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豆田上面蓋光電板還能生長嗎?台糖公司計畫做「農電共生」示範場,近日挑上屏東「綠金」毛豆專區,預計畫出37.95公頃作「營農型光電專區」,但遭農民和專家質疑:毛豆是需光性很強的作物,有太陽才長得好,怎可能和光電板共生?
台糖計劃書並提及,若光電板下毛豆收成不如預期,應輔導轉作。農民聞之跳腳:那毛豆農該何去何從?雖台糖保證不會影響毛豆耕作,但被劃入專區的農民擔心,若此例一開,未來是否將擴大面積?
毛豆是台灣「綠金」,外銷成績亮麗,出口金額連三年破8000萬美元,今年更可望創下歷史新高。如此優良作物的生產專區,若蓋光電,農民擔心產值與生計將大受影響,認為綠金與綠能毫無共生的可能。
台糖計劃書:將劃設農電共生專區,進行毛豆遮蔭試驗
《上下游》獨家取得台糖此案之農電共生示範場試驗計劃書,內容說明: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台糖盤點出適合推動營農型光電之土地,已擬九個專區專案計畫函送農委會審查。今年一月再送一案,就是這塊屏東鹽埔出租給農民種植毛豆的農地。
計劃書中說明,為了符合專區需達25公頃以上的要求,此案面積為37.95公頃,有34.21公頃出租種毛豆,0.8公頃是農水路用地,而有2.94公頃預計蓋光電板作為農電共生試驗,原本種景觀苗木,目前已經整地空園備用。
台糖稱契作農友已同意,農友本人:毛豆不可能做農電共生
計劃書中並解釋毛豆與光電板共生的可行性:「毛豆屬於短日照作物,搭配品種選擇,在適當的遮蔽下,可以符合生產需求,本計畫將以三種遮蔽率(綠能設施配置規劃)進行試驗,比較不同遮蔽率對毛豆生產量的影響,將提供做為未來大面積施作時的參考依據。」
計劃書中也稱徵得承租農友同意:「農電共生試驗區則比照毛豆生產之作業流程種植毛豆,土地所有權人為台糖公司,毛豆生產業者也同意本專區計畫的規劃內容,對於農電共生之執行均表贊同。」
然而,《上下游》實地親訪耕種這塊土地的契作農友藍信春,他卻表示:「毛豆不可能做農電共生!」其意見與計畫書內容明顯矛盾。
契作農友:毛豆遮蔭絕對長不好,完整專區一旦種電可能破壞產業
藍信春說,當日台糖派人來談,他當場就跟台糖承辦人說,毛豆田農電共生是不可行的,不過如果台糖以自用農地2.94公頃去試驗,只要不影響他種植的毛豆田,他並不反對,於是便簽下了同意書。但簽完同意書後,藍信春要求台糖提供切結書保證不會影響到毛豆種植區,台糖卻遲遲未提供,並且已經將計劃案送農委會審查。
藍信春指出,「我的毛豆長在『環林』(環保造林的路樹)旁邊的,就已經長不好,因為被樹擋到,更不用說是光電板。」現場觀察,樹蔭下的毛豆確實有徒長的現象,他強調,毛豆需要充足的太陽才可能健康生長,完全不適合做農電共生。
他更擔心,畫作農電專區之後,毛豆品質可能下降,光電板也會影響國外客戶原本對毛豆專區的好印象。因為很多客戶就是看中這裡大片完整的田區,方便耕作管理,毛豆品質穩定優良。
藍信春自小就跟著父親種毛豆,可說是被毛豆養大。這片一望無際的毛豆專區,在民國96年前劃設,劃設之後,農民才敢大膽投資昂貴的大型農機具。「光是整地、灌溉系統埋管,就花了一、兩千萬,大型機具每台都上千萬。」他說明,當年台糖不種甘蔗之後,毛豆農就是最早承租台糖地的一批人,因此租的都是最好的土地。如今成績斐然,台糖要在這珍貴的專區種電,匪夷所思。
專家:豆類不可能農電共生,大型機具難操作
有農研單位的農業專家也指出本計畫的荒謬之處,「毛豆是需光性很強的作物,不能有任何遮蔭,會造成植株徒長,只開花不結莢、或是結莢不會飽滿。」而且毛豆從整地、播種到收成都是使用大型機具,若布滿光電板綠能設施,機械難以工作。
目前各地農研單位也正在研究農電共生的可行作物,尋找耐遮蔭且在光電板下產量仍能維持在七成以上的作物品項,「但是豆類,從學理上就知道不可能做農電共生,從來沒有列入選項當中。」
而台糖可能也對「短日照作物」的定義有所誤解。計劃書中提及「毛豆屬於短日照作物,搭配品種選擇,在適當遮蔽下,可以符合生產要求。」但專家指出,所謂短日照,是指生長期只需70-80天、總日照時數較短,並非毛豆的需光性較少可耐遮蔭,「毛豆需要很高的光強度,」而且目前也沒有對光照不敏感的品種可以選擇。
另有專家指出,台糖的做法過於輕率,要申請農電共生專區,應該要自己先做試驗,有數據後再來申請。何況三十幾公頃裡面只有不到三公頃做農電共生,「這哪叫專區?」
台糖計畫書:若種不好就轉作,農民:綠能反客為主?
毛豆有「綠金」之稱,十年來在產官學研通力合作下打造閃耀的外銷佳績,108年外銷量達3萬8915公噸,賺進8453萬美元(新台幣26.1億元)的外匯,今年更可望打破五十年來的紀錄。毛豆健全的外銷產業鏈,和科學化管理、企業化經營,可說是全國農產的標竿性作物。
然而此案卻讓毛豆願景蒙上陰影。計畫書當中最令農友憂心的,便是「光電系統權益保障說明」的段落,內容寫道:
「本計畫執行後,若試驗區域種植之農作物未達產量標準時,建請農委會/台糖應協助輔導轉作,以確保光電系統與台電簽定之20年躉購合約持續有效,勿讓人誤認為 “假種植、真種電”之情形而影響到兩造公司之名聲。」
意即若毛豆在光電板下若長得不好、收成不佳,便要輔導轉作其他作物,才能維持光電系統運作。
毛豆農質疑,為何種得好好的「綠金」,要因光電而改種別的?若綠能反客為主,更與計劃書中所言「農業為主,綠能加值」的說法背道而馳。
農友更擔心,「如果我答應,未來會不會繼續擴張?」依計畫書中所言:「以台灣毛豆契作面積7000公頃以上,初步推估後續提供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潛力可達4GW以上。」似乎意指若此案示範場順利,台糖可望擴展將其他出租給農民的毛豆田都拿來做光電專區。
台糖:農電共生絕對不會影響毛豆田,若承租人不同意就不執行
對於種種質疑,台糖公司再生能源小組生質能評估發展組組長梁耀光回應,「我一直強調我就是只做這2點多公頃,」保證不會影響到周邊的毛豆田區。
梁耀光表示,當初會選擇這塊地做農電共生種植毛豆,是因為旁邊已經都在種毛豆,未來希望請農民代耕。「這是為了配合法規,做專區要25公頃,才需要把周邊框進來,」因此把附近三十幾公頃的毛豆田都納入專區範圍。
對於毛豆是否適合在光電板下種植,梁耀光坦言事前並未徵詢專家意見,也沒有前例可循,因此希望藉此示範場來做試驗。而大型機具出入問題則已納入考量,「機具高四米、寬四米,太陽能板規劃有拉高、拉寬。」
為何不選擇其他更適合的作物?梁耀光解釋,農試所目前試驗的作物以蔬菜為主,但是台糖的農電共生若要種植蔬菜,人力負荷會有困難。未來會再依現場作物種植情形調整管理。
萬巒砍樹種電才剛惹議,毛豆種電再掀風波
日前屏東萬巒的台糖平地造林區也推出農電共生專區計畫,遭到地方居民群起反對,現今提出鹽埔的毛豆專區的農電計畫,又遭農友和專家質疑。台糖的規劃是否應該更審慎?
梁耀光表示,絕對會尊重當地意見,本案已和農戶和承租戶多次溝通,並請對方簽同意書。台糖的主管單位是經濟部,「部長一直強調,毛豆是重要外銷作物,不能夠影響毛豆產業。」
但若承租戶不同意,台糖將如何處置?梁耀光回答,「有可能這個案子就無法執行。」他也說明,此案已送農委會審核,地方政府也要許可,若審核委員都不認同,台糖就會再做修正。
產業界人士擔心台糖不續租,國有土地該更謹慎規劃
有毛豆產業界人士表示,台糖雖然表達做農電共生不會影響到毛豆農權益,卻要求承租戶簽下同意書,若承租戶不同意,也會擔心台糖收回土地不續租。「毛豆專區發展到現在很有意義,若片面收回,將對毛豆產業有很大傷害。」目前台糖也並未將承諾寫成切結書提供給承租人。
地主台糖握有決定是否出租的權利,不過本次卻連簽同意書的承租人都搞錯。原來藍信春只是契作農戶,同意書應該拿給承租人禎祥食品簽署才對。
禎祥食品就是國內收購毛豆並外銷日本的主要業者之一,承租許多台糖地種植毛豆。日本客戶對產品要求嚴謹,每批貨出自哪塊田、所有生產過程都必須詳細回報,若專區種電,恐引發客戶疑慮。
藍信春認為,台糖的土地並不是台糖說了算,「這是國有土地,是台灣人民的土地,台糖只是管理者而已。」推行綠能是是國家重大政策,台糖作為國營事業,更不應該草率行事。
審查單位農糧署:毛豆是重要產業,會審慎把關
負責審查此案的農糧署,主任秘書陳啟榮表示,去年台糖送的九個案子,已開書面資料檢核會議,會中專家建議可歸納為三點,一是「農業為本」,農電共生必須兼顧品質和產量、維持良好的農業經營環境,二是要結合農業、生態和景觀融合,三是要落實和地方民眾、公民團體和地方政府的充分溝通。
陳啟榮說明,這次的鹽埔毛豆田案件,也必須符合以上原則,且毛豆是具出口競爭力的重要產業,「這個計畫要用毛豆做農電共生,我們也非常審慎,毛豆需光性很強,初步看是會有影響。」農糧署將會對毛豆結合光電是否會影響產業整體發展、國外客戶對產品的看法、機械操作的可行性,以及是否會影響品質,做最謹慎的把關。
捍衛農民權益 勿草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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