環團質疑,台中市政府台中港替業者省下 280 億成本

面對如此巨大的變更,許心欣痛批,國內《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歷經 20 年遲未完成立法,台中港務分公司竟在缺乏母法授權下「球員兼裁判」,於今年 2 月自行訂定《臺中港收容非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作業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實質審查,便將自行放行廢土填海。

她指出,港務公司自訂的廢土收費標準每立方公尺僅 450 元,對比全國土方平均處理價 1200 多元、台北市最高達 2600 多元,每立方公尺存在 800 至 2000 元的巨大價差。以此乘以預計收容的 1400 萬立方公尺廢土,等同利用國家資源為土方與營建業者省下高達 112 億至 280 億元的處理成本,實質上就是幫特定廠商節省支出、涉犯《刑法》圖利罪。

此外,許心欣也痛批台中市政府,自訂無母法依據的《臺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中港作業要點》。許心欣質疑,市府透過設立「推薦制」掌握廢土進港特權,並明定「回饋機制」,宣稱為了避免價格差異影響市場,要求業者提供如認養設施等「讓市府滿意」的條件換取進場資格。她痛批,此舉無異於設立「過路費」,簡直趁火打劫、「從中賺一手」。

環團:「跨部會結構性怠惰」,對白海豚進行行政謀殺

許心欣指出,本案「凸顯嚴重的跨部會結構性怠惰」,各行政機關在其中皆涉嫌失職與互踢皮球。包括交通部護航開發單位、環境部也棄守把關權責,海委會明知該處為白海豚重要棲地,卻未依法要求專案審查或否決開發案;內政部國土署更是「精神分裂」,營建組只顧去化廢土,負責保育的國土計畫組卻毫無作為。

在地方,台中港務分公司球員兼裁判、台中市政府也以推薦及回饋機制「分一杯羹」,環團沉痛呼籲,這場跨部會的集體沉淪,無異於聯手將珍貴海洋當作廢土掩埋場,對白海豚進行一場「行政謀殺」。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痛陳本案凸顯跨部會的瀆職與怠惰。(攝影/莊彙翌)

台中市府:依行政程序辦理,回饋金為平衡市場差異

針對環團「無母法授權卻越權自訂法規」與圖利的質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趙正工程司澄清,市府訂定的作業要點屬「行政規則」,旨在規範民間機關申請時的必備書件與程序,讓行政作業有明確依循標準,無須母法授權即可辦理。

至於「回饋機制」,市府解釋,部分具公益性或配合政策的特殊建案若不經土資場直接送往台中港,將省下大筆處理費;為避免與依循常規管道進場的業者產生不公平競爭,才會要求這些省下費用的特定廠商提供回饋(如認養道路等),藉此平衡價格差異,並非環團所指的趁火打劫。

台中港:無規避環評,配合中央政策提供合法收容土方空間

台中港務分公司則回應,南填方區工程均依法辦理,並無規避環境影響評估情事。本工程是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42 條第 4 款規定,由開發單位提出申請,並早於 2022 年即經主管機關核定完成程序。

針對工程目的變更,台中港務分公司表示,本工程除了提供港埠發展及浚挖土方收容需求外,亦是配合行政院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循環政策,提供合法、集中的收容空間以降低非法棄置。港務公司承諾,未來會持續落實白海豚與海域生態監測工作,並尊重民間團體的關切,持續與各界溝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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