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雞蛋廠商石安牧場被判定有營利目的,須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引發初級農產品是否要繳稅的爭議,農委會表示,最快今天提交相關的評估報告給立委,不過也坦言,目前仍無具體實施細節,尚待凝結社會共識。
立委要求定課稅標準
事件的引爆點石安牧場,民國97年飼養的蛋雞有27萬7000隻,雞蛋年產量5600萬顆、有投保的僱用員工(含加退保)43人、營業額1億9千9百12萬6776元,屢次被檢舉未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老闆謝石泉認為現行法令規定農業不必繳所得稅,財政部則主張石安牧場有「營利目的」,須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今年2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石安牧場需繳稅。
此事讓畜產、農業界一片震驚,因為長期以來,農業免稅的前提是「自力耕作」,但擴成大型農企業後,「自力耕作」和「營利目的」的界線,卻始終處在模糊地帶;3月16日立委林岱樺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時,要求農委會和財政部一個月內訂出課稅標準。
財政部:希望賦稅公平 農委會列兩方向討論
上下游記者上週五訪問財政部時,財政部表示已提供意見,最終情況交由農委會盤點、統一發言;週日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黃振德則坦言,還沒將報告給立委,因長官還要做最後確認,最快今天會提交。
不過黃振德說,這份報告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課稅標準,只有從兩種方向,分析實際作業的困難處,一個是立委上月中建議,所有農林漁牧初級產品全部視為自力經營,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一個是按照經營規模分級課稅。
他說,若全部免稅或課稅標準太高,社會可能質疑,許多民間企業規模不大仍要繳稅,為何這些農民不用?但若訂得太低,恐怕會衝擊許多農民;產業團體當然希望從寬,財政部則是希望賦稅公平,可能牽涉到修法,目前仍持續開會,尋求各界共識。
會不會在520後交給新政府處理?黃振德說,沒有思考何時之前完成課稅標準,也沒有考慮新舊政府,「完成的時間點,就是得到共識時。」他也強調,標準制定不會考量個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