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濫建問題嚴重,農委會正在修改農舍興建相關辦法,跟上宜蘭縣政府腳步,未來需有農保或健保第三類資格,或實質審查才能興建,送立法院備查後就能公佈實施,最快6月底前公佈。
蓋農舍需有農保、健保第三類資格、實質審查
2000年政府修改「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非農民也可買賣農地、免稅農舍,許多農地開始「種」出一棟棟豪華農舍,根據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統計,截至去年3月,全國共有2萬8405間農舍,其中宜蘭自農發條例修改後,蓋了7551棟,有64%移轉給他人,農舍商品化狀況十分嚴重。
宜蘭縣政府4月7日公佈「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明確規範農舍申請人必須有農保或簽務農切結書,農委會也跟上腳步,修法規定未來農舍興建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第一,具有農保;第二,具有全民健保第三類資格;第三,若上述都沒有,則必須提交農業經營計劃書,由審查小組查核有無實際務農。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表示,有些農民可能在外兼業,沒有保農保,因此才訂出實質審查辦法,起造人必須檢附買賣農作物記錄、天然災害救助、一定以上金額的肥料和農藥購買證明;此外,有些漁民沒有保農保,而是用養殖證明書保第3類保險,所以也把健保第三類資格納入。
為何有農保和第三類健康保險就不必檢附經營計劃書?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建設組組長陳榮俊表示,地方政府審查農保、健保第三類資格時,就會判斷是否實際務農。
不過即使限定起造人資格,按照現行法令,轉手時買方也不需要具備農民身份。陳文德說,規範農舍起造人資格可以只修行政辦法,送立法院備查,最快6月底可公佈,但是限定農舍移轉資格較有爭議,到底要用法律還是行政辦法,需要進一步釐清,這一兩個月會密集和專家學者、農會、農民代表開會,研擬如何修法。

現有農舍起造人,不到6成有農民資格
若按照農委會最新辦法,近五年的農舍起造人有6成可能不符資格。
水保局統計,2008年到2013年共有1萬6338筆農舍起造人,其中有農保的人僅35.8%,有健保第3類資格的37.4%,有農保或健保第3類的也僅38.8%,換句話說,有6成以上的起造人沒有農保也沒有健保。
許多民間團體呼籲,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須嚴格執法。台灣農村陣線表示,嚴格限縮農舍興建並非侵害人民權益,只是讓早就失序的農地管理回歸正常軌道,即刻起將與各地農民團體合作,起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民間版草案,並提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建言。

這是政府的農村住宅建築工程標準圖,
不也是豪宅嗎?引誘人犯罪?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087&Itemid=53
農舍非農宅
農宅是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農舍是來自於農牧用地上容許使用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