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原開發案有爭議 為何通過環評?原因出在這裡

爭議多時、花東海岸規模最大的開發案「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昨(29日)「有條件通過環評」,這是新政府上任後通過的第一個大型開發案。該案就環評審查程序上雖沒問題,但開發案位在原住民傳統領域,業者卻未與原住民溝通、取得同意,引發環保團體、在地居民撻伐。環保團體擔心,此案將引發骨牌效應,其餘東海岸大型開發案趁勢通過,東海岸環境岌岌可危。

杉原案通過的前一天,環保署正宣告要修《環評法》,未來將把原住民權益、居民生活型態衝擊等都納入環評審議討論,在此尷尬時間點卻通過爭議開發案,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雖投下反對票,但仍無法阻止。他無奈表示,「真的沒辦法,尤其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是老案子,適用舊規,只需做環差分析,環保署很難去管,不過未來新申請的開發案只要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環保署都會要求需具體評估原住民權益。」。

花東海岸沿海保護區與飯店開發全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花東海岸沿海保護區與飯店開發全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杉原案通過環評 但違反《原住民基本法》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位在台東都蘭灣,面積約26公頃,房間數多達550間,是美麗灣的4倍大,該案原本2002年就通過環評,但因超過3年未開發,依《環評法》須辦理環差,這些年來經過7次專案小組審查,開發業者不斷提出基地退縮、加倍設置滯洪池、廢水全回收等承諾,昨環評大會審查,認為面對各項環境衝擊,業者已提出預防和減輕對策,作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

之所以「有條件」通過是因為,環保團體和在地居民提到,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所在地是當地都蘭和加路蘭等原住民部落的傳統領域,開發業者從頭到尾卻沒有和當地部落溝通、甚至取得同意,明顯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

不過由於《原基法》落實與否,並非現行環評大會討論範圍,昨環評大會通過此案,僅在附帶條件要求《原基法》主管機關原民會,可依法要求開發單位觀光局需徵得當地原住民同意才能開發。

為此,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痛批,昨原住民代表出席環評大會時,不願主動發表《原基法》落實爭議,還是最後環保團體提醒才發言,如此態度難怪各相關單位的開發案都不願尊重原住民族,也讓《原基法》第21條形同虛設,因此她已發文要求原民會表態,並依職權要求觀光局應就在地部落同意權進行會商,否則未來不惜循法律途徑,要求撤銷該環評。

另外,由於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位在台東都蘭灣,都蘭灣未來恐是《海岸管理法》的特定區位範圍,昨營建署代表出席環評大會時也說,開發案的所在地點有可能是未來《海岸法》的「重要海岸景觀區」和「海岸二級保護區」的草圖預定地。

不過環評大會同樣認為,環保署並非《海岸法》主管機關,未來此案若有爭議,應是內政部向開發單位要求提出申請許可,這部分和環保署通過環評沒有牴觸。

為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內政部營建署應盡快制訂《海岸法》相關子法、公告特定區位範圍,並從嚴審查特地區位的開發案件,讓《海岸管理法》的精神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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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攝影/郭琇真)

詹順貴:修訂環評法就是為了解決爭議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現行環評制度的設計功能本就很難全面處理各種爭議,這會造成環評制度過度承載與負荷,有關《原基法》和《海岸法》的爭議,現行環評無法處理,因為現行法律如此制定就是得這麼做。

詹順貴說,《原基法》落實與否是接下來原民會要和觀光局、開發業者共同處理的問題,大家應朝沒獲得當地原住民同意前不能開發的角度去思考;此外,《海岸法》相關子法雖還沒完成,但《海岸法》主管機關營建署若已劃設出特定區位能公告就盡快公告,在開發業者還沒正式開發前,《海岸法》仍有機會再進行審查。

至於環保署日前才大動作宣告修《環評法》,未來一年半內將制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把原住民權益、居民生活型態衝擊等都納入環評審議討論當中,在此尷尬時間點卻通過未落實原住民知情和同意的開發案,詹順貴無奈表示,「真的沒辦法,尤其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是老案子只需做環差分析,環保署很難去管,不過未來新申請的開發案只要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環保署都會要求需具體評估原住民權益,也會盡快制訂『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

環團:新政府並未履行觀光政策環評承諾

東海岸開發案件多,其中都蘭灣不只有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通過環評,另一開發案黃金海休閒度假村也在環評審查中,接著沿著東海岸沿線還有滿地富遊樂區、旭塔觀光飯店等大型開發案,環保團體擔憂指出,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的通過無疑將產生骨牌效應,未來東海岸將岌岌可危。

環保團體強調,東海岸開發在即,蔡英文總統上任前曾承諾,當選後將會立即啟動「觀光承載分析」和「觀光政策環評」,至今卻沒有動作,也沒督促觀光主管機關交通部去執行,新政府在東海岸觀光環境和產業轉型上幾乎沒有作為。

目前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雖通過環評,但附帶條件提到,《原基法》落實與否需由原民會主動和觀光局主張,為此,原民會稍早發布新聞稿雖表態,開發業者應遵守《原基法》第21條充分和當地部落族人溝通,並呼籲開發單位及相關環評單位能正視此一違反《原基法》可能造成的法律後果,不過文中僅表示遺憾,並未言明將會採取何種行動,或是否和交通部進行溝通。

行政院則表示,政務委員張景森已召集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財政部及原民會等相關部會,儘速評估東海岸地區觀光資源開發政策環評有無窒礙之處?如無困難,將儘速規劃辦理時程,以總量管制方式,合理促進在地經濟,同時兼護觀光自然景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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