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內糧食安全,全國國土計畫要求各縣市明訂「宜維護農地面積」,承擔農地保護責任。然而地方政府卻各行其事,亂象叢生。(國土計畫大事紀見文末)
爭議最大的,是將優良農地「農一」降級為「農二」,減少農地使用限制與變更門檻。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將 4.5 萬公頃優良農地降編最為嚴重,雲林縣長張麗善則要求比照辦理。
此外,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將都計內農地全劃入「城鄉發展區」(仍受都市計畫約束,但設定朝向都市開發),公然挑戰農地農用原則與全國一致標準的公平性。 [1]
《上下游》調查國土審議會(以下簡稱國審會)紀錄及相關資料,發現地方縣市任意曲解國土計畫,中央一再姑息縱放,即便參與審議的學者一再警示[2],最終仍導致重建國土秩序、維護糧食安全本意消耗殆盡,讓國土計畫淪為討價還價的菜市場。(系列 3 文見文末)
農一 (優良農地) | 農二 (良) | 農三 (山坡農地) | 農四 (鄉村聚落) | 農五 (都市計畫內農地) | 農業發展區農地數量 | 農一農二加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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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11818 | 21935 | 20200 | 110 | 0 | 54063 | 33753 |
雲林縣 | 59231 | 28508 | 4472 | 2759 | 1284 | 96254 | 87739 |
台南市 | 47519 | 30539 | 31607 | 1985 | 1467 | 113117 | 78058 |
屏東縣 | 5778 | 57296 | 28587 | 4467 | 0 | 96128 | 63074 |
嘉義縣 | 34916 | 21758 | 25267 | 922 | 709 | 83572 | 56674 |
彰化縣 | 40540 | 25856 | 8662 | 1167 | 898 | 77123 | 66396 |
南投縣 | 3613 | 6327 | 83609 | 1164 | 752 | 95465 | 9940 |
桃園的破窗效應:都計內農地全劃入城鄉發展區
《國土計畫法》將國土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四大分區。「農業發展地區」又細分為農一、二、三、四、五,分別對照為優良農地、良好農地、坡地農地、鄉村聚落區和都市計畫區內農地。
全國國土計畫以糧食自給率 40% 為目標,推估台灣農地應維持在 74 至 81 萬公頃,要求各縣市依農地狀態劃設具體面積,但地方政府卻「自行解釋」,讓農地狀態乾坤大挪移。第一個「破窗效應」,就出現在北部農地重鎮─桃園。
根據 2018 年農業部模擬,桃園農地資源面積應有 3.38 萬公頃,但桃園從提出國土草案[3]開始,卻出現許多爭議作法。
首先,都市計畫內農地依國土計畫劃設原則,應為農業發展區第五類(以下簡稱「農發五」),桃園市府卻違反原則,改列城鄉發展區第一類。
鄭文燦市府主張,桃園都市地區已發展飽和,8 千公頃都計農地多脫離農用或破碎化,評估剩 1257 公頃具劃入農五資格應納入承諾「宜維護農地」,但因人口成長,住宅及產業用地需求仍持續增加,市府主張劃設作為城鄉發展區。
地方政府的國土審議會,至此淪為縣市首長執行土地利益分配、扭曲國土計畫原則的橡皮圖章。
學者:桃園市府國土計畫,違背全國一致性原則
如果說桃園作為北部人口快速成長地區,都計內農地存在發展需求是情由可原,第二項就令人匪夷所思。桃園市提出國土計畫草案,其中「宜維護農地」竟然比農業部盤點的還少 5 千公頃,只有 2.88 萬公頃,並自行分類為核心維護農地 1.52 萬公頃、彈性維護 0.35 萬公頃和現況非農用的 1.01 萬公頃。
參與市府內初審[4]學者直言,桃園市府國土草案違背全國一致性原則,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顏愛靜批評,市府的論述方式容易產生誤解,好似除維護核心農地外,其他部分將被釋出。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陳璋玲則直指,「桃園市宜維農地與農委會原則不符」。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謝靜琪說,市府將都市計畫內農地全部劃為城鄉發展區的立論,其人口成長預測合理性有待檢視,而且「桃園市作為北部主要糧食供給區域,就長遠的全國糧食安全觀點而言,建議仍應盡量保留部分農地資源。」
將農地視為發展負擔,縣市國土計畫扭曲的開始
桃園市將原應劃設為農發五的都市計畫內農地,全部改列城鄉發展區的作法,草案進入內政部國審會也被要求修正[5],但桃園縣府仍堅持發展用地已經飽和,悍然拒絕國審會要求,8354 公頃都市計畫內農地維持原案,全數劃為城鄉發展用地。
本應維護農地的地方首長卻帶頭提出開發農地的姿態,曾被學者譴責為「巧取豪奪」,而桃園國土規劃案被內政部照案核定通過[6],也讓後續中南部縣市有樣學樣,在縣市國土計畫中擴大城鄉發展區,極力縮小農業發展區。(文未完,請繼續閱讀)
國土計畫大事紀
2015.12.30
預計取代《區域計畫法》,由中央提出全國國土計畫引導國土發展,修正「開發許可制」導致的失序發展亂象,確立計劃指導土地利用的原則,確立國土保育體系,維護農地與糧食安全,
2018.1.10
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公布全國各縣市應維持的農地總量面積,引發屏東、嘉義、雲林等農業縣首長反彈,要求農地劃設權下放地方。
2018.7.24
環保團體痛批《全國國土計畫》未公開審議過程。原本民間參與版本多達286頁,卻由政務委員張景森主導濃縮至116頁,使中央無法落實協調功能。
2021.4.30
經過一年半審議,內政部國土審議會核定各縣市政府所提國土計畫案,並於 2021.4.30 正式實施。
2024.4.1
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功能分區圖應於 2024 年7 月前繳交,但部分縣市政府卻以「圖資未更新」、「民眾理解不足」、「作業不及」為由,要求中央延緩實施國土計畫上路時間。中央政府則是不斷對外澄清,國土計畫法上路,絕不衝擊縣有合法使用者權益,
2024.4.30
60 餘位專家學者連署,要求國土計畫功能分區準時公告上路,以遏止國土亂象。連署聲明強調,推遲上路將讓投機者趁機闖關,「加劇國土利用失序、失控」。
2024.6.30
雲林縣長張麗善投書稱雲林縣農地劃設佔全國十分之一,以糧食安全之名抑制農業縣發展機會,造成地方發展不公。
2024.7至8月
雲林縣府提出八大訴求「要求中央說明各類(農一、農二及農五)農業發展地區限制」,更以「特別之犧牲應有特別的補償」,主張指每公頃農地應補償40萬,抵制國土計畫上路時間。
[1] 2023 年 9 月部會改制,內政部主責國土計畫的營建署改制國土管理署,以及農委會改制為農業部,但涉及本文之業務權責未變,因此本文皆使用新的機關名稱,以求統一。
[2] 2020 年 4 月 30 日國土計畫審議會第 7 次會議紀錄
[3] 各縣市國土計畫草案可在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查閱
[4] 桃園市初審草案之歷次會議紀錄編列於〈規劃技術報告書附錄〉4-86
[5] 參照 2020 年 3 月 10 日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 審議「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第 1 次專案小組會議審查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議題三第一點第二項。
[6] 桃園市國土計畫書核定本 130-134 頁。https://ws.tycg.gov.tw/001/Upload/171/relfile/16802/5566/e9df4d61-fcd0-4815-b459-51e99af56d4c.pdf
國土計畫之亂系列:
國土計畫之亂01》桃園農地乾坤大挪移,上千公頃都計農地應保留,卻全劃城鄉發展區
建議國土計畫推行者+政府+環團、將自身擁有建地建物,全部地上物鏟平、地下物挖空,將劃設農一農二農民土地有機土壤全部回填、建地回歸農地、農民農地直接轉為建地_應當立法實施!就不會整天妄想限制農民私有農地、當自身建地被劃設農地時看看嘴臉變成如何~還有內政部不要再公告說不會損害農民權益、限制農民土地使用就是在損害農民所有權益_你能接受你建地劃設農1農2再來講其他的
建議國土計畫推行者+政府+環團、將自身擁有建地建物,全部地上物鏟平、地下物挖空,將劃設農一農二農民土地有機土壤全部回填、建地回歸農地、農民農地直接轉為建地_應當立法實施!就不會整天妄想限制農民私有農地、當自身建地被劃設農地時看看嘴臉變成如何~還有內政部不要再公告說不會損害農民權益、限制農民土地使用就是在損害農民所有權益_你能接受你建地劃設農1農2再來講其他的
民進黨人已經練就了吸金大法,現正在全台各地施展乾坤大挪移!
表面上這個黨沒有黨產,是最好的掩護!但是拼老命的變更法令規章,設法挖走國産,而許多支持者卻視而不見的默許這個尚黑黨胡作非為!台灣人,你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