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屏東郭烈成地下工廠使用回收的廢食用油、皮革油與餿水油再製後銷往飼料用與食用動物油脂的工廠,農委會今天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將研擬修改飼料用動物油脂的國家標準,並規範廠商必須取得登記證,才能輸入或製造飼料用動物油脂。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表示,餿水油事件爆發後,與會專家認為不管是廢食用油、皮革油還是餿水油,都不應該流入生產飼料用動物油脂,更不應當流入食用油脂生產鍊。
有鑑於此,與會專家都認為應該提升對飼料用動物油脂工廠的管理強度,進口飼料用動物油脂的廠商必須取得輸入登記證,國內生產飼料用動物油脂的工廠也必須取得製造登記證。
朱慶誠說,除了要求廠商取得登記證,農委會也會加強邊境管理,針對進口飼料用動物油脂的來源與流向作追蹤,避免流入食用油脂的工廠。另外,對於生產飼料用動物油脂工廠的設廠標準、衛生條件、產品品質,農委會都將訂出規範。
目前國內的CNS飼料用動物油脂國家標準,與會專家也認為有檢討的必要。朱慶誠轉述,上週農委會委請地方農業局檢測屏東進威公司與其下游飼料工廠的動物油脂,檢出重金屬、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苯駢芘等有害物質,推測應該是摻有廢棄回收食用油所造成。
但至於要如何修訂CNS飼料用動物油脂標準,朱慶誠說還必須參考歐盟、美國、日本等國的相關檢驗標準,與國際接軌,否則標準訂得過高,導致國外的飼料用動物油脂不符合我國標準遭禁止進口,造成國內無飼料用動物油脂可用,或是變相形成貿易障礙,違反WTO的精神。
朱慶誠表示,今天的專家會議原本邀請了9位專家,其中2位請假,參與成員主要為畜牧處、漁業署、農科院、動科所、畜試所、水試所、毒試所,台灣區飼料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飼料及動物用藥商同業公會、台大、興大等產官學代表,遍及食品加工、動物營養生理、飼料行政管理等領域。