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製品、食用醋和進口嬰幼兒食品 七月底起須強制納入食品追溯追蹤

繼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和黃豆小麥等大宗物資,一共19類食品納入追溯追蹤系統後,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告,「蛋製品、食用醋和進口嬰幼兒食品」3類食品也加入管制行列,業者必須於今年7月31日起,將產品資訊、標記和流向上傳到暱稱為「非追不可」的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上,未來更需強制使用電子發票,消費者就可即時追查食品資訊。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指出,選擇此三類產品列管,是因為其牽扯範圍極廣,為了保障民眾食安,於是規範食用醋、蛋製品、嬰幼兒食品等業者也需分階段建立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他也表示,食品納管範圍上修到22類後,預計會有4700多家業者陸續實施追溯追蹤管理制度,將食安五環做得更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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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製品、食用醋、嬰幼兒食品需申報 

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科長江仟琦則進一步解釋新增的三項食品,她表示蛋製品就是液蛋和蛋白粉、蛋黃粉和全蛋粉等,多用於烘焙食品上;食用醋則不分釀造醋或合成醋,上述兩類業者若領有工廠登記證、且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上,就須強制申報。另外輸入的嬰幼兒食品如蘋果泥、米精、麥精等,業者有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就須上網申報,此三類新增也預計會讓62家業者加入申報行列。

假如業者申報不實、或未按規定申報,江仟琦也強調會請業者限期改正,若期限內未改正,則會被依《食安法》第47條申報資料不實,及第48條未辦理登錄及未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來開罰,業者將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更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並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至於民眾該如何利用網路查詢食品資訊?江仟琦表示,可透過「食安資訊百貨專櫃系統」查詢到上千種產品的圖片、營養標示、檢驗報告等。同時,她強調食藥署也鼓勵業者盡量運用「非追不可」所產生的QR-CODE,這個QR-CODE可貼在產品上作為宣傳,現在已有一千多項產品獲得核准,民眾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掃描來取得資訊,一方面讓資訊透明,另一方面也能參與監督強化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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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科長江仟琦(攝影/孔德廉)

 查詢點選「食安資訊百貨專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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