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寫手

第二階段的土地利用變更和森林(LULUCF):定義、型態、規則及指導方針

國際青年代表團已經撰寫策略方針將對第二階段LULUCF框架(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土地利用變更和森林)提出諫言,並要求於建構重要氣候政策區域架構時,將這些方針以及可能的解決政策納入考量。

青年LULUCF行動劇

在第一項方針中,用於計算LULUCF之排放量的定義與其匯報必須基於可靠的科學證明和透過全球生態系統的途徑,其使用不應該如同在第一階段中導致不良的結果。

在LULUCF的第一階段間已經造成有害的政策結果,若藉著精確測量以及了解土地使用情形中碳的流通和儲存,加上第一階段中獲得的知識做為基礎,相信LULUCF可在第二階段中獲得改善。

為了讓不讓現今體系的環境變遷被忽略,LULUCF須規劃出更具體與有目的性的規範,LULUCF的活動在現今架構下往往在無意識的情況中對生物多樣性、水資源和生態系統有很大的影響,而這個問題可藉由劃分自然和人類土地使用的範圍來解決。

案例研究:人造林與自然森林。

在第一階段裡,單一樹種的人造林是屬於廣泛的森林定義中的,儘管他們比起自然林仍有下列缺點:碳含量較少、含碳時間短、易使碳逸散、對於生物多樣性及水資源的供給有負面影響,並且意味著從自然而有適應力的生態系統轉變為人為的土地管理。

正如該定義的結果指出,一直以來自然界中碳的蘊含量與流動量都沒有被適當地估算,排放量也沒有被妥善地控制。任何從自然林到人造林的轉變都需要2012年LULUCF架構下的認證。

我們建議應分清森林與人造林的定義,辨別各個生態系統中功能性、適應性及多樣性的不同,還有區域性土地維持自身機能的能力,上述各點皆包含在使這個區分更加清楚的要素中。

另外在第一階段中,許多生態系退化的區域及與它們相關的碳排放,都被忽略而沒有被列入計算裡,但必須被加入定義及強調的,就是那些碳排放量及存量現在能夠被更確定地測量到的區域,像是泥炭地溼地的退化、修復與保存,耕地的管理尤其是造林地。這些區域代表著那些能夠被明顯察覺到進入大氣中的碳排放,但這些區域在第一階段內卻沒有被列入必要條件中。為了能夠精確計算而後據此減少排放,囊括這些區域在LULUCF碳含量計算的必要條件中,就顯得至關重要。

基於相同的立場,我們建議森林衰退現象也必須被定義成森林生態所擁有的碳蓄積能力的損失,或者對生態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恢復力的傷害,必須以LULUCF條約或任一REDD計劃加以規範。

不論是直接對森林運作機制的人為干預,或對生態多樣性的人為破壞,都會造成森林在碳吸收/碳蓄積能力上的損失,這類活動在LULUCF架構底下都必須能被清楚辨識。再此重申,從整體生態系統的觀點為出發點制訂的定義,將其應用在關係各方將可以帶來政策上的利益。

我們同意荒野保護協會(The Wilderness Society)、生態氣候聯盟(the Ecosystems Climate Alliance)和其他組織的看法,即使現行的Option4提案中,我們逐漸邁向全面的碳核算(Carbon Accounting),在定義設定尚未完善的情況下,精準度還是可能不足。因此我們要求為LULUCF的活動、生態系統及慣行制定準確並有科學基礎的定義,並將此列為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小組的優先協商議題之一。

LULUCF認為無論何時實行這些規則時,都應該能導向好的政策結果,且絕對不能成為任何參與國用來抵銷其他項目氣體排放量的工具。現今各國並未被強制規定須將林業、及其他許多京都議定書第3.4章提及的項目的氣體排放量納入計算,許多因為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變更及林業活動造成的氣體排放量和吸收量,可以由參與國決定是否納入計算,以在氣體排放量上獲得更好的形象,及達成氣體排放減量的目標。如果情況如此,要減低由LULUCF活動造成的氣體排放量,國際間既不存在強制執行的力量,也沒有誘因。

舉個例子,澳洲國有原生森林的氣體排放量就未受測量,因而也未出現在此國的報告及陳述中。然而,存在已久的自然林遭受砍伐之後,在砍伐地新栽種的植物所吸收的大氣層中的二氧化碳量卻可以列入計算,並且常和其他項目的氣體排放量合併計算,以得到較低的國家總氣體排放量。這些新栽種植物所吸收的氣體量遠遠不及砍伐過程中排放的量,所以根本不能抵銷林業項目的氣體排放量,遑論其他項目的氣體排放量了。這不僅在一國的報告中造成了大量的不精確數據,也荒謬地鼓勵參與國將原本能自給自足的自然森林生態系轉變為林木農作物下的農地。在現有的LULUCF架構下,參與國可以自由選擇要報告的項目,使得一國的總體氣體淨排放量實際上不減反增。

因此,我們建議林業以及其他京都議定書第3.4條所提及活動的氣體排放量,尤其是涉及將自然生態系變更為農業用地的活動,需強制成為參與國的報告及陳述內容。與此同時,必須訓練參與國的能力,以更精確、更持續地測量該國境內這些項目的氣體排放量與吸收量。配合改良LULUCF架構的基本定義,如同第一大項所列,相信能夠保證各參與國能更正確地測量、報告氣體排放量,各方也更能檢驗這些數據。LULUCF計量規程無論應用在任何土地上,該規程必須以有效的政策結果為導向,並且在評估土地利用改善的同時顧及現階段碳匯蓄積。

如綱要二內容所述,參予國各自的核算規程系統裡並未強制置入「森林管理」以及其他陸生圈相關的「LULUCF能源與碳匯」等概念,以至於沒有一個強制的規範使各參與國在處理土地改革與林業活動之前,匯報關於現階段生態系統的碳匯蓄積,侵入或生態系統遭到破壞,這些地區開始持續的碳釋放到大氣中,但是這部分卻未被核算計量。

澳洲國立大學在近期研究中指出,澳國的森林碳排放量平均增加三到十倍。這項結果可以部份歸因於2006年IPCC對溫帶森林估計值的謬誤:各國在京都議定中,並未完善測量碳儲存量,導致不充分的評估,而這只是其中一件案例。各國接而沿用錯誤且不完整的資訊,導致變異數極大的數值結果。

因此我們迫切地提出一個有效的求值方法,使用中位數值ñ作為比較值,因古陸生圈炭匯蓄積ñ幾乎無可取代。由此,我們可以解釋現階段的生態系統碳匯蓄積,從而竭力保護之。同樣的,生態圈與圈之間碳流動,如陸生圈與大氣之間的碳交換等等,相較過去的計量方法必須再考慮ñ變數以達到最佳化的評估。

結合了科學基礎之生態解釋與強制計量LULUCF活動,依據碳匯蓄積為基礎進行核算分析,以確保固定碳蓄積是否妥當的被保護和管理,藉此降低碳釋放而達到有效的氣候變遷因應政策。

國際青年代表團(IYD)是一個擴展中的團體,由來自世界各地的青年所組成。本組織的創立是在2008年的波茲南(Poznan)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由超過500名青年觀察員以及他們各所屬的青年團體所組成。組織成員皆為投身於氣候議題的青年們,且成員國籍數正日益增加,如今已超過50國─波茲南會議時,列席的國家數。IYD致力於維繫全球青年們的榮景,時至今日,IYD的成員們已戮力於許多行動,例如在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的前中後期,對於UNFCCC研擬並提出建言,力圖從多個角度來強化氣候政策所帶來的效益。

為這份建言背書的組織還有「澳洲青年氣候聯盟」(Australian Youth Climate Coalition)、「加拿大青年代表團」(Canadian Youth Delegation)、「永續美國」(SustainUS),及「大英國協青年氣候聯盟」(United Kingdom Youth Climate Coalition)等等。這份建言由IYD林地暨土地利用小組成員授權認可,由IYD其他成員與來自世界各國的組織共同草擬制定。最後則委任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觀察員組織「永續美國」遞送出此份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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