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綠島爆發102人因生食生蠔集體染上諾羅病毒,這樣的食物中毒事件殷鑑不遠,2012年饗食天堂也曾發生同樣事件,生蠔也是來自韓國。面對全球化食品貿易恐帶來的病原菌風險,歐美、日本等國在邊境海關查驗就區分生食用與非生食用標準,同時增加生食用食品的病原菌檢驗,對此,水產批發業者與地方衛生單位首長紛紛跳出來呼籲,政府應盡快遵循世界趨勢,從源頭報關就分類貨品,訂定不同的查驗標準。
經調查,上月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患者,皆曾在綠島鄉的「池塘有魚」餐廳食用生蠔。台東縣衛生局對供應商「和記水產」生蠔採樣轉送食藥署檢驗,於7月8日確定檢出諾羅病毒陽性後,才追查和記水產的上游供應商來自高雄市佳品水產及佳富水產,查封並督促業者回收問題產品,共有16447.5公斤。
值得注意的是,此批問題生蠔帶有諾羅病毒,除水產貿易商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繳交6萬至2億元的罰鍰外,下游的和記水產在購買外包裝標有「熟食用帶殼生蠔」仍執意以生食用的方式販賣,同樣需要開罰。
邊境海關不分類 易致非生食用水產混充生食用賺價差
諾羅病毒並非近年的新興病原菌,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終身特聘教授黃登福指出,過去因為檢驗技術不夠發達,所以台灣以前做水產品的病原菌調查大多只針對腸炎弧菌,直到近5年全球檢驗技術進步了,各國才逐漸發現諾羅病毒的存在,日本、美國在調查國內中毒案例時也發現,諾羅病毒引發的食物中毒躍居前幾名。
不過我國邊境報關上沒有針對食品區分「生食用」與「非生食用」兩類,也未對此區分進行不同項目的抽驗。對此,湧升海洋總經理徐承堉指出,因為邊境海關沒區隔、檢驗寬鬆,流向又不追查,某些不肖水產貿易商自然進口便宜近3倍的非生食用生蠔,再被通路商拿去混充生食用,最後承擔風險的便是消費者。
根據統計資料,我國進口生蠔來源以美國最多,據101年食藥署統計,美國生蠔約在53%,其次則為韓國(36%)、日本(5%)、加拿大(3%)和法國(2%)等。
徐承堉說,多數國家是以環境水質作為水產品的管理基礎,諾羅病毒容易經糞便感染,以日本生蠔最大產區廣島為例,內陸內海生產的生蠔不可做生食用,只有外海的指定區域才行,但台灣對生食用食品卻沒有這樣的管理思維,不但進口水產不看生產海域,我國貿易商進口海鮮也不會標示生食用或非生食用,逃避進口國的檢驗責任。
全球貿易擴大食因性病毒傳染 邊境應加強生食用食品病原菌檢驗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也說,近年不斷爆發的生食水產導致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只是全球化貿易盛行下食安問題的冰山一角。
不僅是生蠔,美國在2012年曾爆發沙門氏菌群聚中毒事件,造成28州425人感染,經過調查發現禍首是印度某海產加工廠的冷凍黃鰭鮪魚,而日本前陣子也有發現進口泡菜被諾羅病毒污染,卻不慎遭長照機構的老人食用。他認為,食藥署有必要考慮在邊境管理上進行分類,同時對生食用食品加驗病原菌。
葉彥伯表示,2012年6月台灣衛生單位發現饗食天堂的韓國生蠔帶有諾羅病毒時,其實韓國同一批銷往美國的生蠔早已被美國FDA掌握且公布資料,而未發生食物中毒。
葉彥伯建議,面對這類新興的食因性傳染病,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必須能隨時掌握各國資訊,同時食藥署也要有一套跨縣市整合監測系統,加快橫向整合的速度,才有機會預防或做早期處理。
此外,徐承堉指出,台灣目前針對市售生食用食品的檢驗把關,只規定大腸桿菌群、生菌數等微生物檢出標準,面對腸炎弧菌、諾羅病毒等病原菌都規範雖為不得檢出,但像腸炎弧菌,因為98%無致病性,許多國家都有微量檢出規定,像日本是每公克需控制在100隻以下,但台灣卻要求未檢出,業者若以生食做為標榜,不合格的機率很高。
他認為,衛生主管機關不針對不同病原菌訂定合理的標準,某種程度是怠忽職守,進而導致劣幣逐良幣,所以許多進口商乾脆直接近非生食用生蠔比較不會有觸法風險,但國內的確有生食用生蠔的需求,法規不訂標準,只是助長餐廳私底下拿非食用生蠔魚目混珠,所造成的食安風險更大。
食藥署:混用案例少 邊境區隔防不勝防
面對水產業者與地方衛生首長的呼籲,食藥署官員大體仍將此事定調為個案管理,僅會針對佳品和佳富水產做二至三批的連續監控。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尤其此次事件是下游業者混用外包裝已標示供熟食用的生蠔,衛生單位就算在進口就區隔生食用或非生食用,面對這種違法態樣根本防不勝防,而且集體食物中毒的案例很少,衛生機關仍會當成單一個案來處理。
至於消費者該如何挑選生蠔食用,無論是水產業者或具備食品科學背景的專家都表示,最好還是煮熟再食用,以防病從口入;選擇餐廳時,最好不要挑選把生蠔放在水缸裡面保鮮的水產店,因為生蠔是濾食性生物,放在其中等於讓生蠔喝水缸裡的水,正確儲存方法應是放在碎冰上冷藏。
98%的腸炎弧菌是無害的,就好像法規為什麼許可食品中有生菌?因為許多菌是無害的一樣
對於進口食品原料的病原微生物標準,台灣是有一些還沒與國際接軌,但大多是比國際嚴苛,可惜再嚴格的標準都比不上走漏洞,以生蠔來說,只要用”非生食用”的名義進口就可規避很多病原微生物的檢驗,所以即使再增訂幾項病原微生物的檢驗,也比不上如何”有效落實”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